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全 省 住 建 系 统 2015年履 职 尽 责 督 促 检 查 实 施 方 案根 据 省 委 办 公 厅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转 发 省 纠 风 办 关于 2015年 加 强 政 府 部 门 履 职 尽 责 监 督 检 查 工 作 的 意 见 的通 知 (鄂 办 文 201523号 )精 神 ,省 纠 风 办 将 对 全 省 住 建系 统 履 职 尽 责 情 况 进 行 督 促 检 查 。现 结 合 工 作 实 际 ,制 定如 下 实 施 方 案 :一 、 总 体 要 求通 过 对 全 省 住 建 系 统 依 法 行 政 、转 变 作 风 、服 务 民 生 、落 实 党 风
2、廉 政 建 设 主 体 责 任 等 方 面 的 检 查 ,着 力 解 决 履职 不 力 、作 风 不 正 、行 为 不 廉 等 损 害 经 济 发 展 环 境 和 人 民群 众 切 身 利 益 的 突 出 问 题 ;着 力 营 造 住 建 行 业 依 法 行 政 、优 质 高 效 、廉 洁 从 政 的 发 展 环 境 ,全 面 提 高 住 建 系 统 履 职尽 责 能 力 和 水 平 ;着 力 打 造 法 治 住 建 、活 力 住 建 、服 务 住建 、廉 洁 住 建 ,进 一 步 提 升 人 民 群 众 和 社 会 各 界 对 住 建 系统 的 满 意 度 。二 、 接 受 督 促 检 查
3、范 围省 住 建 厅 及 各 市 、州 、县 (市 、区 )住 建 、规 划 、房 产 、城 管 、园 林 绿 化 、公 积 金 管 理 等 主 管 部 门 (含 武 汉 市 水 务局 )及 所 属 系 统 、行 业 各 单 位 履 职 尽 责 情 况 。三 、 接 受 督 促 检 查 内 容- 3 -( 一 ) 严 格 依 法 行 政 方 面是 否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和 省 委 、省 政 府 重 大 决 策 部 署及 厅 党 组 工 作 要 求 ,有 无 政 令 不 畅 、执 行 不 力 ,上 有 政 策 、下 有 对 策 等 问 题 ;是 否 按 照 法 定 职 责 和 简
4、政 放 权 要 求 ,切实 转 变 职 能 ,坚 持 依 法 行 政 ,规 范 权 力 运 行 ,进 一 步 取 消和 下 放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是 否 存 在 法 外 设 权 ,利 用 职 权 吃 拿卡 要 、与 民 争 利 ,利 用 市 场 准 入 搞 地 方 保 护 主 义 ,侵 害 市场 主 体 和 人 民 群 众 利 益 等 问 题 ;是 否 按 照 省 厅 行 政 处 罚 裁量 基 准 实 施 行 政 处 罚 ,有 无 自 由 裁 量 权 过 大 、程 序 不 规 范和 滥 施 处 罚 行 为 ;是 否 落 实 深 化 行 政 执 法 体 制 改 革 要 求 ,严 格 规
5、范 公 正 文 明 执 法 ,纠 正 和 查 处 执 法 不 严 不 公 、以 罚代 法 等 问 题 。( 二 ) 服 务 改 善 民 生 方 面是 否 坚 持 勤 政 为 民 ,创 新 管 理 ,优 化 服 务 ,提 高 行 政效 能 ;是 否 严 格 执 行 湖 北 省 优 化 经 济 发 展 环 境 条 例 ,认真 落 实 “四 减 五 制 三 集 中 ”和 住 建 系 统 政 风 行 风 评 议 服 务承 诺 事 项 ;是 否 针 对 群 众 反 映 较 多 的 规 划 实 施 、工 程 质 量 、供 水 供 气 、保 障 房 分 配 、公 积 金 使 用 、城 管 执 法 、物 业
6、管理 等 方 面 损 害 群 众 利 益 的 突 出 问 题 进 行 了 专 项 整 治 ;在确保“ 十二五” 规划圆满 收官,谋划“ 十 三 五 ”规 划 及 重 大 项 目 、落 实 城 乡 规 划 督 察 全 覆 盖 、实 施 供 水 供 气 监 督 、推 进 海 绵城 市 和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建 设 以 及 坚 决 消 除 生 活 垃 圾 治 理 26个 空 白 市 、县 等 方 面 有 过 硬 举 措 和 实 际 成 效 ;是 否 按 照 省- 4 -厅 “六 个 转 变 ”工 作 思 路 和 全 省 住 房 城 乡 规 划 建 设 管 理 专项 改 革 要 求 ,认 真 落
7、 实 6大 方 面 30项 年 度 住 建 改 革 任 务 ;是 否 扎 实 推 进 行 政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建 立 省 、市 、县 协 调 联动 审 批 机 制 ,审 批 标 准 、形 式 是 否 规 范 统 一 。( 三 ) 转 变 工 作 作 风 方 面是 否 坚 决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省 委 六 条 意 见 精 神 ,严格 落 实 作 风 建 设 的 各 项 制 度 ;是 否 扎 实 抓 好 群 众 路 线 教 育实 践 活 动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三 抓 一 促 ”活 动 和 2014年 民 主 评 议 政 风 行 风 查 摆
8、问 题 整 改 落 实 ;是 否 纠 正 和 查 处发 生 在 群 众 身 边 的 乱 收 费 、乱 摊 派 、乱 罚 款 等 问 题 ;是 否认 真 纠 正 工 作 敷 衍 应 付 、执 行 不 力 、不 敢 担 当 等 “为 官 不为 ”问 题 ;是 否 切 实 解 决 机 关 及 行 政 审 批 、公 积 金 办 理 、供气 供 水 等 服 务 窗 口 对 基 层 和 群 众 生 冷 硬 推 ,工 作 效 率 低 下等 懒 政 怠 政 问 题 。( 四 )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主 体 责 任 方 面领 导 班 子 和 领 导 干 部 是 否 严 格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9、 设 责任 制 ,认 真 履 行 “一 岗 双 责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是 否 自 觉 遵 守廉 政 准 则 ,发 挥 表 率 作 用 ;是 否 重 点 整 治 党 员 干 部 在 执法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中 违 规 收 费 和 收 受 红 包 、购 物 卡 等 突出 问 题 ;是 否 严 肃 查 处 本 系 统 “小 官 巨 腐 ”等 基 层 腐 败 问 题 ;是 否 依 法 公 开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信 息 ,围 绕 行 政 审 批 、工 程 建设 、征 收 拆 迁 、资 金 分 配 等 容 易 滋 生 腐 败 的 重 点 领 域 和 关键 环 节 ,建 立 健 全
10、 权 力 运 行 监 督 制 约 机 制 ;是 否 建 立 健 全- 5 -具 有 住 建 特 色 的 政 风 行 风 建 设 责 任 考 核 体 系 并 有 效 实 施 。( 五 ) 收 集 和 解 决 问 题 方 面是 否 重 视 信 访 举 报 工 作 ,畅 通 12319、12329服 务 热 线和 网 络 信 访 、信 息 咨 询 投 诉 平 台 等 群 众 利 益 诉 求 渠 道 ,及时 受 理 群 众 举 报 投 诉 ;是 否 及 时 解 答 群 众 政 策 咨 询 ,认 真解 决 群 众 举 报 投 诉 ,不 回 避 、不 积 压 、不 上 交 矛 盾 ,做 到事 事 有 回
11、音 、件 件 有 着 落 ;是 否 严 格 要 求 ,高 标 准 兑 现 公开 承 诺 事 项 ;是 否 强 化 责 任 ,切 实 解 决 本 部 门 、本 单 位 存在 的 人 民 群 众 反 映 强 烈 的 突 出 问 题 ,让 服 务 对 象 、社 会 各界 满 意 ;是 否 健 全 完 善 履 职 尽 责 的 长 效 机 制 。四 、 方 法 步 骤省 纠 风 办 将 采 取 明 察 暗 访 、第 三 方 监 督 、点 题 监 督 、集 中 评 议 、倒 查 追 责 等 方 式 对 住 建 系 统 履 职 尽 责 情 况 进行 督 促 检 查 。全 省 住 建 系 统 分三个阶段认真组
12、织实施:( 一 ) 动 员 部 署 ( 6月 中 旬 前 )1.精 心 安 排 部 署 。各 级 住 建 部 门 和 单 位 分 别 成 立 由 主要 负 责 同 志 任 组 长 的 履 职 尽 责 督 促 检 查 领 导 小 组 ,组 建 工作 专 班 ,制 定 工 作 方 案 ,细 化 任 务 分 解 ,明 确 工 作 责 任 。省 厅 召 开 全 省 住 建 系 统 履 职 尽 责 督 促 检 查 电 视 电 话 动 员大 会 ,对 此 项 工 作 进 行 部 署 ;各 部 门 、各 单 位 利 用 各 种 形 式层 层 进 行 发 动 ,确 保 住 建 系 统 履 职 尽 责 督 促
13、检 查 全 覆 盖 。各 地 工 作 方 案 于 6月 15日 前 报 省 厅 履 职 督 查 办 。2.广 泛 征 求 意 见 。各级住建部门依托12329 住房公积金- 6 -热线、门户网站等,同步搭建好政务信息公开、行业服务受理、履职尽责监督三个平台,全方位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并 结 合实 际 ,采 取 召 开 座 谈 会 、发 放 征 求 意 见 函 、上 门 走 访 、设 置网 络 信 访 平 台 等 方 式 ,广 泛 征 求 “两 代 表 一 委 员 ”、政 风 督查 员 、人 民 群 众 及 服 务 对 象 对 本 部 门 、本 单 位 履 职 尽 责 方面 的 意 见 和 建
14、议 。3.认 真 查 摆 问 题 。结 合 “三 严 三 实 ”专 题 教 育 ,住 建 厅每 位 领 导 将 确 定 1-2 个 市 ( 州 ) 作 为 联 系 点 , 深 入 基 层 调研 , 指 导 各 单 位 对 照 督 促 检 查 内 容 ,全 面 查 找 履 职 尽 责 中存 在 的 突 出 问 题 和 薄 弱 环 节 ,研 究 整 改 措 施 。各 级 住 建 部门 对 自 查 出 来 的 问 题 和 征 集 到 的 意 见 进 行 认 真 梳 理 ,建立 问 题 台 账 ,并 就 群 众 反 映 强 烈 的 问 题 和 重 点 事 项 ,结 合本 部 门 职 能 ,作 出 具
15、体 承 诺 ,并 通 过 本 地 主 流 媒 体 、行 业门 户 网 站 向 社 会 公 开 ,广 泛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二 )督 促 整 改 ( 6月 下 旬 至 11月 )1.开 展 专 项 整 治 。厅 党 组 决 定 针 对 群 众 反 映 强 烈 的 突出 问 题 ,在 全 省 住 建 系 统 集 中 开 展 专 项 整 治 行 动 ,对 规 划实 施 管 理 、建 筑 施 工 扬 尘 和 围 档 治 理 、“拉 链 马 路 ”、保 障房 配 套 建 设 与 分 配 管 理 、公 积 金 提 取 使 用 、房 地 产 市 场 监管 服 务 、工 程 质 量 安 全 管 理
16、、供 水 供 气 维 修 管 理 与 安 全 保障 、行 政 审 批 服 务 、城 管 文 明 执 法 等 10个 方 面 问 题 进 行 专项 整 治 。各 级 住 建 部 门 围 绕 上 述 重 点 方 面 ,结 合 本 地 本 行业 实 际 ,确 定 1-2个 突 出 问 题 开 展 专 项 治 理 。要 实 行 一 个 专- 7 -项 一 名 牵 头 领 导 、一 个 责 任 单 位 (处 室 )、一 套 整 治 措 施 的工 作 机 制 ,确 保 专 项 整 治 取 得 实 效 。同 时 ,还 要 着 力 解 决 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及各级纠风办、省厅交办的其它问题,确保调查处理率、 回
17、访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办结率、 满意率。2.加 强 监 督 检 查 。坚持上下联动督导,厅机关在认真接受省纠风办点题监督的同时,要加强层级督 导。 厅领导要对联系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点题监督; 厅 机 关 相 关 业务处室(单位)要坚持“ 管行业必须管行风” 的要 求 ,认 真 抓 好 本 行业 履 职 尽 责 突 出 问 题 整 改 ,主 动 对 本 行 业 基 层 部 门 和 单 位履 职 尽 责 整 改 落 实 情 况 进 行 督 导 检 查 。要 强 化 第 三 方 监督 ,充 分 利 用 城 乡 规 划 督 察 受 理 群 众 举 报 、城 市 管 理 考 评第 三 方 调 查 评
18、 价 、环 保 世 纪 行 “扬 尘 治 理 ”媒 体 监 督 、聘请 政 风 督 查 员 等 方 式 ,对 各 级 住 建 部 门 履 职 尽 责 情 况 进 行第 三 方 监 督 。省 厅 将 定 期 组 织 明 察 暗 访 ,对 各 级 履 职 尽 责 、整 改 落 实 情 况 进 行 常 态 化 督 促 检 查 ,实 行 旬 统 计 、月 通 报 ,督促 抓 好 整 改 落 实 。3.强 化 责 任 追 究 。住 建 系 统 各 级 领 导 对 本 级 及 直 属 单位 履 职 尽 责 督 促 检 查 承 担 主 体 责 任 ,上 级 分 管 领 导 和 业 务部 门 对 下 承 担
19、监 管 责 任 。要 保 持 零 容 忍 的 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在第三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省厅将督促各地住建部门调查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省厅会同有关方面,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 8 -还要追究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处室)及分管领导、 联系点领导的相关责任。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履职尽责责任追究,要做到“严格、严厉、严肃、到位” 。( 三 ) 总 结 评 估 ( 11月 至 12月 )1.加 强 考 核 通 报 。年 底 ,省 纠 风 办 将 综 合 第 三 方 监 督 、服 务 对 象 测
20、评 、集 中 民 主 评 议 、平 时 工 作 评 价 四 个 方 面 的情 况 ,分 别 按 30%、25%、35%、10%的 权 重 对 住 建 等 8个 部门 及 系 统 履 职 尽 责 情 况 进 行 综 合 评 分 。省 厅 将 对 各 地 住 建部 门 履 职 尽 责 情 况 实 行 “三 考 核 、两 通 报 ”,既 要 加 强 各级 住 建 部 门 履 职 尽 责 主 体 责 任 考 核 ,又 要 加 强 行 业 监 管 责任 和 片 区 联 系 指 导 责 任 考 核 ;考 核 结 果 既 通 报 责 任 主 体 ,又要 通 报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处 室 )。各 级
21、住 建 部 门 要 主 动 加 强 与党 代 表 、人 大 代 表 、政 协 委 员 和 服 务 对 象 的 沟 通 联 系 ,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接受他们的监督检查,做到态度诚恳、整改到位,得到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认同。2.巩 固 深 化 成 果 。各 级 住 建 部 门 认 真 分 析 总 结 测 评 情况 ,针 对 存 在 问 题 ,深 化 整 改 措 施 ,切 实 建 立 履 职 尽 责 长效 机 制 。11月 底 前 ,各 市 、州 、直 管 市 、神 农 架 林 区 各 住 建部 门 向 省 厅 报 送 本 系 统 接 受 督 促 检 查 工 作 书 面 总 结 报 告 。12月 1
22、0日 前 ,省 厅 汇 总 情 况 向 省 纠 风 办 上 报 全 省 住 建 系 统工 作 总 结 报 告 。3.检 查 结 果 运 用 。全 面 总 结 2015年 全 省 住 建 系 统 接 受履 职 尽 责 督 促 检 查 工 作 情 况 ,对 市 、州 检 查 成 绩 进 入 优 秀- 9 -的 单 位 予 以 通 报 表 彰 ,对 被 评 为 不 合 格 单 位 及 整 治 效 果 群众 不 满 意 的 予 以 通 报 批 评 ,取 消 其 评 先 资 格 ,下 发 整 改 通知 书 ,责 令 限 期 整 改 。对 开 展 活 动 组 织 不 力 、群 众 反 映 问题 较 多 、
23、检 查 期 间 发 生 严 重 问 题 ,造 成 负 面 影 响 的 部 门 、单 位 和 检 查 结 果 为 不 合 格 的 单 位 ,省 厅 约 谈 问 责 部 门 主 要负 责 人 。建 立 基 层 部 门 与 机 关 处 室 联 动 奖 惩 机 制 ,将 各 地住 建 部 门 检 查 结 果 与 省 厅 机 关 行 业 主 管 处 室 年 度 目 标 考核 、评 先 挂 钩 ,与 主 要 负 责 人 的 评 价 任 用 挂 钩 ,实 行 同 奖同 罚 。五、 工 作 要 求(1)加 强 领 导 , 落 实 责 任 。 履 职 尽 责 督 促 检 查 是今 年 全 省 住 建 系 统 的
24、 一 项 重 要 工 作 ,各 级 住 建 部 门 及 所 属单 位 务 必 高 度 重 视 ,按 照 “统 一 组 织 、分 级 负 责 、条 块 结 合 、上 下 联 动 、全 员 参 与 ”的 要 求 在 全 省 范 围 内 同 步 进 行 。要在 认 真 抓 好 本 单 位 、本 部 门 履 职 尽 责 措 施 落 实 的 同 时 ,负责 组 织 、指 导 、督 促 本 系 统 履 好 职 、尽 好 责 。省 厅 成 立 由 厅主 要 负 责 同 志 担 任 组 长 的 接 受 履 职 尽 责 督 促 检 查 工 作 领导 小 组 (名 单 附 后 ),下 设 工 作 专 班 ,负 责
25、 组 织 、协 调 、指导 督 促 全 省 住 建 系 统 开 展 履 职 尽 责 督 促 检 查 工 作 。各 级 住建 部 门 要 相 应 成 立 领 导 小 组 和 工 作 专 班 。坚 持 “一 把 手 ”抓总 、分 管 领 导 主 抓 、各 部 门 各 行 业 具 体 负 责 ,切 实 把 督 促检 查 、监 督 管 理 、自 查 整 改 、问 责 追 责 贯 穿 始 终 ,不 折 不 扣的 抓 好 各 项 工 作 落 实 ,全 力 争 创 佳 绩 。- 10 -( 二 ) 突 出 重 点 , 扎 实 推 进 。 要 突 出 抓 好 群 众 反映 强 烈 的 重 点 问 题 、社 会
26、 关 注 的 焦 点 问 题 、长 期 没 有 解 决好 的 “老 大 难 ”问 题 及 督 促 检 查 反 馈 问 题 的 整 改 落 实 ,建 立长 效 管 理 运 行 机 制 ,实 现 和 达 到 “五 个 一 批 ”、“四 个 促 进 ”的 目 标 。“五 个 一 批 ”,即 解 决 一 批 群 众 关 心 、社 会 关 注 的民 生 诉 求 ,整 治 一 批 影 响 行 业 形 象 的 突 出 问 题 ,建 立 一 批强 化 履 职 尽 责 的 制 度 措 施 ,培 养 树 立 一 批 勤 政 廉 政 的 先进 典 型 ,曝 光 处 理 一 批 损 害 群 众 利 益 、履 职 尽
27、责 不 力 的 单位 和 个 人 。“四 个 促 进 ”,即 促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全面贯彻落实,促进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住建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改革创新取得实际成效。(三 ) 广 泛 宣 传 , 营 造 氛 围 。要 加 强 与 各 级 政 府 纠 风办 、纪 委 等 职 能 部 门 的 沟 通 交 流 ,及 时 了 解 督 促 检 查 工 作相 关 要 求 ,认 真 听 取 他 们 对 住 建 工 作 的 意 见 建 议 ,增 强 工作 的 针 对 性 和 有 效 性 。充 分 运 用 报 纸 、电 视 、短 信 、网 络等 媒 体 ,
28、向 社 会 广 泛 宣 传 建 设 部 门 的 工 作 职 能 、法 律 法 规、办事程序,诚恳接受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并大力宣传住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宣传督促检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增进群众对住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加强督导,务求实效。要逐级建立领导联系点,并实行“三个到一 线 ”,即动员部署到一 线、查找问题到一线、点题监督到一线。要 将 年 度 目 标 任 务 完 成 情 况 作 为 检 验 履- 11 -职 尽 责 效 果 的 重 要 内 容 。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要落实“三严三实” 要求,崇尚实干,常抓不懈,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依法履职尽责,坚决防止一阵风,推进履职尽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附 件 : 1.省 住 建 厅 2015年 履 职 尽 责 督 促 检 查 领 导 小组 成 员 名 单2.全 省 住 建 系 统 2015年 履 职 尽 责 督 促 检 查 时间 进 度 表3.省 住 建 厅 领 导 2015年 履 职 尽 责 督 促 检 查 联系 点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