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贷记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五篇材料)正文 第一篇:农业银行贷记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附件1: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信用卡业务发展,维护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是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发卡银行”)发行的,给予持卡人一定授信额度,持卡人可在授信额度内先交易后还款的信用支付工具,具有消费信贷、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分期付款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第三条 信用卡按发行对象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其中个人卡分为主卡和附属卡;按信用等级分为钻石卡、白金卡、金卡和普卡;按信息载体分为磁条卡、芯片卡和磁条芯片复合卡;按是否带电子现金功能分为标准芯片卡和带电子现金的芯片卡;按币种分为单币种卡和多币种卡;按卡面上是否附加持卡人照片或持卡人提供的个性化图片,分为个性化卡和非个性化卡;按发行范围及面向群体地域的不同,分为全国性产品和区域性产品。信用卡使用不同银行卡组织或公司标识(包括但不限于银联、VISA、MasterCard、JCB,下同)。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