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盐都区 2014 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闸门更换工程招 标 文 件邀 标 人 盐城市盐都区耕地质量保护站(盖章)法 定 代 表 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二一八年十一月2第一章 投标须知1、工程综合说明1.1 工程名称:盐都区 2014 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闸门更换维修工程。1.2 建设单位:盐城市盐都区耕地质量保护站。1.3 工程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学富镇。1.4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 4 万元。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6 质量标准:合格。1.7 要求工期:20 日历天,具体服从招标人建设要求。2、招标方式及标段划分2.1 本工程招标方式
2、: 公开招标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盐都区 2014 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闸门更换维修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3、资金来源3.1 本工程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00%,已落实。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2 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
3、投标时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3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4.3 投标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上述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4.4 本次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5 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5、资格审查方式 5.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办法。6、投标有效期6.1 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 30 日历天。
4、7、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7.1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保证金必须采用现金缴纳至现场。7.2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7.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销投标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的。8、 招标文件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农业委员会http:/ 疑问送达时间:2018 年 11 月 9 日 12:00 前。9.2 疑问送达地点:盐城市盐都区耕地质量保护站。
5、9.3 答疑文件领取:盐城市盐都区耕地质量保护站办公室。 49.4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后,须认真研究,及时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实际施工中存在的矛盾提出疑义,若逾期不提的,招标人有权认为投标人已对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作出认可。10、 现场踏勘10.1 现场踏勘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2 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学富镇。 10.3 现场踏勘的要求:投标人须到现场实际踏勘,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场地平整、除草、建筑物、道路的保护、城管、交警、施工场地布置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上述所有可能发生
6、的措施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价中并包干使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0.4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投标报价方式11.1 本工程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报单价和总价。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除设计变更或招标人调整工程内容外,一律不调整中标单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
7、有可能高于(或低于)实际工程量,投标人在计算综合单价时应充分考虑各分摊费用。12、招标控制价12.1 本工程设定招标控制价为 4 万元。12.2 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12.3 本参照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15)及省市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等,并考虑常用的、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案,套用定额子目,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确定工程预算价并报价。513、评标办法13.1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有排序的 1-3 名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14、定标办法14.
8、1 本工程由招标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定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15、投标文件的递交15.1 截止时间: 2018 年 11 月 14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15.2 地点:盐城市盐都区耕地质量保护站会议室。16、开标16.1 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6.2 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6.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书处理。17、本招标文件提供以下第 16 项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样式; 2)、授权委托书样式;3)、投标承诺书样式;4)、一号、二号标
9、书封面样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如有)。6第二章 通用条款1、工程概况及现场条件1.1 工程概况:见投标须知。1.2 现场条件:现场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完善施工用接水、接电及场内外运输、通行道路的建设与维护、施工场地布置费用等由各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在投标报价的措施费用中考虑。2、投标费用2.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自身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招标文件的澄清3.1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在领取招标文件一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否则责任自负。3.2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
10、将投标疑问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如在规定期限内未送疑问或未按规定报送投标疑问的,则视为该投标人无疑问。3.3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4、 招标文件的修改4.1 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以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4.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中明确)。4.
11、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7后一份书面文件表述为准。5、投标报价5.1 各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身实力、结合市场行情进行报价。此报价应含材料、人工、机械(含施工用水和电)、劳保、临时工程、安全防护、附属工程、赶工措施、施工便道、材料检测费、运输费、抢工费、利润、税收、地方矛盾(含现状绿化、道路、建(构)筑物破坏、恢复等一切费用)等一切费用在内,市场风险等包干系数投标人自己考虑在综合报价内。报价中还包括为完成确保交通和施工安全措施费用等,招标人一律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5.2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因疏浚、护坡、运输及施工破坏现状道路、驳岸、
12、管道、检查井等现状构筑物设施的一切恢复及矛盾协调费用(含行政审批费用,青苗补偿差价等)及对周围房屋、设备保护和支护的费用。 5.3 投标人河道疏浚时须清理河道中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杂草、沉船等一切废弃物,费用在固定综合单价中考虑,结算时不再计算其它任何费用。5.4 本项目淤泥外运施工单位自行考虑,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将河道疏浚中清理出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杂草、沉船等一切废弃物及施工余土、垃圾的外运和处置费用,结算时不得因实际运距及处置费多少调整中标固定综合单价。6、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份数6.1 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共 1 个标书
13、,标书正 本 一 份 、 副 本 三 份 。6.2 一号标书应包括的内容(含但不限于):6.2.1 封面;6.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2.3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6.2.4 投标承诺书(允许另附一个详细说明);6.2.5 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6.2.6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2.7 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6.2.8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6.2.9 投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86.2.10 投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复印件;注: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合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3 招标文件提
14、供的文件表式投标人应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拓展,否则视为无效标书。6.4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黑字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6.5 其余投标文件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章(或签署)。7、 投标有效期7.1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7.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
15、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8、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标书封面和有实质性内容应加盖章印(或签署)的有关文件须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签署)后密封。8.2 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盖法人章。8.3 投标文件应标明正、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9、 投标截止时间9.1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投标文件后,要求投标人登记递交人和递补交时间等相关内容,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9.2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
16、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91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0.1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11、开标、评标、定标11.1 开标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投标截至日期)、地点举行,由招标人主持,并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检查标书密封情况,由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有效投标文件,宣读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并请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1.2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
17、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推荐标明顺序的 13 名中标候选人;11.3 本工程由招标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标,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
18、的,此次招标失败,重新招标。11.4 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标书雷同等不规范行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可认定为不规范标书或作废标处理。11.5 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2、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3、废标条款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10响应,按废标处理:13.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13.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3.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3.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
19、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13.5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13.6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13.7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13.8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3.9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13.10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13.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
20、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13.12 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13.13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3.14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3.15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13.16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13.17 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13.1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或本招标文件使用的有关文件中约定的其他废标情形。14、投标文件的澄清1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