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范.doc

上传人:bo****9 文档编号:10640574 上传时间:2022-01-21 格式:DOC 页数:92 大小:131.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事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范.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2页
刑事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范.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2页
刑事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范.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2页
刑事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范.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2页
刑事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范.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刑事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范正文 第一篇:刑事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范刑事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范一、庭前工作(一)立案审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经立案庭登记后2日内将案件移送刑事审判庭进行立案审查。刑事审判庭指定一名法官审查,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分别作出退回人民检察院、通知人民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材料、终止审理、不予受理、受理等决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应当在7日内审查完毕并决定是否受理;检察院建议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应当在3日内审查完毕并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制作案件受理通知书。立案审查的期限不计入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二)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决定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或独任审判员和开庭日期,并依法做好如下开庭前准备工作:1、决定受理后5日内,将案件受理通知书送达公诉机关和当事人。在给当事人送达通知书时,随文发送起诉状副本和刑事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2、被告人在押的,向看守所发送换押票,将被告人换为法院羁押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被告人已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