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编号:YZ13HZ056-201900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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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委托编号:YZ14HZ013-3325001惠东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重招)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835-1401C85N0131委托单位:惠东县财政局、惠东县审计局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2014 年 2 月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惠东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重招) 招标编号:0835-1401C85N01312第 一 部 分 投 标 邀 请 函惠东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重招) 招标编号:0

2、835-1401C85N01313投标邀请函各(潜在)供应商: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惠东县财政局、惠东县审计局的委托,对惠东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招标编号:0835-1401C85N0131二采购项目名称:惠东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重招)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4 年 3 月 14 日起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期间上午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止(法定节假

3、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地址:惠州市麦兴路 19 号悦洲广场 7 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四、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4 月 4 日 10 时 00 分(注 09 时 30 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递交)。五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地址:惠州市麦兴路 19 号悦洲广场 7 楼) 。六 开标评标时间:2014 年 4 月 4 日 10 时 00 分。七 开标评标地点: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惠州市麦兴路19 号悦洲广场 7 楼) 。八 所 有 投 标 人 都 必 须 向

4、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提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有 关 事项 按 投 标 人 须 知 的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九 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十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惠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惠东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重招) 招标编号:0835-1401C85N01314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

5、代理机构释疑。十一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人:鲁先生/陈先生/张先生电话:8929016/8820833/889822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小姐电话:0752-2396092传真:0752-2396063联系地址:惠州市麦兴路 19 号悦洲广场 7 楼邮 编: 516000 Email:十二 采购信息查询http:/ (广 东 元 正 招 标 网 )http:/ (惠 州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十四. 保证金账号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惠州麦地支行户 名: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银行账号: 4400 1718 1360 5300 4728保证金金额:

6、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元)(注:1、请以公对公的形式转账;转账时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0835-1401C85N0131 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日前两天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开标会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2014 年 3 月 14 日惠东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重招) 招标编号:0835-1401C85N01315第 二 部 分 采 购 项 目 内 容惠东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重招) 招标编号:0835-1401C85N01316采购项目内容一、合格的

7、投标人: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惠州市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登记注册,或在惠州市区域外注册但在本市有分支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会计师事务所应有 6 个注册会计师以上(含 6 个) 。4.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二、采购项目内容说明(一)本次重招内容:通过本次招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惠东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

8、项目评审服务。最多不超过 5 家,根据综合评标总得分的高低排序确定中标人。项目名称 专业名称 中标人总数量 服务周期惠东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重招)会计师事务所 最多 5 家 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1.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2. 带“”条款参数为重要参数,投标人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惠东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重招) 招标编号:0835-1401C85N01317(二)评审服务范围:对采购人委托的惠东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服务

9、,按规定评审流程,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规范和技术经济标准以及项目建设有关的资料,按照评审工作的规定、质量、规范格式、表格等要求,对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实施评审并提交评审结果。(三)对投标人人员要求:中介机构参与惠东县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2)熟悉财务政策法规,能充分胜任惠东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工作;(3)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关的执业资格;(4)从事财务审计工作满 3 年以上;(5)身体健康,有能力承担评审工作。(四)项目评审分配方法:入库中介机构的项目评审分配采用循环排号法

10、、随机抽签法两种。由委托方根据评审项目的规模和内容、技术难度等情况选定一种分配方法。对于评审造价(或评估值)在 500 万元以下的项目,一般采取循环排号法来分配;评审造价(或评估值)在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的项目则采用随机抽签法,摇珠地点设在惠东县财政局。(五)评审费用收费标准:1、财务审计评审费按粤价2011313 号文下浮 30%计取;2、评审费支付方式:在项目评审完成之日起三个月内由惠东县财政局核拨。3、本项目投标报价按照以上收费标准同一下浮比例进行投标报价。(六)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委托方交纳人民币伍万元的履约惠东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服务供

11、应商库采购项目(重招) 招标编号:0835-1401C85N01318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中标单位为惠东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服务的经济约束手段。如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没有违反合同或相关规定,该履约保证金将在服务合同期满后 15 天内全额无息退还给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则按规定执行相关处罚。(七)其他:详见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我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管理暂行规定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我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会中介审核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 )参与我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行为,确保

12、评审结果公平公正、合理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 (国办发2006100 号)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惠府办201262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中介机构是指惠东县财政局、审计局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事务所(或公司,下同)等。第三条 中介机构参与我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是指中介机构接受惠东县财政局、审计局(以下简称“委托方” )的委托,并按规定评审流程,

13、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规范和技术经济标准以及项目建设有关的资料,按照评审工作的规定、质量、规范格式、表格等要求,对工程预(结)算、财务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事项等内容实施评审并提交评审结果的行为。惠东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服务供应商库采购项目(重招) 招标编号:0835-1401C85N01319第二章 中介机构的选取和任务分配第四条 参与我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中介机构类型为工程造价、土地及资产评估,财务审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惠州市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登记注册,或在惠州市区域外注册但在本市有分支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工程造价中介机构

14、应具备乙级及以上(不含暂定级)资质;土地及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属省、市级次;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应有 6 个注册会计师以上(含 6 个) 。中介机构注册资金在 50 万元以上。(三)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良好,近 3 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等受到行政处罚的。第五条 参与我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的社会中介机构通过政府采购定期按行业分别选取 5 家(其中:工程造价类甲级资质不得少于三家;土地及资产评估类属省级的二家) ,两年一次。第六条 入库中介机构的项目评审分配采用循环排号法、随机抽签法两种。由委托方根据评审项目的规模和内容、技术难度等情况选定一种分配方法。对于评审造价(或评估值)在

15、 500 万元以下的项目,一般采取循环排号法来分配;评审造价(或评估值)在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的项目则采用随机抽签法,摇珠地点设在县财政局。第七条 循环排号法先以抽签方式确定中介机构的顺序,委托方按照接受评审项目的先后顺序分配给排号最前的中介机构,同时将该中介机构的排号调整到最后,其它中介机构的排号依次向前累进。随机抽签法是将评审造价(或评估值)在 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汇总后,采用随机抽签方式从惠东县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项目中介机构库中确定具体项目的中介机构。第八条 同一个评审项目,中介机构不得既接受编制业务委托,又接受审核业务的委托;既接受预算任务委托,又接受结算审核任务委托;既接受财务审计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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