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考生编号 : 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 博士 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出身 籍 贯 曾用名 民族 所在单位 是否华 侨台胞 政治面貌 家庭详细住址 家庭成 员及主 要社会 关系 姓 名 关 系 工 作 单 位 职务或 职 称 政治面貌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是否担任过团、班干部 本人 思想政治表现自述: 签 名: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由考生本人填写 以下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 思想工作部门 )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 政治部门 填写 单 位 政 审 意 见 该生在贵单位期间,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请注明是否受过处分)、心理素质、是否参加过法轮功
2、等反动组织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是否合格: 负责人签字: 审查单位盖章 2018 年 月 日 2政审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第 1 页由考生本人填写。 考生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自述: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态度; 2. 是否有品质恶劣、道德败坏、违法乱纪、贪污盗窃行为等不良记录; 3. 是否有带头聚众闹事、扰乱社会治安、流氓、偷摸行为; 4. 是否参加过宗教、迷信等活动; 考生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二、本表第 2 页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 ,须写明合格或者不合格 。 1. 应届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填写,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总支的公章;重庆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在校硕士生须先由所在院系党总支政审,再由研究生党总支政审,其余院系在校硕士生直接由研究生党总支政审,“ 5+3”一体化在校生由所在院系按要求政审。 2. 非应届生由人事 部门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不得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代替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政审意见 。 3. 政审单位如与报考时登记单位不一致, 须原报考时登记单位出具调转文件 。 三、本表第 1 页、 2 页及附页请用 A4 纸正反面打印(单页打印的政审表无效), 填写说明不用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