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梅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 招募书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 中央 省属 驻梅 有关单位 , 市属社会团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对我市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推动“十三五”时期我市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梅州市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决定 建立 家庭教育讲师团 并面向全市招募讲师团成员 。有关 招募 事项如下: 一、 讲师团成员条件 1.拥 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追求,遵守法
2、律和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开展家庭教育的实践,热爱家庭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师德高尚,具有科学的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水平,积极承担和参与家庭教育课题研究和实践工作,志愿从事家庭教育工作; 3. 能保证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授课所需时间。 身体健康,能承担家庭教育有关讲座、参与相关活动; 在职或离退休教师、 医生、 法律工作者、机关 干部 、 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等 均梅州市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 2 可 推荐 ; 4.有家庭教育 相关的教育学、心理学、 卫生 健康 、 法律法 规 等 理论学习、研究和教育实践工作 , 取得相关 权威机构颁发 的 荣誉 /资格证书 或 表彰 的优先考虑
3、 。 二、 讲师团成员职责 1.依据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指导, 结合 我市实际情况, 认真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研究。参与家长学校课程设计、教 材编写,指导和培训我市家长学校、家庭教育骨干和家庭教育志愿者等; 2.深入学校、城乡 村(社区) 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公益讲座、公益咨询、送教下乡等活动,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 观念和方法,提升家长素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3.每年须深入学校、城乡 村( 社区 ) 举办家庭教育讲座 、咨询 、 经 验交流 或有关家庭教育活动 2 场以上。 三、 家庭教育对象 与内容 1.新婚期的 家庭教育 ( 和谐 夫妻关系 、 家庭关系、 备孕期心理和健
4、康指导,自然分娩 知识 、二胎保健及养育准备 、高龄产妇的保健与备孕 、 胎教、母乳喂养、营养健康 等 ) 2.幼 儿 期 的家庭教育 ( 感知觉训练 、 儿童性别教育、安全教育、亲子沟通、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 、 儿童发育的关键期与敏感期、 儿童防性侵与自我保护 、 儿童心理行为问题早期识别与干预 , 人际交往能力 、 儿童早期 智力开发 、 隔代教育、 儿童理财 教育, 3 品格与 诚信 教育、 学习习惯和兴趣 培养、学习心理与压力应对、家校社区三合一教育 等 ) 3.青春期的家庭教育 ( 青春期生理卫生 、 性心理辅导,异性交往 ; 感恩 /孝道 /伦理道德 、网络 信息 与媒介 素养教
5、育 、网 瘾 预防与 专业咨询 ;学习心理与考试 焦虑的 应对 、 正确的考试与学业观 ; 青少年 的成长规划和 自我选择 、 家校社区三合一教育 等 ) 4.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 ( 单亲 家庭、 孤儿、 流动 留守 儿童、服刑及 吸 毒家庭 儿童 与 自闭症 儿童 等 的 教育 : 社会交往与适应、积极心态与信心树立 等 ) 5.文明 家风的 家庭 教育 ( 优良家风、家训 、家教 的 传承 , 夫妻、 家庭 、 邻里 关系 的和谐相处 , 健康科学 、 节俭 环保 生活方式 的养成, 孝老爱亲、 诚实守信 等 家庭美德 的宣扬 ) 6.权益保护 的 家庭教育 ( 婚姻法 、妇女儿童权益保障
6、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政策法规 , 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 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 ,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青少年犯罪、吸毒等 ) 7.卫生保健的家庭教育 ( 家庭卫生习惯的养成, 孕 期 、青春 期、更年期的保健 ,宫颈、乳腺等妇科常见病的预防和保健,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的治疗和防治 等 ) 4 8.时尚 礼仪 的家庭教育 ( 时尚 得体 的 穿 着搭配 ,进行美容美体、生活保健、女性健康等, 提升文化素养, 培养时尚礼仪,通过内在的提升和外在的改变帮助女性增强自信心 ) 四 、 讲师团成员选拔 程序 1.推荐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和 个人 自荐 两种 方
7、式, 自荐需向所在县(市、区)妇联 或单位妇委会(女工委) 推荐,由当地妇联 或妇委会(女工委) 负责审核上报 。 各单位要本着“积极发动、自愿申报”原则,宣传发动、鼓励支持广大热心于家庭教育工作的有志之士积极 申报 。 2.选拔确定 。采用 试讲 方式 , 报名 人员需根据 家庭教育主题 内容 提前制作好课件 报 送给 市 妇联邮箱,经初步审核和筛选 后通知 现场试讲, 重点考察 参讲者 的理论知识和授课能力, 通过综合评价确定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 。 五 、 讲师团成员的 管理 1.对被聘用的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颁发聘用证书 。 2.讲师团成员要服从统一管理,积极从事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工作。
8、3.讲师团成员 工作为志愿性质服务,不脱离原工作单位,所在单位应该 为 讲师团成员 活动 提供方便 。 六 、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 如有符合条件的 推荐 3-5 名 , 市直、中央 省属 驻梅 单位及 市属社会团体 如有符合条件的 可悉数上报 , 市妇联将根据推荐情况 进行 申 核 ,择优 聘用 。 5 2.请报名者填写 梅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推荐表(见附件 1)及梅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 推荐 汇总表(见附件 2) ,并准备一份家庭教育 课件 。 各单位汇总 后 统一上报,表格和 课件 纸质材料 于 2018年 6月 1日前 报送梅州市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儿童部),
9、同时发送电子版。电子邮箱: ,联系人: 吴珊霞,联系电话:2260045(传真) ,地址:梅州市 梅江区 机关路 2 号。 附件: 1. 梅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推荐表 2. 梅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 推荐 汇总表 梅州市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代章) 2018 年 5 月 4 日 6 附件 1: 梅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推荐表 推荐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身份:专家学者( )文教卫工作者( ) 社会知名人士( )志愿者( )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最高学历 通讯地址 办公 电话 E-mail 手机 在职 /退休 服务对象 新婚期 幼儿期 青春期 特殊家庭 (可多选) 文明家风 权益保护 卫生保健 时尚 礼仪 讲座及服务内容 (请列明具体课程或活动内容) 有关家庭教育专业学习经历 有关家庭教育教学与实践 著 书 及 科研情况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7 附件 2: 梅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姓 名 所属单位 授课方向 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