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乡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 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招 标 文 件 政府采购编号: CSXZCG2015-002 采 购 人:宁乡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4 一 说明 . 4 二 投标文件的编写 . 5 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 . 6 四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6 五 开标和评标 . 6 六 评标方法及标准 . 8 七 中标及合同签订 . 10 八 质疑与投诉 . 11 九 法律责任 . 12 十 其 他 . 13 第三章 标的清单及说明 . 14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 1
2、6 第五章 投标文件编制 . 18 格式 1 投标承诺函 . 20 格式 2 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 . 21 格式 3 投标报价表 . 22 格式 4 商务条款响应 /偏离表 . 23 格式 5 项目负责人简介 . 24 格式 6 技术人员名单(直接参与的人员) . 25 格式 7 成交后的承诺书 . 26 格式 8 项目技术与服务方案 . 26 格式 9 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 . 27 格式 10 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 28 格式 11 授权委托书 . 29 格式 12 投标单位应提供的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 30 附页 1 . 31 附页 2 . 31 附页 3 .
3、32 附页 4 . 34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乡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 宁乡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宁乡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二、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 CSXZCG2015-002 委托代理编号 0002631 三、采购预算: 188 万元 四、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五、定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人资格 要求:() 1、投标人一般要求: (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2)税务
4、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4)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页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凭证 复印件; ( 5)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无效,电子签名无效)的视为无效授权。 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复印件(社会区域类别)或国家发改委颁
5、发的工程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复印件(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须备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在领取招标文件时交代理机构存档,原件在开标时备查。 七、招标文件获取: 1、标书售价:每份 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 2015 年 1 月 21 日起至 2015 年 1 月 30 日 每天 8: 30-12: 00, 14: 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 ,到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 89 号)购买, 认购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3 公告第六条规定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凡
6、未办理认购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 2015 年 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镇 花明北路,县住建局内);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无效()。 九、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须交付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壹万捌仟捌佰元整( ¥ 18800.00 元) 。投标保证金请在 2015 年 2 月 9 日 16: 00 时(北京时间)前缴纳
7、(以到账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到如下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提供转账相关凭证复印件,代理机构查询已经到账, 视为已交纳; 单位名称: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县宁黄路支行 户 名: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 号: 5859 6408 9974 采 购 人:宁乡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 联 系 人:戴先生 电 话: 15802624242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宁乡县玉
8、潭镇花明北路 89 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王女士 邮编: 410600 电 话: 0731-87855455 15802651666 13787215483 传 真: 0731-87889318 4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本项目标的物的单位。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项目采购事宜的招标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 “成交人(中标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
9、 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 3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3.2 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3.3 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 3.4 符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3.5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 。 3.6 在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 12 个月内(按对日计算),投标人在本县政府采购活动或政府投资活动中有恶意质疑或恶意投诉、或其他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或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其投标无 效。恶意质疑、投诉:是指在不符合质疑、投诉法定条件或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质疑、投诉人不听招标采
10、购单位或相关行政机关合理而耐心的解释、劝导,执意发生的质疑、投诉。 4. 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5 投标保证金 5.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凭代理机构开出的收据办理。 5.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三)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 投
11、标有效期 6.1 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 60 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5 6.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 继续有效。 7 本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应进行检查;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告知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或处理,并抄送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7.2 招标采购单位如果发现
12、本招标文件中存在问题,将在投标截止日 15 日前作出澄清或修改,并主动在本招标文件发布的网站上予以发布。 7.3 招标采购单位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公告在本招标文件发布的网站上予以发布。 7.4 所有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信息发布网站上的答疑纪要、对本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8 投标费用 8.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 投标文件的编写 9 一般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
13、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9.2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 9.3 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9.4 投标文件应当采用纸制书面方式,由投标人按照本文件指定的投标地点进行现场投标,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投标。 9.5 以同一投标人名义,递送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 10.2 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 11.2 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
14、,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指完成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并通过验收后的价格。 11.3 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或报价,对同一标的提交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的,其投标无效()。 11.4 如有优惠折扣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做到投标承诺书中的总价与投标6 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 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投标文件的送达 12.1 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本文件规定开标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3.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3.2 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时,须向招标采购
15、单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 13.3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本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并密封。 13.4 补充、修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5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可以在开标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通知放弃投标()。 四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4 评委会的组成及职责 14.1 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评标委 员会。 14.2 评标事务由评委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
16、事项作出澄清或答复;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5 评委会成员的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五)配合 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五 开标和评标 16 开标程序 16.1 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在开标前向监委和投标人说明。 ( 1)招标采购单位组织投标人、监委按规定
17、签到。 ( 2)招标采购单位介绍开标会议程,宣读开标会纪律。 7 16.2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16.3 开标时 ,当众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监委、投标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 价格、优惠承诺,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6.4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优惠承诺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6.5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 内容与投标 承诺书 内容不一致的,以 投标 报价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
18、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7 评标程序 17.1 评委按回避制度等规定,统一签署评委承诺书。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评标会议程,宣读评标会纪律。 17.2 评委会推选主任评委,主任评委按规定程序主持评审工作,采购人评委不得担任主任评委。 17.3 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一) 资格性 审查, 确定投标 人 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无效()。 (二) 符合性 审查, 确
19、定 投标人 是否对 本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实质性响应是指对本文件的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或 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本文件中标的清单及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三)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 1)超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投标的; ( 2)投标文件所投标段中的应标范围小于本文件对应标段要求采购范围的; ( 3)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的; ( 4) 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重大偏离的; ( 5)不符合本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标注)的; ( 6)不具
20、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时、足额提交投标 保证金的; ( 8)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 9)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可废标后重新组织采购。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重新组织采购。 8 ( 1)本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 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咨询与答复。 ( 1)对投标文件中
21、含义不 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委会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咨询。 ( 2)评委阅读采购文件、投标书,各自独立记录通过审查的各投标书情况,分别提出需咨询的问题。主任评委汇总整理形成书面咨询问题,发给投标人。 ( 3)投标人对咨询事项作出书面答复,按规定时间报评委会。 投标人的答复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 17.4 比较与评价。 (一) 评委根据咨询答复情况,按规定的评标方法, 各自独立对除集体评议外的其他评审因素进行评比打分。 (二)评委再根据评委会一致意见,对除投标报价外的 集体评议评审因素统一打分。 (三)主任评委再通报投标报价得分,汇总计
22、算各投标人总得分,并按总得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17.5 确定评审结果。 (一)评委会统一签署评标结论书,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根据采购需要确定,并按顺序排列。 (二)评委会 认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 ,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解释说明;否则,可取消其候选资格,按排名顺序递补候选人,以此类推。 18.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8.1 在评标 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评委会的评标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 18.2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都不
23、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六 评标方法及标准 19 评标方法 19.1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9 序号 评分 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响应程度( 3 分) 1 投标文件 的编制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 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索引表、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 3 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3 分 报价部分(满分 30 分) 2 投标总报 价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
24、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 30 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分数 30 分 商务部分(满分 22 分) 3 财务状况 根据投标人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评委会对投标人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率 3 项分别排序,按单项分别计分。每个单项排名第一的计 1 分,单项排名第二的计 0.5 分,其他计 0 分。(提供 201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3 分 类似业绩 ( 1)投标人提供 2012 年至 2014 年承担过的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类似业绩,在省级行业
25、主管部门竞争性立项成功的每个计 2 分,最多计 4 分; ( 2)投标人承担的类似业绩属于 2012 至 2014 年湖南省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排名前三名的计 1 分 , 最多计 1 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成果文 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如发现提供虚假合同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未提供合同原件及成果文件复印件的不予计分)。 5 分 技术人员配置 ( 1)拟派遣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咨询工程师(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 证书且人员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的计 1.5 分; ( 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咨询工程师(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证书,或者 具有 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相关专业 高级职称证书的每 1 人计 0.5 分,本项最高分为 1.5 分; ( 3)提供拟派遣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方案 ,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合理、全面,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且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类似工作经验,方案合理的计 5-7 分,基本合理的计 2-4 分,欠合理的计 0 1 分; (上述人员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在开标评标时备查,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近半年社保的证明复印件资料并加盖公章) 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