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合同范本起草之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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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穗政合同示范文本 004 号建设工程项目委托代建合同(参考文本)合同编号:_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委托方 :代建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2说 明为了规范建设工程代建活动,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 建设工程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建设工程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 建设工程项目委托代建合同的组成建设工程项目委托代建合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 合同协议书建设工程项目委托代建合同合同协议书共计9条,主要包括:项目概况、委托代建范围及内容、代

2、建项目管理目标、代建费、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 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建设工程项目委托代建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7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双方权利、双方义务、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代建费与工程资金的支付使用、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保修期责任、争议的解决、违约责任等。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项目委托代建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项目委托代建的特殊需要。

3、(三) 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合同条款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委托代建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31、 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委托代建的特殊要求;2、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 无”或划“/”。二、 建设工程项目委托代建合同的适用范围建设工程项目委托代建合同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

4、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委托代建活动。4第一部分 协 议 书委托方(甲方) : 代建方(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严格控制项目投资,遵循平等、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总投资: 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项目资金来源: 建设规模及内容: 立项、规划批准文号: 建设工期:工程拟定于 年 月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总工期从开工令通知的开工日期起计共 个日历天,乙方应在总工期内全面建成本项目,通

5、过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并交付甲方使用。二、 委托代建范围及内容:包括第 项。1、 报建:负责为甲方办理与工程建设实施所需的规划、国土、市政、电力、人防、消防、卫生防疫、教育、防雷、水务、交通、通讯、航空控高、建筑节能、防洪、绿色建筑、地铁保护、地质灾害、环保、环卫、园林绿化等部门的报建、报批工作,以及其它项目建议必须的报建、报批工作,取得规划设计方案复文和各专业报建审批部门的复文及图纸等。2、 为甲方办理用地手续(1) 用地选址: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 用地预审: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3) 申办建设用地许可: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规划条件;5(4) 办理用地测绘,

6、取得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5) 在甲方完成相关征地及土地确权手续后接收工程用地,并负责协助甲方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向承建单位移交工程用地,并在工程建设中作为主要参与方开展需涉及到的协调和监管工作;负责工程实施所需的管线迁移及绿化临时迁移工作。 3、 方案设计阶段设计工作管理(1) 负责制定工程设计工作管理规划,负责组织专家论证、工程初步设计与设计单位的联络和协调工作,组织设计优化和报批工作,确保项目设计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工期顺利实施;(2) 负责工程红线范围内公用工程项目设计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代表甲方组织设计单位协调项目与市政规划、项目与当地区域规划的关系,并组织设计优化和批报

7、工作;(3) 负责组织初步设计会审,争取在批准的范围和规模内,控制在总投资范围内,并使设计进度和质量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4) 负责与设计、管线管理等有关单位的技术协调工作;(5) 对设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疏漏缺陷或资料提供不全,经核实确认后,督促设计单位进行改正; (6) 负责组织施工图审查单位组织施工图审查及其他设计管理工作。(7) 负责组织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对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算和施工预算进行编制,报甲方审核;积极配合甲方组织做好工程概算、预算和决算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4、 项目实施阶段(1) 进行工程发包招标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

8、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办法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政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科学、择优” 的原则,负责组织开展工程的招标工作。(3) 乙方对各类合同负有管理、审核及跟踪协调的责任;要建立各类合同台帐,做好对合同核对工作,定时向甲方报送有关合同签订情况的报表。负责研究建立本工程的合同管理办法,并严格履行,使其发挥作用。负责编制本合同6涉及的各专业系统的设计、设计咨询、施工、监理、供货及其他相关的专业合同,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防范合同风险。并作为建设管理单位方参与签订上述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各类工程合同。负

9、责提交合理的合同付款方式送甲方审批,审核签认付款凭证,要建立有效的支付台帐,定期主动与甲方核对支付情况。跟踪和审查工程总投资的变动情况。负责有关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变更以及索赔等合同管理工作。(4) 负责将工程建设成本控制在本合同约定的投资控制管理目标范围内,负责相应职责范围内工程变更设计管理。(5)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保修期满和办理产权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5、 _ 三、 代建项目管理目标1、 投资控制金额:确保投资总额控制在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2、 工程质量标准:_。3、 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

10、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广东省及广州市相关规定。4、 进度控制目标:本项目的代建期限自本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单位,工期 日历天(不含办理产权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 个月内向 财政部门申请办理项目财务决算审批手续。四、 代建费 项目代建费暂定为 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项目代建费为准,包含但不限于管理服务费、利润和税金),由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乙方支付。代建费用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因项目投资规模的调整而调整,不再因人工、物价、税率、汇率、利率等因素的变动而调整。但确因政府或甲方原因导致项目投资超过原定范围正负20%以上时,代建费用可参照广州市

11、关于代建制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后可作相应调整。五、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1、 合同协议书和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书或文件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文件及附件74、 专用合同条款5、 通用合同条款6、 招标文件及附件7、 初步设计文件及审查批复文件8、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六、 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 乙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和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和完成本项目代建任务。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八、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1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十、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 : 地址 :电话 : 电话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8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第一章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第1条 下列词语除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 “项目” 是指委托方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 “委托方” ,即本合同的“ 甲方”

13、,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授予代建项目的一方。(3) “代建方” ,即本合同的“ 乙方”,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一方。 (4) “使用单位” 是指对代建项目提出使用功能需求,协助乙方完成建设工程,并在项目建成后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 (5) “代建管理机构” 是指由乙方组建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 (6) “项目总负责人” 是指受乙方委托,代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在工程实施阶段,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现场。(7) “正常工作” 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代建工作。 (8) “日” 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本合同约定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

14、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9) “月” 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 (10) “年” :指365天,规定按年计算时间的,从开始当天的次日零时起计算,至时限最后一天的24时止。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实际上为一完整公历日历年时除外。(11) “缺陷责任” :指在本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内,本项目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由施工承包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无偿维修、返工、整改等补救措施的保修责任以及乙方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实施补救措施的责任。(12) “批准” :指以书面形式批准的,包括对先行口头批准所作的随后书面确认。(13) “书面形式” :指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15、中发生的各有关当事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本合同的规定确认的手写、打字、复制、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书、委托书、证书、签证、备忘录、报告、报表、函件及会议纪要等各种有效文件。(14) “外部关系” :指与本项目有关的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15) “专业工作单位” 是指由乙方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安装等技术服务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9单位。(16) “不可抗力事件” 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在施工过程中不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战争、动乱、瘟疫、空中飞行物坠落或者其他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水、地震、海啸等自然

16、灾害。(17) “项目管理人员” 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18) 本合同所称的“以上”、“ 以下”包括本数。第2条 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第3条 本代建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第二章 双方权利甲方权利第4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项目代建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甲方有权对代建项目的投资控制、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合同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对外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工程发包、分包合同的条款,并有

17、对乙方所做出的违反合同约定的决定的否决权,对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追究和索赔。第5条 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编制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对乙方的资金拨付申请提出审批意见。甲方有权对工程成本变化控制及处理程序等提出变更要求,并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审核批准决定。第6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建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或考评,乙方应积极配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限期整改,并及时提交整改报告。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

18、损失。 第7条 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工程进展情况,收集数据、资料,乙方应积极配合,保证数据、资料的正确性和及时性。如乙方不及时提供资料、办事不力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或单方面解除合同。10第8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项目代建工作管理人员,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9条 甲方有权根据本项目的进度决定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乙方已知悉该项风险,同意不因实际开工日期问题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第10条 甲方有权参与设计方案、规划方案和施工图的审查,对工程变更和概算调整提出审查意见。第11条 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或与承包商串通给甲方或工程

19、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主要的相关人员,直到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连带责任。乙方权利第12条 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建期内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 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招标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2) 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核并批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甲方。(3)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方提出建议;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要求

20、设计方更正,同时上报甲方。(4) 乙方有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决定权和对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代建人批准,并经监理单位下达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5)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甲方协商。(6) 乙方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7)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8) 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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