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发区协调联络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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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 1 - 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发区协调联络组 2018 08号 签批: 王岩 关于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 查处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第 十 批) 江苏省第 二 环境保护督察组: 省第 二 环境保护督察组自 4 月 23 日进驻我市以来,已陆续分批交办环境信访问题 共 8 批 12 件。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的办理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明确专人负责,切实落实责任、坚决立行立改、强化督办问责,确保相关环境问 题依法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按时办结,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媒体公开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截至 5 月 9

2、 日,省第 二 环保督察组交办我 区 的第 10 批 1 件信访问题,已办结 1 件,经调查属实 1件、信息公开 1 件 。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责令立即整改 1 件 。具体情况见附件。 特此报告。 - 2 - 附表: 1、江苏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办理情况统计表(第 十 批) 2、治安处罚及刑事处罚统计表(第 十 批) 3、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第 十 批) 4、查处及办理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第 十 批) 5、标注 *重点案件查处情况明细表(第 十 批) 6、未标注 *环境问题查处 情况明细表(第 十 批) 7、 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办理情况 (第十 批) 8、 江苏省环境保护督

3、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办理情况 (第十 批) 2018 年 5 月 9 日 (联系人: 徐腾宇、刘军 ,联系电话: 18305236961、18912088611;电子邮箱: 50642362QQ.com、157070608QQ.com - 3 - 附表 1 交办环境问题办理情况统计表(第十批) 地区 交办情况 处理情况 总计 来电 来信 来访 已办结 属实 基本属实 不属实 立即整改 /件 限期整改 /件 停产整改 /件 关闭取缔 /家 立案处罚 /件 处罚金额/万元 查封扣押 /件 行政拘留 /件 行政拘留 /人 立案侦查 /件 刑事拘留 /人 约谈 /人 问责 /人 信息公开 /件 开发区 1

4、 1 1 1 1 总计 1 1 1 1 1 - 4 - 附表 2 治安处罚及刑事处罚统计表(第十批) 序号 地区 涉及问题 处理情况 1 开发区 - 5 - 附表3 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第十批) 序号 单位及职务 追责情况 问责原因 地区 无 - 6 - 附表 4 交办环境问题查处及办理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第十批) 序号 地区 公开方式 公开时间 备注 1 开发区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5 月 9 日 第十批 4 号 - 7 - 附表 5 标 注 *重点案件查处情况明细表(第十批) 受理编号 交办情况 查处情况 地区 举报主要内容 查处结果 责任单位 查处报告 是否办结 - 8 - 附

5、表 6 未标注 *交办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及办理信息明细表(第十批) 受理编号 交办情况 查处情况 地区 举报主要内容 查处结果 责任单位 查处报告 是否办结 第十批 4 号 开发区 上次举报河畔花城E60-61号楼之间堆放建筑垃圾问题,物业管理已处理了;以前没有指定该处堆放垃圾,现物业指定为建筑垃圾堆放点,近几天又有人倒建筑垃圾,但没有袋装化,尘土飞扬。建议长效管理、管理常态化。 一、调查情况: 1、基本情况: 4 月 29 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曾交办河畔花城 E60-61 号楼小区垃圾环境问题,区东湖办已立即予以消除整改,河畔花城物业已将群众反映地点设为建筑垃圾堆放点,因家装公司管理原因,在垃圾

6、存放点倾倒建筑垃圾时,没有袋装化。 2、调查过程:接交办件后,区领导立即要求东湖办处现场处理, 5 月 4日晚 9 点东湖办立即现场查看,并将 堆放的建筑施工及时进行了清除。 3、发现问题:因建筑垃圾没袋装产生的粉尘影响了小区的居民。 4、调查结论:情况属实。 二、处理情况: 1、开发区东湖办要求小区物管对 E60-61 号楼之间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做好围档工作。 2、开发区东湖办要求河畔花城小区物业做好对家庭装修公司的管理和宣传。 三、下一步措施 1、东湖办建立巡查机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2、河畔花城小区物业进一步做好群众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开发区管委会 无 是 - 9 - 附表 7 省

7、环保督察边督边改情况汇总 表(截至 5 月 9 日 12: 00) 地区 交办情况 处理情况 总计 来电 来信 来访 已办结 属实 基本属实 不属实 立即整改/件 限期整改/件 停产整改/件 关闭取缔/家 立案处罚/件 处罚金额/万元 查封扣押/件 行政拘留 /件 行政拘留 /人 立案侦查/件 刑事拘留/人 约谈/人 问责 /人 信息公开 /件 开发区 12 12 12 11 1 10 1 1 10 合计 12 12 12 11 1 10 1 1 10 - 10 - 附表 8 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办理情况 序号 交办号 举报内容 调查情况 处理情况 下一步措施 1 第十批 4 号

8、上次举报河畔花城 E60-61号楼之间堆放建筑垃圾问题,物业管理已处理了;以前 没有指定该处堆放垃圾,现物业指定为建筑垃圾堆放点,近几天又有人倒建筑垃圾,但没有袋装化,尘土飞扬。建议长效管理、管理常态化。 1、基本情况: 4 月 29 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曾交办河畔花城 E60-61 号楼小区垃圾环境问题,区东湖办已立即予以消除整改,河畔花城物业已将群众反映地点设为建筑垃圾堆放点,因家装公司管理原因,在垃圾存放点倾倒建筑垃圾时,没有袋装化。 2、调查过程:接交办件后,区领导立即要求东湖办处现场处理, 5 月 4日晚东湖办立即现场查看,并将堆放的建筑施工及时进行了清除。 3、发现问题:因建筑垃圾没袋装产生 的粉尘影响了小区的居民。 4、调查结论:经调查,情况属实。 1、开发区东湖办,要求小区物管对E60-61 号楼之间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2、开发区东湖办要求河畔花城小区物业对家庭装修公司的管理和宣传。 1、东湖办建立巡查机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2、河畔花城小区物业进一步做好群众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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