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2016年度县直单位绩效评估管理类指标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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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慈绩2016 3 号慈利县绩效评估委员会关于印发慈利县 2016 年度县直单位绩效评估管理类指标考核细则的通知各县直机关单位:慈利县 2016 年度县直单位绩效评估管理类指标考核细则已经县绩效评估委员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慈利县绩效评估委员会 2016 年 5 月 26 日 2慈利县 2016 年度县直单位绩效评估管理类指标考核细则评估指标 分值 评估内容与计分办法 牵头考核部门县委办工 作21.文秘工作:按慈办发201622 号文件要求执行,未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 0.1 分;党内规范性文件未按要求报备或报备不及时的,每次扣 0.1 分。 2.综合信息:未按

2、规定及时报送重大紧急信息造成重大影响的每次扣 0.1 分;及时报送工作月报、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迟报、缺报每次扣 0.1 分;全年报送一篇以上经验或典型材料,未完成扣 0.1 分;未按要求完成预约材料报送,每次扣 0.1 分;未经审批印发简报的每次扣 0.1 分。3.政策研究:重要文件、重要工作报告起草,各级各单位报送材料不及时(邀请领导出席会议讲话材料必须提前 5 个工作日送审)或配合不到位的,每次扣 0.1 分;未完成配合调研及预约材料报送的,每次扣 0.1 分;单位党政一把手全年上报调研文章 2 篇以上,其中上下半年各 1 篇,每少 1 篇扣 0.1 分。4.督促检查:未按要求办理领导批

3、示件的每次扣 0.1 分;日常督查中发现工作不落实的每次扣 0.1 分。5.机要保密档案:密级文件及机密电报清退不及时的每次扣 0.1 分,遗失密级文件及机密电报的每次扣 0.2 分。6.其他工作:县委办各组室布置的其他重要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 0.1 分。县委办党务工作10分人大工作11.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人代会,未召开扣 0.1 分。2.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学习、调研、视察和工作评议等活动 3 次以上,每缺一次扣 0.1 分。3.未按时报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资料,每缺一次扣 0.1 分。4.完成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每项工作未到位扣 0.2 分。县人大办3评估指标 分值 评估

4、内容与计分办法 牵头考核部门政府办工 作21.信息调研:信息报送任务每少一篇扣 0.1 分;调研工作不配合的,每次扣 0.1 分;约稿任务未完成的每篇扣 0.1 分;围绕本系统重大课题,每年至少完成 1 篇调研报告,未交送的扣 0.5 分。2.办文办会:未及时领取会议通知及重要文件每次扣 0.1 分,造成失误每次扣 0.2 分;拟制发文件初稿质量差、依据不充分或未走正常审核程序每次扣 0.1 分;承办的全县性会议审批备案程序不到位每次扣 0.1 分;传达、落实会议通知或领导指示不及时每次扣 0.1 分,出现工作失误每次扣 0.2 分;值班电话接听不及时或出现失误每次扣 0.1 分。3.应 急

5、管 理 : 重 大 、 紧 急 、 突 发 事 件 等 重 要 信 息 出 现 迟 报 、 错 报 每 次 扣 0.1 分 , 瞒 报 、 漏 报 每 次 扣 0.2 分 ; 无值 班 日 志 、 大 事 记 扣 0.1 分 ; 未 按 要 求 组 织 应 急 知 识 宣 传 和 应 急 演 练 扣 0.1 分 ; 突 发 事 件 处 理 不 力 每 次 扣 0.1分 , 事 态 扩 大 造 成 恶 劣 影 响 每 次 扣 0.2 分 ; 县 政 府 应 急 办 交 办 、 催 办 事 项 办 理 不 及 时 或 不 符 合 要 求 每 次 扣 0.1 分 。4.督查督办:不配合督查工作、未完

6、成督查室交办事项的每次扣 0.1 分;未按要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或专项查办件的每件扣 0.2 分;建议或提案经二次办理后,代表委员仍不满意的每件扣 0.1 分;无故缺席会议(含电视电话会议)或会务督查被点名的每次扣 0.1 分;县政府办直属系统布置安排的工作完成不及时每次扣 0.1 分,未完成每次扣 0.2 分。5.电子政务网站建设:在国家网站普查工作中,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每项扣 0.1 分,被国家、省、市通报或者曝光的每次扣 0.1 分;按照 2015 年 9 月 14 日慈利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未达到更新要求的每次扣 0.1 分;在湖南省网

7、上行政审批中,因工作失误导致红黄牌的每次扣 0.1分; 业务培训缺席的每人次扣 0.1 分;县政府 12345 热线交办、催办事项办理不及时或不符合要求每次扣0.1 分。6.依法行政: 未按时报送有关材料或信息(每季度 1 条)或无故缺席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相关工作会议的,每次扣 0.1 分;行政执法或制定规范性文件中没有组织一次听证会的扣 0.1 分;制定规范性文件有违法(含规章)情形或行政执法决定在复议、诉讼中被撤销的,每例扣 0.1 分;行政机关负责人未按规定出庭应诉(参加复议) ,发现一起扣 0.1 分;行政合同未按规定报备的,每起扣 0.1 分。县政府办党务工作10分政协工11.为委

8、员和活动组开展活动提供经费保障和其他有利条件,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每次扣 0.1 分。2.及时处理、回复委员提案,委员对结果不满意的,每件扣 0.1 分。3.需到县政协进行协商的事项,未按规定进行协商的,每件扣 0.1 分。县政协办4作 4.县政协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未按时按质完成的,每件扣 0.1 分。评估指标 分值 评估内容与计分办法 牵头考核部门5党务工作10分组织工作21.党建工作:按照慈利县 2016 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及考核计分标准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抓好“共产党员” 微信订阅工作,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微信订阅率必须达到 100%,其他各类党组织微信订阅人数必须达到党员总数的 2

9、0%以上。未按要求完成的每一项扣 0.1 分;受到省、市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0.2 分,受到县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0.1 分。2.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管理:领导班子有不团结和内耗情形、干部群众中有不良反响或年度考察中被评为较差班子的;班子成员异动违反规定进行迎来送往,或未按要求进行工作交接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干部借用需由组织部门审批未履行相关手续的;未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的:单位班子成员年度分工未于当年 6月底前上报组织部门的,未按要求上报干部任免审批表 、 年度考核表等档案材料的,未按要求建立完善干部台账并于年底报送的,未按要求及时进行公务员登记的,未按要求上报其他工作材料的;无正

10、当理由不参加组织部门干部调训;未按要求完成干部网络在线学习;科级以下(含科级)干部外出考察培训未事先报批或违反规定外出考察培训;干部监督相关工作执行不到位的;科级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未及时报告、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未上报县委组织部保管、配偶及子女移居国(境)外未及时报告;未及时办理科级干部退休和提前退休手续。每发现 1 人/次扣 0.1 分;受到省、市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0.2 分,受到县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0.1 分。 3.人才工作:按要求建立领导机构、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优秀人才制度和人才工作台账;积极总结宣传人才工作先进事迹和经验;将人才工作纳入党建述职内容;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 “三支一扶”和特

11、岗教师等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未按要求完成的每一项扣 0.1 分;受到省、市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0.2 分,受到县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0.1 分。4.调研信息网评工作:全年上报调研文章 1 篇或组工言论文章 1 篇;慈利党建网信息上稿:3 人以下的单位每季度上稿 1 篇,3 人以上 10 人以下的单位每季度上稿 2 篇,10 人以上单位每月上稿 1 篇;全年完成问题类或建议类组工信息 1 篇。未按要求完成的每一项扣 0.1 分;受到省、市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0.2 分,受到县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0.1 分。5.关工委工作:班子健全, “五老”作用好;开展活动,社会效果好,每一项

12、达不到要求扣 0.1 分。6.其它:其它中心工作或交办的重要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每项扣 0.1 分;受到省、市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0.2 分,受到县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0.1 分。县委组织部评估指标 分值 评估内容与计分办法 牵头考核部门6宣传工作11.理 论 工 作 0.4 分 : 单 位 中 心 组 理 论 教 育 学 习 全 年 不 少 于 6 次 , 有 计 划 、 有 记 录 ; 单 位 报 送 1 篇 有 价 值 的 调 研 文章 ; 学 习 宣 传 贯 彻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系 列 重 要 讲 话 、 党 的 十 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三 中 、 四 中 、 五 中 全 会

13、精 神 , 有 部 署 、 有 记录 ; 百 姓 微 宣 讲 活 动 有 队 伍 名 单 、 宣 讲 记 录 不 少 于 3 次 ; 学 习 宣 传 贯 彻 中 国 共 产 党 廉 洁 自 律 准 则 中 国 共 产 党纪 律 处 分 条 例 ; 组 织 开 展 好 “渔 浦 书 院 大 讲 堂 ”系 列 活 动 , 有 方 案 、 有 记 录 。 未 完 成 每 项 扣 0.1 分 , 扣 完 为 止 。2.新闻信息工作 0.3 分:完成慈利县 2016 年新闻外宣工作任务;建立媒体应对机制,完成县委宣传部安排的媒体对接任务,及时向县委宣传部报告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批评性报道的化解;对“慈

14、利发布”关注人数须达到本单位总人数的 60,每月报送 1 篇以上微信稿件,全年总数不少于 12 篇。未完成每项扣 0.1 分。因工作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此项不计分。3.党报党刊征订工作 0.1 分:按时足额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任务完成不好的,此项不计分。4.文化强县工作 0.2 分:有保障措施、工作机制,专人负责,有文体活动场所;开展 2 次以上文体活动,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 1 篇以上文艺类作品;完成交办的其它宣传文化工作。未落实每项扣 0.1 分。县委宣传部党务工作10分统战工作11.党 外 代 表 人 士 工 作 :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台 账 、 党 组 织 成 员 联 系 党

15、外 代 表 人 士 制 度 , 没 有 建 立 制 度 的 扣 0.1 分 , 每 年走 访 党 外 代 表 人 士 人 平 2 次 , 每 少 一 次 扣 0.1 分 ; 积 极 组 织 参 加 教 育 培 训 、 跟 班 学 习 、 工 作 座 谈 、 节 日 联 谊 、 考察 交 流 活 动 , 每 少 一 次 扣 0.1 分 ; 配 合 做 好 换 届 中 党 外 代 表 人 士 的 政 治 安 排 工 作 , 不 配 合 、 不 支 持 的 扣 0.2 分 。 2.民族宗教和经济联络工作:教育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家属子女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每发现一起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的扣 0.1 分,对

16、非法乱建寺庙和露天宗教造像,不汇报,处置不力的,每发现一起扣 0.1 分;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出现企业投诉的扣 0.2 分;配合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没有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扣 0.2 分;完成县委统战部、县非工委下达的非公党建目标任务,未完成任务的扣 0.1 分;完成县委统战部下达的“同心工程”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扣 0.2 分。 3.对台、侨务工作:及时做好涉台事务和涉台涉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出现台胞、台商、侨眷侨属投诉的扣 0.1 分;及时报送涉台、涉侨人员信息,支持台办、侨联、开展工作,报送信息不及时、支持工作不力的每次扣 0.1 分。 4.信息报送工作:按时完成统战工作

17、信息 1 篇,未完成扣 0.1 分。5.按要求完成县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每件次扣 0.1 分。县委统战部评估指标 分值 评估内容与计分办法 牵头考核部门7意识形态 1 按慈利县党委(党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问责办法 (慈办发201630 号)文件内容和标准进行考核,转换折算计分。县委宣传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4 由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另行制定、下发考核细则。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县直单位1.政府信息公开 0.6 分:按条例规定内容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固定橱窗和互联网网上两个专栏,此项看台账和宣传栏,每缺一项扣 0.2 分;规范编制、公布并及时

18、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法定期限内公布上年度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每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0.1 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公经费支出、行政审批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房分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和房屋征收、招投标以及群众诉求,此项看台账和宣传栏,公开不规范扣 0.1 分;设立依申请接待窗口,建立台账,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0.1 分;按要求报送信息,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0.1 分。2.政务服务 1.0 分: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厅工作,按要求进驻所有项目和窗口工作人员,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0.5 分;及时梳理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服务事项信息,并制作纸

19、质办事指南摆放在工作窗口,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0.2 分;所有办事项目网上运行畅通,网上办结率达 100%,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0.2 分;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表现情况:被省、市、县作风建设明察暗访通报的 1 人次扣 0.5 分;因服务态度差被群众投诉或被新闻媒体、网络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1 人次扣 0.5 分。3.执行力考评 0.4 分: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安排工作、召开会议每缺席 1 次扣 0.1 分。政务公开 2公共企事业单位1.主动公布并及时更新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提供便捷的渠道让公众获取信息,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0.1 分。2.办事公开,包括公开办事内容、依据、时限、流程和收费项目

20、、依据、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渠道,每少一项扣 0.2 分。3.建立咨询、公示、信息发布、投诉、反馈等制度,建立行风评议热线和服务热线(看台账)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 0.2 分。县政务服务中心评估指标 分值 评估内容与计分办法 牵头考核部门8信访工作 21.进京非正常上访 0.5 分: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每人次扣 0.1 分,被登记每人次扣 0.2 分,重复被登记每人次加扣 0.1 分。2.到省、市、县重复集体访和极端恶性事件 0.6 分:发生 69 人、1019 人、2049 人、5099 人、100人以上重复集体访的,每批次分别扣 0.1、0.2、0.3、0.4、0.5 分;发生极端恶性事

21、件的每起扣 0.5 分;接劝返(或配合)工作不力的每次扣 0.1 分。3.各级转交办件和信访积案化解 0.5 分:中央、省、市、县转交办件和信访积案未按时办结的每件分别扣0.1、0.2 分。4.基层基础工作 0.4 分:按要求开通和使用“网上信访” ;开展班子成员坐班接访和随时接访,有接访记录和台帐;建成规范的人民来访接待室;全年上报 2 篇信访工作调研文章或信息材料。每项未完成扣 0.1 分。县信访局维稳工作 21.群体性事件:发生特大、重大、较大、一般等级群体性事件,每起分别扣 1 分、0.5 分、0.3 分、0.2 分。2.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未按要求完成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

22、作的,每件次扣 0.1 分。3.基础工作: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并将排查情况于每月 25 日前上报,每少一次扣0.1 分;对重点对象建立台帐,落实重点人员管控责任领导及具体责任人,未落实扣 0.1 分;建立完善群体性事件及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处置机制和预案,未落实扣 0.1 分;及时接访、劝返和处置突发事件,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每次扣 0.2 分;每月 25 日前报送 1 篇以上涉稳信息、1 篇维稳情况综述,并及时报送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迟、瞒、误、漏报每次扣 0.1 分;特护期间值班人员脱岗离岗或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涉稳问题被县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0.1 分;未按要求完成

23、 1 篇维稳调研文章的扣 0.1分;未按要求完成县维稳办交办的其他工作的,每次扣 0.1 分。县委政法委 (县维稳办)依法治县 11.开展单位法治学习、法治创建 0.2 分:每季度组织集中法治学习一次,每少一次扣 0.1 分;积极开展法治单位和依法决策示范班子创建活动,未开展的扣 0.1 分;2.年度普法考试 0.3 分:按时组织普法考试对象完成网络在线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达 100%,每少一人扣0.1 分。3.落实协调会议制度 0.5 分:按时报送会议纪要、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工作台账等材料,每缺一次扣 0.1 分。县司法局9评估指标 分值 评估内容与计分办法 牵头考核部门成员单位1.履职不到位

24、扣 0.2 分;2.全年进行两次以上不同形式的禁毒宣传活动,未完成扣 0.1 分;3.到结对联系乡镇督导工作四次计 0.1 分,未落实不计分;4.单位年度内每新发现一名在册吸毒人员扣 0.1 分。禁毒工作 0.5非成员单位1.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到县禁毒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计 0.2 分,未参观不计分;2.开展一次禁毒宣传活动,未开展扣 0.1 分;3.单位年度内每新发现一名在册吸毒人员扣 0.1 分。县 禁 毒 委 员 会办 公 室党风廉政建设 4 由县纪委(监察局)另行制定,下发考核细则。 县纪委 (监察局)人口与计划生育 5按慈利县 2016 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考核评估方案 (慈人口领发20165 号文件)进行考核(含计生协会)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合 计 31.5 分备注:1.各指标中的加减分值均不超过该单项分值总分;2.各指标考核细则由各牵头考核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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