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服务指南编号:15045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服务指南(发布机构)交通运输部(发布时间)2016 年 9 月(实施时间)2016 年 9 月2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服务指南(完整版)一、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为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适用对象为申请相关资质许可的企业。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5号)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二条。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5月12日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4号)第四条。 四、受理机构: 交通运输部。
2、五、决定机构: 交通运输部。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详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4号) 3公路水运工程甲乙级及专项监理资质复查标准(暂行)(厅质监字201058号)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办法(厅质监字2007246号) 关于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厅质监字2005378号)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交质监发2004639号)。 八、禁止性要求: 详见“七、申请条件” 。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1 份)(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正、副本复印
3、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登记证明;(1 份)(三)企业章程和制度(复印件) ;(1 份)(四)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1 份)(五)监理企业业绩及主要成员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业绩的证明(业绩登记打印件) ; (1 份)(六)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装备证明(复印件) 。 (1份)十、申请接收: 4联系人:李培源,邮箱:电 话:010-65292737,传 真:010-65292767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服务办理流程图十二、办理方式: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向部公路局提交完整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和相
4、关证明材料。(二)交通运输部审批并发批复文件。5十三、办结时限: 交通运输部在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不包含专家评审时间60日及补充材料时间)办结。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十五、审批结果: 予以许可的,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并颁发纸质监理资质证书(1正2副)。不予许可的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公示不予许可理由,并出具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不予许可决定书予以书面告知。 十六、结果送达: 行政许可结果公告后10日内颁发资质证书,依申请人要求寄送或自取。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依据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法,申请人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十八、咨询途径: 联系方式:010-
5、65292737。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热线。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交通运输部,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法定工作日办公。 6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自受理之日起,可通过交通运输部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查询审批状态和结果,或通过 QQ 群(341323157)在线咨询、电话查询审批状态和结果。附录 1流程图。详见“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附录 2一、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公路工程监理企业 资质许可申请 表.范本.doc二、常见错误示例(一)工作简历与监理业绩混为一谈错误:7正确:(二)人员信息表填写不完整错误:正确:8(三)企业业绩汇总表填写不规范错误
6、:正确:(四)个人业绩汇总表填写不规范错误:9正确:三、常见问题解答(一)个人业绩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在原部质监局新系统内完成业绩登记的可仅仅提交个人业绩登记打印件及其所属项目信息打印件;未登记的,需提交项目评定书复印件或质监站、业主出具的证明原件。(二)企业业绩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三级(含)以上公路、独立招标的特大桥、大桥、特长隧道、长隧道、中隧道、公路机电工程等提供部公路监理信息查询系统内的项目信息打印件;其他项目提供监理合同和项目评定书,无项目评书的可用竣(交)工证明替代,证 明为以下证书之一:“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 验收证书”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交工验收工程质 量检测意见”、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 综合评价等级证10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