1、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调解书范文原告:X 某,男,1983 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xxxx 新技术开发区。委托诉讼代理人:Xxx,xxx 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于某,女,1983 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xx 省 xx 县。委托诉论代理人:王某,xx 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第三人: xx 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xx 市 xx 区 xx 工业园 xx高新大楼。法定代表人:X 某,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X 某,男,1978 年月日出生,汉族,系该公司员工。第三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xx 省分行,住所地:xx 区 xx 大道某号。负责人:X 某,该行行长。委托诉论代理人:X 某,xx 某(xx
2、)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论代理人:章某,xx 某(xx)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常某与被告于某、第三人 xx 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xx 省分行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 2017 年 5 月 5 日立案后,由审判员郝某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常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于某与第三人 xx 某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xx 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中买受人的权利、义务由原告常某享有;2、判令被告于某与第三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xx 省分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甲方( 借款人即抵押人) 的权利义务由常某享有;3、判令被告和第三人协助原告办理将 xxxx 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某房屋的产权登
3、记在原告常某名下的手续;4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 2008 年 10 月建立恋爱关系,2010 年10 月分手,2009 年 9 月原告决定购买位于 xxxx 新技术开发区的一套商品房,由于原告曾有信用卡久款的记录,银行放贷资信审查可能难以通过,为了顺利通过银行的放贷资信审查,原告与被告协商决定借用被告名义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购买房屋,但实际购房人是原告,购买房屋的首付款由原告出资,按揭贷款也由原告按月转账至贷款账号偿还,房屋由原告居住,被告仅仅在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上签字、房屋的实际购买人为原告,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请求
4、法院判如所请。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于某与 xx 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11 月 3 日签订的xx 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有效;经三方同惠,其中由于某承担的权利义务由常某承担;二、常某分两期向于某支付 x 元,其中第一期 x 于 2017 年 9月 25 日前支付,第二期款 x 元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三、若常某未按上述第二项如期支付款项,则常某按 x 元的10%支付于某违约金 x 元;四、xx 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前配合常某办理位于 xxxx 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某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将该房产登记在常某名下,办理产权相关费用由常某承担;五、本案案件受理费 x 元(已减半收取)由常某负担 (已付)。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子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