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我国的 存款保险制度山东大学经济学院于殿江 存款保险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措施,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存款保险,是指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 统称投保机构 ) 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投保 的银行 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规定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 它与银行监管、央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一起并称为维护金融稳定的 “三大法宝 ”。 到 2014年,世界上已有 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2008年以来,有关国家和地区不断完善存款保险相关制度,在保护存款人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存款保险制度是整个金融改革重要内容之一。目前,民营银行准入门槛的降低乃至放开,利率市场化、银行破产条例的出台等多项重点金融改革,都急切需要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驾护航。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完善我国金融安全网,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和公众对我国银行体系的信心,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深化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我国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