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顺昌富州新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A-14 地块安置房 )智能化工程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环闽南招【 2018】第 012 号 招 标 人: 顺昌县富州新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 2018 年 4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 6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6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15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8 第一部分 资格和商务文件 . 18 (一)投标函 .19 (二)开标一览表 .20 (三)投标价格表 .21 (四)供货范围表 .22 (五
2、)商务偏离表 .23 (六)技术参数偏离表 .24 (七)资格证明文件 .25 (八)投标保证金 .30 (九)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 2017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1 (十)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方面的文件 .32 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33 一、 货物需求一览表 .33 商务要求 .33 技术参数 .34 二、技术规格 .45 第六章 招标货物最高控制价 . 47 第七章 评标细则 . 48 3 第一章 招标 公告 招 标 公 告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顺昌县富州新区发展建 设有限公司 委托,对 顺昌富州新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A-14 地块
3、安置房 )智能化工程 采购项目 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 公开招标 的方式采购 1. 招标编号: 2. 招标内容及要求: 2.1 招标内容: 设备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采购数量 备注 1 小区智能化工程 1 套 本采购项目 最高控制金额: 壹佰肆拾玖万壹仟捌佰伍拾壹 元整(¥: 1491851)。 2.2 交货期: 合同签定后,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合同货物配送达 业主指定的地点 ; 2.3 交货地 点: 按照甲方所提供的指定项目 地点 交货 。 2.4 交货方式: 乙方利用汽车等运输方式或委托承运商、配送商等物流公司将合同设备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确保包装质量满足运输安全要求,保护设备
4、不受损害。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有乙方承担。 乙方负责 将 设备 安装 并确保验收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具有 产品供应 资格的境内供货商; A.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 印件。投标人已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B、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人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总公司法人授权书原件) 。 C.投标
5、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1) 财务状况报告: 投标人上一年度的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当年注册的公司可不提供 ); (2)投标 人 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 ) (3)根据闽检会 200410 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顺昌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中标人需提供) (4)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
6、试行办法(闽建法 200715 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5)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 2016) 285 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 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4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 2017 1 号)。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
7、者,请于 2018 年 4 月 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登录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 易 中心( http:/ CA 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南平版 )打开。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银行在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4.4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 .nNPTF格式) (光盘
8、, 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 5.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 最低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
9、8 年 4 月 25 日 下午 17: 00 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由企业基本 账 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 账 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单上的备注栏注明“ 投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 )为“ A-14 地块安置房智能化工程采购 ”字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叁 万 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4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网
10、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 0512-58173200、400-850-3300、 0599-8317118。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 (如光盘、 U 盘等,用信封密封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7.4
1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尚未办理顺昌县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和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http:/ 上发布 。 5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顺昌县富州新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顺昌县 滨江东路 396 号 4#一层 联系人: 黄女士 电 话: 0599-6071117 招标代理: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平市顺昌县城中路 23 号 201 室 电
12、 话: 13559336476 联 系 人: 小黄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建设 银行 顺昌支行 账 号: 35001677107052506552-0045 ( 提醒: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招标公告中指定的保证金主账号加虚拟子账号尾数进行缴纳,款项汇入主账号而非完整的项目保证金虚拟账号时,保证金缴纳情况无法验证。此类由于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的保证金无法识别问题,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会议室 电 话: 0599-7853459 监督部门: 顺昌县富州新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 0599-607112
13、6 注: 获取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友情提示: 关于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南平版 )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512-58173200、 400-850-3300, 0599-8317118。 如果未办理 CA 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
14、(解密 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应提供一份“ .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资料。 6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须知的补充,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说 明 与 要 求 1 1.1 项目名称: 顺昌富州新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A-14 地块安置房 )智能化工程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
15、术规格” 招标编号: 环闽南招【 2018】第 012 号 2 2.1 招标人名称: 顺昌县富州新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顺昌县滨江东路 396 号 4#一层 联 系 人: 黄女士 联系 电话: 0599-6071117 3 2.2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平市顺昌县城中路 23 号 201 室 联 系 人:小黄 联系电话: 13559336476 4 3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 货物,具有 产品供应 资格的境内供货商; A.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组织机构
16、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已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B、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人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总公司法人授权书原件) 。 C.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1) 财务状况报告: 投 标人上一年度的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当年注册的公司可不提供 ); (2)投标 人 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 ) (3)根据闽检会 200410 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
17、贿犯罪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顺昌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中标人需提供) (4)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 建法 200715 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5)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 2016) 285 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7 5 15.2 投标保证金为 :
18、叁 万 元 整 ; 由企业基本 账 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 账 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单上的备注栏注明“ 投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 )为“ A-14 地块安 置房智能化工程采购 ”字样”。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满后 90 天。 6 16.1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 90 个日历天。 7 17.1 商务和资格文件: 一套 正本 , 四套 副本,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提供。 8 19.1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4月 26 日 15: 00 ,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开始接收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顺昌
19、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通大厦十楼会议室) 9 22.1 开标时间: 2018 年 4 月 26 日 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通大厦十楼会议室) 10 电子标的相关注意事项 1、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 .nNPTF 格式) (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
20、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 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 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 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上传至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 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时请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资料下载”下载最新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顺昌版 )软件安装包 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
21、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512-58173200、 400-850-3300、0599-8317118。 3、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要求 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加盖含有福建 CA 数字证书(须在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激活)的电子印章。 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需盖企业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企业电子公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加盖各企业电子公章)。 招标文件要求需要盖章的地方,电子投标文件中要相应的盖电子印章(个人有办理电子印章的,应直接加 盖电子印章,个人若没有办理电子印章的,应当在纸质文件上加盖印章后,以原件彩色扫描的形式导入到电子投标文
22、件中。评委在8 评审过程中,应给予认可)。涉及到代理人签字部分,应当在纸质文件上签字后,以原件彩色扫描的形式导入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4、如有答疑、澄清等文件,招标人将在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中制作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并按规定时间上传至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投标人需通过答疑澄清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也可以通过导入答疑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形成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于截标前上传至顺昌县公共资源电 子交易平台。 5、开标前,招标人和投标人都需要将加密用的 CA数字证书携带至开标现场解密。同时必须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 (如光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用。应与电子招标投
23、标文件制作要求的若干规定要求一致。 6、开标时,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验证不通过或解密失败等与数字证书相关的异常情况,招标人应通知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电话: 0591-968975)调查处理并出具书面报告。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招标人应通知江苏国泰软件公司(电话: 0599-8317118)到场调查处理并出具书面报告(书面报告 格式详见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 附表 1)。 7、电子投标文件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根据系统参建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作出相应处理: ( 1)投标人使用非福建 CA数字证书或没有使用含有开通招投标应用服务功能的福建 CA数字证
24、书的电子印章; ( 2)投标人使用的福建 CA 数字证书的招投标应用服务功能已被吊销或过期; ( 3)投标人未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及相应版本制作; ( 4)因投标人的原因,导入电子评标系统后无法正确读取数据或读取的数据不全; ( 5)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投 标文件无法正常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其它情形。 电子投标文件出现前款( 1)、( 2)、( 3)项情形的,招标人应拒绝其投标;出现前款( 4)、( 5)项情形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8、其他电子标的相关注意事宜详见南发改法规 2017 1号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
25、的通知 9、电子标书文件涉及需要提供的证件的,一律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所有扫描件,一律以主体库的验证通过的材料为准,不再提供原件备查。电子标书文件涉及需要提供的证件的,未提交原件彩色扫描 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1 其它 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合同总价包含施工图所有内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图范围内若设备及材料数量 与投标时的货物清单数量不符,如 有增加,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 9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项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和解释 2.1 “ 招标人 ” 系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 项所述的法人或组织,
26、即业主方。 2.2 “ 招标 代理机构 ” 系指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 项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法人或组织 。 2.3 “ 投标人 ” 系 指向招标 代理机构 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4 “ 投标人代表 ” 系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5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 为完成全部合同义务 须承担的、 有形货物除外的所有工作,包括: 安装、调试、 试
27、运行、验收、 技术协助、校准、培训 、售后服务 以及其他类似的义 务。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为履行本 招标项目 合同的目的, 投标人应 满足投标须知 前附表第 4 项所 列 的全部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否则, 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六章 招标货物最高控制价 第七章 评标细则 10 5.2 招标文件除 5.1 内容
28、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期间发出的书面文件和其他修改或补充函件,均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 6.1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采用简易评标办法的招标项目为 5 日,下同)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不足 15 日( 5 日)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2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提示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
29、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 其投标将被拒绝。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 中文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 中文 为准。 9.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 件的组成 10.1 为了便于评审和比较,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含 资格和 商务 文件,其内容为: 10.1.1 资格和 商务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价格表 (四)供货范围表 (五) 商务偏离表 ( 六)技术偏离表 ( 七 )资格证明文件 (八) 投标保证金 ( 九 )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 2017 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 ,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