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社場的稅務管理日期 :96年 10月 28日講師 :張裕忠96年合作教育講習合作行政 /會計及稅務實務班1壹、稅籍登記 開始營業前申請營業登記 營 28 營 29免辦營業登記範圍 經營銷售與社員之貨物與勞務 經營政府委託代辦之業務 銷售貨物 /銷售勞務2貳、營業稅徵免規定3一、營業稅徵免規定 營業稅法第 8條第 10款 : 合作社依法經營銷售與社員之貨物或勞務及經營政府委託代辦之業務免徵營業稅4一 、 營業稅徵免規定 (續 ) 營業稅法第 8條第 11款 : 農會漁會工會工業會商業會 依法經營銷售與會員之貨物與勞務及經營政府委託代辦之業務 免徵營業稅 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設立且農會漁會合作社
2、政府合計佔 70%以上股權之公司組織農產品批發依市場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 27條收取之 管理費免徵營業稅5二 、 統一發票之使用 合作社農會漁會工會工業會商業會 依法經營 銷售與社員會員之貨物與勞務及經營政府委託代辦之業務 免徵營業稅 得免用或免開立統一發票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 4條 18款 ) 共同運銷 收取手續費或管理費 非社員 之銷售額應依法課徵營業稅6三、案例解析 合作社社法第 7條並無強制免稅含義 勞動合作社對外承攬工程其提供勞務之對象非限於社員 勞動合作社僱用非社員勞力從事勞動 92年至 95年得標金額高達 4億多元勞動總人數 2千餘人但僱用社員人數不到 10人不能適用免徵營業稅規定7三、案例解析 (續 ) 運銷合作社同時為社員及非社員產品辦理共同運銷 僅有向社員收取 之手續費或管理費才可免徵營業稅 營業人取得某營業工程勞動合作社誤開立應稅之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扣抵銷項稅額補稅 20餘萬元再處罰鍰 20餘萬元8四、申報銷售額 應按期申報銷售額 營業稅法第 35條第 1項規定 :營業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 ,不論有無銷售額 應以每兩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 15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其有應納營業稅額者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後一併申報9參、股利 /扣繳憑單申報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