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公安局来了假记者【公司版假记者该当何罪】 3月13日,半岛都市报、青岛半岛网络有限公司发函,对一知名乳业公司持伪造其编辑部公章信函要求各大网站撤销负面新闻的行为提出质疑,并要求限期书面回复。原来,有人(公司)于3月9日持伪造的“青岛半岛网络有限公司编辑部”公章的信函,以传真形式要求各大网站撤销“喝到蒙牛坏包奶,孙女士要厂商给说法”一文,并污蔑半岛网报道内容失实。无独有偶,东方早报也遇到了被人假冒其名义要求撤销关于圣元奶粉报道的事情。 腾讯的“央视315晚会”报道也很有意思,其他的都报道了,单单对中国移动倒卖客户资料、滥发垃圾信息的事闭口不提。一是公司,一是媒体,但都事关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开头提到的那家知名乳业公司更是性质严峻到了假冒媒体为自己谋私利的地步,这可以说是假记者的公司版。由媒体造假,再到现在的假借媒体,这些大事说明,国内的传媒界可真是有些乱,这也对我们的管理部门提出了挑战:一个是新问题,有公司假借媒体的名义向多家媒体发函要求撤下对其不利的报道(这篇报道的内容本身是真实的);一是老问题久治不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