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管理制度正文 第一篇:办公室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1、上班时间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2、上、下班时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部门主管或人事主管签名确认才可。3、 打卡时,不得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发现,双方各扣罚¥2021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扣罚¥10元。4、上班时,必须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前,各小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该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扣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5、在工作期间,不得因私事无故离开公司。确有事者,须请示主管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6、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主管签名批准交人事部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扣罚¥50元。个别人员加班,经该部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7、每月迟到打卡上班超过30分钟者,处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作开除处理。8、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