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段牲畜病死打捞服务处理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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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漓江干流市区段动物尸体打捞及无害化处理项目编号:GLZFCG2018F0055(重)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18 年 6 月1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4第三章 服务采购需求 .18第四章 评审办法 .19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21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52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令第 87号政府采购货

2、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 漓江干流市区段动物尸体打捞及无害化处理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一、采购项目名称:漓江干流市区段动物尸体打捞及无害化处理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8F0055(重)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序号 服务项目 数量 单位 服务期 项目基本情况1漓江干流市区段动物尸体打捞及无害化处理 1项 1 年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50000 元。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

3、品的,最后报价给予 6%的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含 30%)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 2%的扣除。(财库2011181号)2.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备合法资格,可以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2.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3.对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4、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8 年 6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1.发售时间: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8 年 6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32. 售价:250 元。3. 获取竞争性磋

5、商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完成网上报名后,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缴纳磋商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文件回执码。九、保证金(人民币):1500.00 元(须足额交纳,否则磋商无效)。供应商应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通过网银方式转账缴纳,磋商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 9 时 30 分止(截标时间),携带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回执码和磋商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以上材

6、料均须加盖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法人必须带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人必须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 69 号西辅楼四楼)7 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 年 6 月 26 日 9 时至 9 时 30 分。十一、磋商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 69 号西辅楼四楼)。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法人必须带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人必须带授权委托

7、书原件)。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三、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 23 号;联系人:林恩峰, 联系电话:0773-319611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翠竹路 61 号 7 栋三单元 9-1项目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773-8282779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6214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

8、限公司日 期:2018 年 6 月 13 日 4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1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漓江干流市区段动物尸体打捞及无害化处理项目编号:GLZFCG2018F0055(重) 2 3 供应商资格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备合法资格,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3 4 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4 13磋商报价及 采购预算总金额13.1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9、(人民币):150000 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3.2 供应商必须就“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 15 保证金15.1 保证金的金额:1500.00 元;(须足额交纳,否则磋商无效)。15.2 保证金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15.3 保证金交纳方式: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银行

10、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响应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交纳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善安排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7 16.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A4 纸装订)。8 16.2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 11.1 款“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5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

11、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9 16.6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 标记16.6.1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一并装入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16.6.2 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在 2018 年 6 月 26 日 9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 16.7 供应商公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

12、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磋商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11 18.1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 年 6 月 26 日 9 时至 9 时 30 分12 18.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 69 号西辅楼四楼)7 号开标室。13 19.1 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含 3 人)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

13、的三分之二。专家确定方式:评审前由采购人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电脑随机抽取。14 19.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9.2.1 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9.2.2 磋商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 号西辅楼四楼)。19.2.3 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携带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回执码和磋6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商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法人必须带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人必须带授权委托书原件)。19.2.4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后,

14、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开启响应文件。15 20.2 评审办法 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16 26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6.1 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6.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所有磋商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

15、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17 27 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2)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18 28.1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

16、中标价的 3%(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缴纳,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入采购人账户。19 29.1 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20 29.3 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21 30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为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

17、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的规定服务类收费标准向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23 32 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8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23 33 监督管理机构 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73-2862142 9一、总则1. 适应范围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漓江干流市区段动物尸体打捞及无害化处理项目编号:GLZFCG2018F

18、0055(重)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2“货物”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服务”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2.5“

19、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3. 供应商资格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备合法资格,提供本次服务的供应商;3.2 具有国家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3.3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4. 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 质疑和投诉6.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原件)提交,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工,联系电话:0773-8282779,地址:桂林市翠竹路 61 号 7 栋三单元 9-1。6.2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桂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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