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招标文件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珠海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HGP2018-C113项目名称: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编制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计划编号: X20180316-10467 号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 年 3 月公开招标文件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特别提示为使投标人正确开展投标的相关工作,尽可能避免人为差错,本中心要求各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本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同时提示各投标人务必对以下条款予以特别重视:1、 投标人须知第 8 条: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2、 投标人须知第 9 条: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3、 投标人须
2、知第 17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4、 投标人须知第 19 条:关于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5、 投标人须知第 20 条: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6、 投标人须知第 21 条:关于投标文件的提交;7、 投标人须知第 22 条:关于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8、 投标人须知第 26.3 条:关于无效投标的情况。公开招标文件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一、说明1. 项目描述1.1. 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列明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资金。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1.2.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
3、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前款所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若无特别说明,均默认采购本国的货物、工程和服务。2. 采购人2.1 采购人,亦称“用户” 、 “买方” ,是指投标邀请列明的、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3. 集中采购机构3.1 集中采购机构,亦称“采购组织机构” ,是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 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亦称“供应商” , 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的资格标准(准入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
4、然人均为合格的投标人。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国供应商不得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直 接 控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供 应 商 , 不 得 同 时 参 加 本 项 目 的 投 标 活 动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4.2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5. 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5.1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
5、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是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的元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性、功公开招标文件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1)投标人应能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准时提供货物及其他材料,并负责所供货物、材料的包装、运输、保险及装卸等。(2)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货物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5.2 “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5.3 “服务”系指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技术、咨询、物业管理、金融保险、印刷、汽车维修等项目。5.4 投标人提供所有货物必须是
6、全新的货物,所涉及的技术、设计、设备、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应来自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地。5.5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的国家或行业标准。5.6 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的现货。5.7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或仲裁;投标人应当独立承担因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侵犯第三方权利所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赔偿采购人的相关全部损
7、失。6. 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2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中标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二、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构成7.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工程及服务的采购内容、要求和招投标程序,以及相应的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七章组成: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合同格式第三章 投标邀请第四章 投标资料表第五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第六章 招标项目要求公开招标文件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第七章 附件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如果
8、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 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组织机构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8.2.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下同)通知到采购组织机构。采购组织机构根据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报名的供应商,该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9.2 招标文
9、件的修改信息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传真和手机号码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 ,该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10. 招标公告时间10.1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少于 20 个日历日。10.2 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
10、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信息。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 投标的语言1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组织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公开招标文件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12. 投标文件构成1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2.2 投标文件应包括第七章附件中的所有内容。附件所涉及到的文件及表格为投标人必须提交的文件,各投标人可以根据实
11、际情况增加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内容(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3. 投标书及报价表13.1 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指定的方式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 、 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 。14. 投标报价和货币14.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填写招标货物、工程、服务的单价和投标总价等。14.2 投标报价应以项目完成通过合同验收并正常运转投入使用所必需全部相关费用在内的报价。 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货物项目报价:以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或目的港)完税价为标准,交货验收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国家政策明确规定采购人需承担的有关税费除外
12、) 。包括所有设备费、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商检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技术支持费、软件升级费、管理费、利润、税费、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以及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或目的港)所产生的其它费用等费用在内的采购人指定地点全包价。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备品备件费与专用工具费是指: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消耗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所需费用) 。工程项目报价:包括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
13、、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服务项目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公开招标文件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投标资料表或合同条款资料表对于价格填报有其他规定的,以该规定为准。14.3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对每个包/每个品目内的各个组成(模块)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4.4 投标人所报的最终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
14、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4.5 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若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的,以该规定为准。14.6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14.7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14.8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若无其它规定,投标人对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15. 证明投标人合格的文件15.1 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关于投标人和
15、招标货物、工程、服务的资格要求,按附件中资格声明文件格式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当是真实且合法有效的。16. 证明货物、工程和服务合格的文件16.1 货物、工程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说明,工程材料的来源地的说明,并由装运货物、工程材料时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出厂合格证明、保修单、产品质量保证书证实。16.2 在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中,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相关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厂家同意其提供该种货物的正式授权(经营、代理或其他有效证书)或能提
16、供该货物的合法来源证明。16.3 投标人提供的涉及知识产权的货物、产品、作品的,须获得原始产权人的正式授权文件,如涉及境外知识产权或版权的,还应获得国家级审批部门的批准文号或登记证书,供应商应对产品货物来源的合法性负完全的法律责任。16.4 证明货物、工程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提供货物清单、货物样本资料(图片)等。2) 对照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 、 合同条款资料表 、 招标项目要求 ,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已经对采购人全部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
17、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公开招标文件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16.5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 16.4 第 2)款时应注意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品牌型号不符不作为无效投标的理由。16.6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合格性的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将做无效投标处理。17. 投标保证金17.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规定中的币种、金额、方式、银行帐号资料、
18、以及缴纳时间要求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若投标人未按照本款规定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7.2 采购组织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7.5 条的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追究其对应法律责任的权利。17.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17.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了采购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17.5 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的;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签
19、订合同或放弃中标资格的; 3)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的;4) 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5)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18. 投标有效期18.1 投标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后一定时期内保持有效,并且以投标保证金进行担保;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九十(90)个日历日。 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的,按该规定执行。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组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20、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组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因此不予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 17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公开招标文件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19.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9.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所附证明资料除外) ,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
21、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9.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 所有投标文件应密封在不透明封装中,封装表面应正确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开标日期和时间、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在外层封闭处注明“于_年_月_日_点_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骑缝章。20.2 每本投标文件封面均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标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地址。20.3 如果投标文件的封装未按本
22、须知第 20.1 条和第 20.2 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组织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0.4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1. 关于投标文件的提交21.1 采购组织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地点接收投标文件。21.2 采购组织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10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1.3 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1 投
23、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组织机构。22.2 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第 20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22.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公开招标文件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22.4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7条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3. 开标23.1 采购组织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组织机构主持。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
24、3.2 开标、评标实行现场监督。政府采购现场监督员应当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监察人员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公证机关的派出人员。23.3 开标程序:1) 由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名投标人授权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2) 采购组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的有关内容以及采购组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3) 唱标结束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由记录人、唱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名投标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在唱标记录上共同签字确认。23.4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
25、22.2 条递交的修改书) ,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4. 评标委员会24.1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4.2 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一律不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25. 投标文件的澄清25.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人的通知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所作的答复均应补充以书面形式材料,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