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五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主要内容:v 基本常识(补充扩展知识)v任务一 海上运输保险v任 务 二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险别v任 务 三 我国进出口货物保险的做法v任 务 四 综合训练学习要求:通过学习,要求掌握海上风险的种类、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各种险别、合同中保险条款的内容以及在制定保险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v 本章重点:v 国际货运保险的内容v 海上损失的种类v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v 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v 国际贸易中的保险业务v 本章难点:v 海上损失的种类、国际运输保险的险别基本常识目前世界上保险业务一般分四类:v 财产保险 :是以各种财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v 责任保险 : (产品)责任保险是承保制造、销售或修理商因其制造、销售或修理的产品有缺陷,致使用户或消费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制造、销售或修理商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v 保证保险 :是一种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担保业务,债权人或债务人以保护债权为目的的保险;v 人身保险 :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作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保险。任务一 海上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问题 一 风险 在海运保险中,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分为两大类:海上风险外来风险v 一 海上风险:( 1)自然灾害:指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 2)意外事故:指由于偶然的、非意料中
3、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如船只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失踪等。二外来风险:( 1)一般外来风险:指偷窃、破碎、渗漏、玷污、受潮受热、串味、生锈、钩损、短量、淡水雨淋等;( 2)特殊外来风险:指由于军事、政治及行政法令等原因造成的风险而引起的货物损失,如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收等。问题二 损失及费用损失分海上损失(海损)和外来损失。实际全损全部损失 推定全损从损失的程度分 部分损失海损从损失的性质分 共同海损单独海损外来损失分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和特殊 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一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v 实际全损:1、保险标的物全部灭失,如货、船沉没;2、保险标的物丧失商业价值或原有用途,如水泥遭水浸
4、泡;3、保险标的物全部丧失无法复得,如货、船被劫被敌方扣押;4、失踪达到一定时期。v 推定全损:1、保险货物损失后,修理费用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2、保险货物损失后,整理和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货物到达目的地的价值;3、保险标的实际全损无法避免,或受损后的施救费用将超过获救后的标的价值;4、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为收回这一所有权所花的费用,将超过收回标的的价值。二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共同海损:海运中船货遭受共同危险,为解除共同危险,船方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单独海损: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以外损失,即由于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的损失。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v 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不是主观臆测的;v 措施必须是主动的有意识行为的结果;v 措施必须合理;v 损失或费用必须是非常性质的,是共同海损行为的直接结果。三常见的共同海损案件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或范围:v 为船货共同安全,减轻船重,防止船舶沉没,将部分货物或船舶设备抛入海中;v 为急于抛弃货物,在船边或舱面开凿洞口,使船身、甲板等遭受的损失;v 为扑灭船上火灾,灌浇海水、淡水或化学灭火剂造成船或货的损失;v 采取紧急的人为搁浅措施造成船或货的损失;v 为使船舶搁浅后能重新起浮,过度开动船上机器造成机器损坏。v 船舶遇到意外事故后支付其他船的救助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