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泰安高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 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二次 )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SDTAGX2018-0005-00 采购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八年 六 月 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二次) 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联系电话: 0538-8263918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4 2.1 总则 .4 2.2 磋商文件 .9 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磋商保证金 . 11 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5 2
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 . 16 2.6 唱价、磋商、确定 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 17 2.7 纪律和监督 . 26 2.8 质疑与投诉 . 27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 29 3.1 相关要求 . 29 3.2 评审过程 . 29 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 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 33 4.1 签订合同 . 33 4.2 追加合同金额 . 33 4.3 质量与验收 . 33 4.4 合同主要条款 . 34 第五章 提供服务的期限 . 37 5.1 服务期限 . 37 5.2 服务成果验收 . 37 5.3 服务地点 . 37 5.4 售后服
3、务要求 . 37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38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9 7.1 报价部分 . 41 7.2 商务部分 . 46 7.3 技术部分 . 64 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二次) 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 0538-8263918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地 址: 泰安高新区 联系方式: 0538-8938295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华城国际广场商务 B1 座 5楼(泰安市 岱阳大街东首路南) 联系方式: 0538-8263918/82
4、30818 二、采购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SDTAGX2018-0005-0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1 泰安高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万元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 2018 年 5 月 31日 8 时 30 分至 2018 年 6月 6 日 16 时
5、 30 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华城国际广场商务 B1 座 5 楼(泰安市岱阳大街东首路南);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 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4.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 2018 年 5月 31 日 至 2018 年 6月 6 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 年 6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至 2018 年 6月 13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
6、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厅(花园路 39 号) 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二次) 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联系电话: 0538-8263918 六、谈判(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 年 6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八 开标厅 (花园路 39 号)。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蓝帅 联系方式: 0538-8263918/8230818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
7、件 发 布 人: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 年 5月 30 日 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二次) 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联系电话: 0538-826391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1 总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 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指磋商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本磋
8、商文件所称服务 ,是指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人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二次) 4 标段名称 泰安高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5 项目内容 本项目内容为泰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 6 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 43万元。 首轮报价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
9、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 供应商资质 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 按 以下 要求 提供资料。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递交,其报价文件一律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营业执照; (须提供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须提供原件,如为三证合一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须提供原件,如为三证合一企业,可不提供)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须提供原件) 5、
10、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 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二次) 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联系电话: 0538-8263918 6、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0 提出招标文件答疑时间 2018年 6月 8日 16时 00分前。 11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2018年 6月 8日 10时 00分。 12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 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 48小时内。
11、13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14 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 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 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 3、缴纳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划转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指定的磋商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4、收取人: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开户银行: 泰安银行营业部 6、银行账号: 811010101421004596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联系电话: 0538-8666125
12、 注:保证金缴纳时请供应商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 及账号。 115 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1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17 响应文件电子版 内容: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份数: 1份; 格式: PDF、 DOC或 XLS等; 介质: U盘或光盘; 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1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19 响应文件装订 1、正本、副本均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 2、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折叠整 理成 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胶装成册(须含供应商递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如图纸等),否则
13、其报价无效。 20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二次) 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联系电话: 0538-8263918 21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递交时间: 2018年 6月 13日 13时 30分起至 14时 30分止 。 截止时间: 2018年 6月 13日 14时 30分 。 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八 开标厅。 地址:泰安市花园路 39号 22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23 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时间: 2018年 6月 13日 14时 30分 ; 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第 八 标厅。 24 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5 唱价顺序 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6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27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28 报价轮次 本次磋商共二轮报价(含首轮公开唱价) 29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否 30 成交供应商确定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1 付款方式 1、第一期支付 60%,人民币贰拾伍万捌仟元整(¥ 25.8万元),时间:合同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 2、第二期支付 40%,人民币拾柒 万贰仟元整(¥ 17.2万元),时间:提交山东省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
15、方案报告,并通过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验收合格后 5个工作日内。 32 监督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3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 招标代理费 按照泰安高新区代理费标准收取 35 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响应文件格式中可不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如所供产品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响应文件格式中可不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6】 125号 ) 要求 ,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 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 (
16、)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二次) 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联系电话: 0538-8263918 存。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1、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
17、“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不用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 2)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
18、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 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人员等物质和技术基础。 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2 当事人 2.1.2.1采购人:系指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1.2.2供应商:是指 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2.3磋 商
19、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1.2.4成交供应商:系指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3 磋商依据及原则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政 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1.3.5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20、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二次) 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联系电话: 0538-8263918 2.1.3.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3.7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2.1.3.8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1.4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4.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 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
21、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报价。 2.1.4.4磋商文件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带“ ”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无效。 2.1.4.5供应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1.4.6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2.1.5 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 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
22、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2.1.7 答疑 2.1.7.1供应 商对磋商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 理机构, 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 。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磋商文件规 定范围内,不得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统一发给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
23、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二次) 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 联系电话: 0538-8263918 2.1.7.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 报价的,后果自负。 2.1.8 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报价无效。 2.1.9 其他条款 2.1.9.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
24、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1.9.2不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2.1.9.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 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 磋商文件 2.2.1 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2.2.1.1竞争性磋商公告; 2.2.1.2供应商须知; ( 1)总则; ( 2)磋商文件; ( 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磋商保证金; ( 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 ( 6)唱价、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 7)纪律和监督; ( 8)质疑与投诉; 2.2.1.3评审办法; 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 2.2.1.5提供服务的期限; 2.2.1.6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2.2.1.7响应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