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域咨询 /葫芦岛饲料添加剂项目商业计划书报告说明我国对饲料添加剂行业实行严格的行业准入限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对于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新产品的生产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且具有以下条件:具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具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合格的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申请人凭生产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生产许可证有效期5年,生产许可证到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取得生产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