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2016年度乡镇绩效评估工作指标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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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慈绩2016 2 号慈利县绩效评估委员会关于印发慈利县 2016 年度乡镇绩效评估工作指标考核细则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慈利县 2016 年度乡镇绩效评估工作指标考核细则已经县绩效评估委员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慈利县绩效评估委员会 2016 年 5 月 23 日 2 慈利县 2016 年度乡镇绩效评估工作指标考核细则评估指标 分值 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 牵头单位全面小康建设 41.宣传工作 1 分:本单位全面小康工作推进举措、经验和效果被省、市、县小康简报宣传推介的,每次分别得 1 分、0.6 分、0.4 分;被省、市、县党报党刊及电视台宣传推介的,每次

2、分别得 0.6 分、0.4 分、0.2分;被各级网站宣传推介的,每次得 0.1 分。2.工作方案 0.5 分:按“七个一”工作机制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每个指标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年度目标任务、实施项目、工作措施等,及时报送审批。未报送方案不计分,迟报扣 0.1 分;每缺一项指标的实施方案扣 0.1 分;每项指标的实施方案缺一项内容扣 0.1 分。3.考核奖惩 0.5 分:将全面小康工作列入本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并对部门和个人实行考核奖惩,按要求及时上报考核文件,未报送不计分,迟报扣 0.1 分;按要求及时上报考评奖惩结果,未报送每项扣 0.2 分,迟报每项扣 0.1 分。4.统计

3、考评 1 分:按时按质完成指标数据统计上报及审核工作任务,每出现一次未按时或未按质的扣 0.1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每次扣 0.5 分。对照考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省市考评中出现一般问题每次扣0.1 分,出现重大问题每次扣 0.5 分。5.小康村(居)创建 1 分:对列入县 2016 年小康创建村(居)的指导和支持工作(0.6 分) 。根据创建村(居)考评得分,每出现一个低于 95 分的村(居)扣 0.1 分,每出现一个低于 90 分的村(居)扣 0.2分,每出现一个低于 85 分的村(居)扣 0.3 分。全面开展其他村(居)小康创建工作(0.4 分) 。指导其他村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制

4、定乡镇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年底组织考评。年初按要求报送所有村居创建规划,乡镇小康村居创建组织实施方案,年底按要求报送小康村(居)考评结果;缺报每项扣0.2 分,迟报每项扣 0.1 分。县全面小康办发展类指标41.5 分全面深化改革 2因改革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推进不力被省、市、县点名批评或通报的,每次扣 0.3 分、0.2 分、0.1 分;被县委改革办发出督办函进行挂牌督办的,每次扣 0.1 分;县委改革办、各单项改革工作牵头单位交办的工作未及时落实到位的,每次扣 0.1 分;所有单项改革工作的考核(乡镇事业站所管理体制改革、建制村合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等)一律纳入改革工作考核范围,不再

5、另设考核指标及分值。县委改革办3评估指标 分值 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 牵头单位“菜篮子”工程(523 行动计划)21.蔬菜种植面积(含复种)0.6 分:完成目标任务计 0.6 分,每减少 5%扣 0.1 分。2.商品蔬菜基地面积(不含复种)0.8 分:完成目标任务计 0.8 分,每减少 5%扣 0.1 分。3.信息监测 0.6 分:按时按质完成月报、季报任务,每缺报、误报或报送质量达不到要求一次扣 0.1 分。县农业农村工作局新农村建设 21.经费投入 0.5 分:对县级示范村的本级财政资金投入达 2 万元计 0.5 分,每减少 10%扣 0.1 分。2.项目建设 0.5 分:对县级示范村项目建

6、设总投入达到 10 万元计 0.5 分,每减少 10%扣 0.1 分。3.产业发展 1 分:县级示范村有 1 个主导产业(面积 200 亩或产值 80 万元以上)计 0.5 分,无主导产业不计分。县农业农村工作局民营经济发展 21.经济指标 1 分:重点工业乡镇(零阳镇、苗市镇、零溪镇、岩泊渡镇、江垭镇、三合镇):新增规模企业 1 家计 0.1 分,未新增不计分;新创办“专精特新”企业(一般纳税人)1 家计 0.3 分,未完成不计分;新增小微企业 10 家计 0.6 分,每少 1 家扣 0.1 分。其他乡镇:新创办“专精特新”企业(一般纳税人)1 家计 0.4 分,未完成不计分;新增小微企业

7、8 家计 0.6 分,每少 1 家扣 0.1 分。2.服务工作 1 分:成立 1 家特色产业协会或者合作社计 0.2 分,没有不计分;满意度调查计 0.2 分,对各乡镇班子成员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制度(一名班子成员至少联系 1 家企业) ,帮助企业(项目)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进行电话回访,企业满意和基本满意的不扣分,不满意的一次扣 0.1 分;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台账计 0.6 分,少报、漏报一家扣 0.1 分(以工商注册为准) 。县经济信息和科学技术局发展类指标41.5 分扶贫开发 21.减贫成效 0.3 分:未完成当年减贫任务的扣 0.1 分;未完成乡镇与县签订责任状中确定的贫困村减少任务的,

8、每少一个扣 0.1 分。2.精准识别 0.3 分:因识别不准确引起群众到县级以上(含县)上访,并经调查组核查情况属实的,每起扣 0.1 分;动态信息化管理工作中录入、退出、标识等信息每错一处扣 0.1 分。3.精准帮扶 1.2 分:确保贫困人口结对帮扶全覆盖,每缺一户扣 0.1 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比例大于或等于 35%,每少 1%扣 0.1 分;农村土地流转比例大于或等于 15%,每少 1%扣 0.1 分;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的目标值以县给乡镇下达的为准,每少 1%扣 0.1 分;危房改造达标率 100%(该项指标以住建部门下达的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为基数) ,每少

9、 1%扣 0.1 分;异地扶贫搬迁达标率100%(该项指标以县异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异地扶贫搬迁任务为基数) ,每少1%扣 0.1 分;贫困户“两后生”技能培训达标率每少 1%扣 0.1 分;因政策兜底认定不精准、兜底措施不到位而引起群众到县以上(含县)上访,经调查组核查情况属实的,每起扣 0.1 分;阳光助学、阳光医疗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扣 0.1 分。4.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督 0.2 分:未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的,每发现一次扣 0.1 分。县扶贫办4 评估指标 分值 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 牵头单位粮食生产 21.粮食生产任务 1 分:粮食播种面积( 以 农 业

10、 部 门 核 准 的 面 积 为 依 据 ) 与去年相比增加或持平计 0.5 分,每减少 1%扣 0.1 分;粮 食 总 产 ( 以 农 业 部 门 核 准 的 产 量 为 依 据 ) 与 去 年 相 比 增 加 或 持 平 计 0.5 分 , 每 减少 1%扣 0.1 分 。2.创建高产示范片 1 分:创建 200 亩以上水稻高产示范片 1 个,示范片平均单产比上年增加 5%或达到 600公斤以上计 1 分,未完成不计分;创建 200 亩以上玉米高产示范片 1 个,示范片平均单产比上年增加 5%或达到 600 公斤以上计 1 分,未完成不计分。 (考核乡镇:苗市、通津铺、高桥、杨柳铺、南山坪

11、、二坊坪、广福桥、溪口、阳和、许家坊、甘堰、金岩、洞溪、赵家岗)县农业农村工作局烤烟生产 21.烟叶收购任务 1.5 分:完成(慈烟组字20161 号)文件下达的烟叶收购担数任务计 1.5 分,每少1%,扣 0.1 分。2.烟叶收购秩序 0.5 分:烟叶收购秩序稳定,收购服务工作好,收购级别平衡,无混乱现象发生和烟农上访的计 0.5 分。烟农对烟叶收购工作不满意,收购秩序混乱或造成烟农上访的每发生一起扣 0.1 分。 (考核乡镇:三合、龙潭河、零阳、象市、江垭、杉木桥、岩泊渡、东岳观、南山坪、高峰、广福桥、金岩、洞溪、三官寺、赵家岗)县烤烟办生猪养殖 21.生猪年出栏数 1.5 分:完成目标任

12、务计 1.5 分,每少 10%扣 0.1 分2.禁养区生猪规模养殖退出计 0.5 分:根据县统一规划,按时完成禁养区内生猪规模养殖退养计划计 0.5分,每遗留 1 家扣 0.1 分,出现新增不计分。 (考核乡镇:零溪、杉木桥、岩泊渡、东岳观、高桥、通津铺、杨柳埔、高峰、溪口、阳和、许家坊、甘堰、三官寺) 县畜牧水产局 特色工作( 4 分 )( 每个乡镇只考核其中2 项)移民开发 21.移民培训 0.5 分:完成任务计 0.5 分,每减少 5%扣 0.1 分。2.产业开发 0.5 分:完成任务计 0.5 分,每少 10 亩扣 0.1 分。3.项目资金管理 0.5 分:发现滞留、挤占、挪用移民项目

13、资金的每例扣 0.1 分;省、市移民局抽查时,项目未实施“阳光行为”的每例扣 0.2 分。4.维权维稳 0.5 分:发生 5 人以上(含 5 人)赴省上访的每例扣 0.2 分,赴京上访的扣 0.5 分。(考核乡镇:三合、零溪、江垭、二坊坪、龙潭河、象市、零阳、苗市)县移民开发局重点民生实事 21.任务落实 1 分:协助配合完成本乡镇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配合不到位的每次扣 0.1 分,具体扣分情况由相关县直单位提供。2.迎检工作 0.5 分:在迎接省市检查过程中,因工作失误受到检查组点名批评的,每次扣 0.2 分。3.其他工作 0.5 分:县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交办的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 0.1

14、 分。县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发展类指标41.5 分重点工程 11.优化环境 0.5 分:发生影响正常施工事件未及时处理的,每起扣 0.1 分;发生连续 24 小时的重大阻工事件每起扣 0.2 分。2.征地拆迁 0.5 分:因征地拆迁工作未到位影响工程实施的,工期每拖延一天,扣 0.1 分;致使年度工程完不成的,扣 0.2 分。县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5评估指标 分值 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 牵头单位招商引资 41.基础工作 1 分:按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或参加相关招商活动;及时、完整、真实地报送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备案表、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项目资料及服务台账;按时完成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一

15、项未落实或一次未按要求报送扣 0.1 分。2.“新招商项目个数”任务 1 分:未引进一个新招商项目扣 1 分。3.招商引资资金到位率 1.5 分:实际完成数每低于任务数 10扣 0.1 分(资金到位需附招商引资资金到位考核自查表及相关资金到位证明资料) 。4.项目服务和环境优化 0.5 分:每投诉一起并经查实扣 0.2 分。县商务和粮食局新型城镇化 11.城镇建设 0.4 分:完成镇(乡)域总体规划编制(修编) ,未完成扣 0.2 分;完成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达30%,未完成扣 0.2 分。 2.集镇基础设施建设 0.4 分:年度内投资总额达到 30 万元以上,每少 10%扣 0.1 分。 3.信

16、息报送 0.2 分:按县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和信息,每缺一次扣 0.1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控违拆违 11.指标任务 0.8 分:所属区域新增违法建设,没有拆除到位的,每起扣 0.1 分;存量违法建设拆除没有完成安排任务的,每少 10%扣 0.1 分。2.基础工作 0.2 分:违法建设底子不清,档案资料不全,未履行发现、监督、报告、制止责任的,每项扣0.1 分;未报送月报表、工作信息和总结的每项扣 0.1 分;漏报、瞒报违法建设的每起扣 0.1 分(每月 2日前上报上个月违法建设发现和拆除情况月报表) ;督促检查通报或明查暗访指出的问题、县控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7、交办的事项未处理到位,每件扣 0.1 分。3.奖励分值 0.5 分:考虑到零阳镇的控违拆违工作难度较大,另特设奖励分值并计入加分范围。全年辖区内发生的违法建设,能在 24 小时内及时发现并上报,奖 0.2 分;全年配合控违拆违工作,按要求到位,没发生失误,奖 0.2 分;全年控违拆违工作,没有因信访维稳不力造成群体性事件,奖 0.1 分。县规划局发展类指标41.5 分财政税收 41 “两税”征管 2.5 分:完成契税及耕地占用税目标任务的计 2.1 分,每少 5%扣 0.1 分;每季度末十日内填报“两税”征收完成情况季报表并加盖乡镇政府及所属税务征收机关公章报县财政局计 0.4 分,每缺、迟报

18、一次或数据不真实、内容不完整扣 0.1 分;发现有买税、调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此项指标计零分。2.资金监管 0.5 分:乡财县管、村账乡代管发现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资金行为的,此项指标计零分。3.涉农补贴发放 0.5 分:有虚报、套取、挤占、挪用国家涉农资金的,此项指标计零分。 4.消赤减债 0.5 分:债务与上年持平计 0.4 分,凡减少 10%以上的计 0.5 分,债务比上年增加的此项指标计零分,没有债务的此项指标计 0.5 分。县财政局6 评估指标 分值 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 牵头单位非税收入执收 1 每发生一次不规范行为扣 0.1 分。 县非税局协税护税 11.信息报送 0.4 分:按要求分

19、类报送本单位涉税信息,每少报一次扣 0.1 分,报送失实视作未报。2.工作落实 0.6 分: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协税护税工作,确保不造成税收流失,造成税收流失的除按规定作出相应经济处罚外,每发生一次扣 0.2 分;认真做好本单位涉税、纳税对象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释,确保不出现纳税对象上访或偷、漏、抗税现象,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每发生一起扣 0.2 分。县协税护税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县创建 4.5环境整治“7+1”专项行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噪音整治、绿色创建、渔业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和家庭清洁行动)、卫生县城迎复检、殡葬管理、政令畅通等被市、县通报批评每次扣

20、0.1 分。县生态创建办发展类指标41.5 分森林防火 21.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 30 亩以上 100 亩以下的,每起扣 0.1 分;100 亩以上 300 亩以下的每起扣0.2 分;300 亩以上 500 亩以下的每起扣 0.3 分;500 亩以上 1000 亩以下或造成伤 2 人以上 4 人以下或死亡 1 人的每起扣 0.4 分;1000 亩以上或伤 4 人以上或死亡 2 人以上的,此项指标计零分。2.各乡镇年度内要设置 2 块以上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牌,未完成的扣 0.2 分(设置在主要路口、人口密集区或重点区域,按县防火办提供统一的规格和内容监制,以图片为据) 。3.做好森林防火

21、基础工作:做到领导带班、值班无脱岗、漏岗现象,并做好当日值班记录;与村级签订责任状、辖区行政村与每个农户签订责任状,落实重点人群监管责任并与监护人签订责任状;落实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重点区域,党员组长包农户、山头,护林员包宣传巡查、值守;每一项未落实到位扣0.1 分。受到县级通报的每次扣 0.1 分,市级以上通报的每次扣 0.2 分。4.各乡镇年度内(11 月份之前) ,要在县防火办的指导下,对半专业应急队伍(50 人以上,年龄在 50 岁以下)的队员进行不少于 1 次的专业培训,未完成的扣 0.2 分(以文字材料、图片为据) 。凡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一票否决:1.年度内各乡镇政府

22、在森林防火期内未按规定落实森林防火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的。2.年度内各乡镇未与行政村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及行政村未与农户落实防火宣传并签订防火责任书的。3.辖区年度内发生一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 500 亩以上或造成重伤 2 人以上或死亡 1 人以上的;辖区年度内发生三起以上森林火灾,每起过火面积 100 亩以上的(以上含本数) 。4.辖区年度内发生森林火灾后未按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规定领导到场指挥处置的。5.年度内未按照县级及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完成重点森林防火工作的。县森林公安局7评估指标 分值 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 牵头单位发展类指标41.5 分国土资源管理 21.耕地保护 0.3 分:各乡镇耕

23、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责任目标,无违反基本农田“五不准”行为,每项不达标扣 0.1 分。2.地质灾害防治 0.6 分: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巡查方案、应急预案(含重要隐患点应急预案),向村发放工作明白卡,向农户发放避险明白卡,与村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配合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实施到位,每项工作未达标扣 0.1 分。3.完善群测群防网络 0.3 分:建立健全乡村点三级地质灾害监测网络,设置地质灾害警示牌、危险区、安全区、撤离路线牌等,执行汛期值班、巡查、灾情速报及应急处置制度,做好值班、巡查、监测记录和灾情报告,每项工作未达标扣 0.1 分。4严格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0.4 分:落

24、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责任制,对辖区内新发生的违法非农业建设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未制止的每起扣 0.1 分。5.加强矿山动态巡查 0.4 分:及时制止非法开采行为,及时牵头组织打非治违行动,配合县国土资源部门及时依法查处乱采滥挖、超深越界等非法开采和非法转让矿业权行为,未及时有效制止或未及时牵头组织打击行动的每起扣 0.1 分。县国土资源局就业和社会保险 21.就业工作 0.8 分:完成城镇新增就业、就业基础工作、转移就业、就业培训目标任务,新增就业任务未完成扣 0.5 分,其他任务每一项未完成扣 0.1 分。2.社会保险 1.2 分:完成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新农保目标任务,

25、每一项未完成扣 0.3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敬老院管理 11.入住率 0.5 分:达到设置床位的 85%计满分,每降低 5%扣 0.1 分。2.开展慰问活动 0.2 分:全年不少于 2 次(非民政资金) ,每少一次扣 0.1 分。3.完成敬老院事业单位登记年审工作 0.1 分:未完成扣 0.1 分。4.环境卫生 0.2 分:以慈利县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中考核分值为准。5.出现一次安全责任事故,此项指标计零分。县民政和民族宗教局管理类指标48.5分社会保障(4 分)住房公积金缴存 11.年审工作 0.2 分:每年 3 月份之前必须完成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未完成的扣 0.2 分。2.住房公积

26、金缴存 0.8 分:单位需按季缴存住房公积金,未正常缴存的每次扣 0.2 分;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需按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平均值计算,未足额的扣 0.2 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慈利管理部8 评估指标 分值 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 4 按张家界市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张安20162 号文件)进行考核,转换折算计分。 县安监局涉校车辆安全管理 11.每学期末报送涉校车辆交通事故台帐,每月报送涉校车辆和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每缺一次扣0.1 分;每季度开展一次涉校车辆集中整治,并报送台帐和总结,每缺一次扣 0.2 分。2.有辖区内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每缺一项扣 0.

27、1 分;辖区内涉校车辆违规行为被省级媒体报道并查实,每起扣 0.2 分。3.辖区内查处涉校车辆超员和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行为,每起扣 0.1 分(乡镇自查除外) ;发生涉校车辆安全事故,每受伤一名学生扣 0.2 分;发生涉校车辆学生伤亡事故,此项记 0 分。县校车办动物疫病防控 11.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分别达 70%以上,每季每项下降 5%扣 0.1 分。2.春秋两季组织部署集中强制免疫工作,每少一次扣 0.3 分。3.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每出现一次乱抛乱弃扣 0.1 分。4.当年发生非输入性重大动物疫情的,此项指标计零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水利工作 11.汛期值班抽

28、查发现脱岗或无人值守的,每次扣 0.1 分;防汛责任未落实受到县级以上通报的,每起扣0.2 分;遇设计标准洪水发生溃库、堤、坝、塘,山洪灾害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影响的,此项指标记零分。2.辖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力,导致发生严重水质污染等涉及供水安全责任事故的,每起扣 0.2 分。3.涉及河道、水库、山塘等水利设施违法违章建房未及时制止,或涉河村(居)非法买卖河道台(滩)地导致发生违章建房并受到水行政部门立案处罚的,每起扣 0.1 分。4.重 点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环 境 不 优 , 累 计 阻 工 6 天 以 上 或 阻 工 致 连 续 两 天 停 工 或 阻 工 人 数 10 人 以 上

29、 每 次 扣 0.1 分 。5.生产建设项目毁占地表面积 1500或移动土石方 1000m以上者未编制、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举报,每发现一次扣 0.1 分。县水利局卫生工作 1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0.3 分:督促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健康档案建档,规范化建档率达 70%以上;督促辖区内 65 岁以上老年人积极参与健康体检一次;督促辖区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完成随访。每一项工作督促未到位扣 0.1 分。2.妇幼保健 0.2 分:各乡镇不得出现孕产妇死亡;督促辖区内妇女按时完成宫颈癌检查任务。每一项未到位扣 0.1 分。3.重大疫病防控 0.2 分:落实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传染

30、病总发病率控制在 300/10 万以内;加强儿童免疫规划管理,七苗全程接种率达 90%以上,重性精神病排查率达 95%以上。每一项未到位扣 0.1 分。4.无偿献血 0.3 分:按要求完成慈政办函201613 号文件下达的目标任务,每少完成 1 人扣 0.1 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类指标48.5分公共卫生服务(2 分)食品药品安全 11.农村聚餐安全 0.2 分:落实辖区内农村聚餐登记备案制度,未落实的扣 0.2 分;2.宣传培训 0.6 分:组织对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培训每年不得少于 1 次,未完成扣 0.1 分;全年组织乡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不少于 2 次,每

31、少一次扣 0.2 分;全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1 次以上,未完成扣 0.1 分。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93.风险监测 0.2 分: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完成不良反应报告,未完成的扣 0.2 分。4.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一起此项指标计零分。评估指标 分值 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 牵头单位农民教育 11.任务完成 0.3 分:完成乡镇年度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任务,未完成扣 0.3 分。2.组织协调 0.7 分:按要求选送本乡镇相关人员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活动,工作不到位的扣 0.3 分;选送本乡镇相关人员参加党建联产业领军人才培养,工作不到位的扣 0.2 分;选送本乡镇相关人员

32、参加村干部大专学历教育,工作不到位扣 0.2 分。县农科教办农民负担监管 11.组织开展惠农减负政策宣传活动,有一个宣传栏及两条以上宣传标语,每缺一项扣 0.1 分。2.惠农补贴未备案的,每缺一项扣 0.1 分,没有在“阳光三农”网上公示的扣 0.1 分。3.惠农补贴政策存在不落实每起扣 0.1 分,未整改到位每起扣 0.1 分。4.涉农收费不规范每起扣 0.1 分,未整改到位每起扣 0.1 分。5.出现涉负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每起扣 0.5 分,每发生一起到中央、省、市、县涉负群访的分别扣 0.5 分、0.4 分、0.3 分、0.2 分。6.省、市检查发现问题并被通报的,每起扣 0.

33、1 分,未整改到位每起扣 0.1 分。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管理类指标48.5分 党务工作(12 分)县委办工作 21.文秘工作:按慈办发201622 号文件要求执行,未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 0.1 分;党内规范性文件未按要求报备或报备不及时,每次扣 0.1 分。 2.综合信息:未按规定及时报送重大紧急信息造成重大影响的每次扣 0.1 分;及时报送工作月报、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迟报、缺报每次扣 0.1 分;全年报送一篇以上经验或典型材料,未完成扣 0.1 分;未按要求完成预约材料报送,每次扣 0.1 分;未经审批印发简报的每次扣 0.1 分。3.政策研究:重要文件、重要工作报告起草,各级各单位报送材料

34、不及时(邀请领导出席会议讲话材料必须提前 5 个工作日送审)或配合不到位的,每次扣 0.1 分;未完成配合调研及预约材料报送的,每次扣 0.1 分;单位党政一把手全年上报调研文章 2 篇以上,其中上下半年各 1 篇,每少 1 篇扣 0.1 分。4.督促检查:未按要求办理领导批示件的每次扣 0.1 分;日常督查中发现工作不落实的每次扣 0.1 分。5.机要保密档案:密级文件及机密电报清退不及时的每次扣 0.1 分;遗失密级文件及机密电报的每次扣0.2 分。6.其他工作:县委办各组室布置的其他重要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 0.1 分。县委办10 人大工作 11.每年召开一次以上人代会,未召开扣

35、0.1 分。2.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学习、调研、视察和工作评议等活动 3 次以上,每缺一次扣 0.1 分。3.未按时报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资料,每缺一次扣 0.1 分。4.完成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每项工作未到位扣 0.2 分。县人大办评估指标 分值 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 牵头单位管理类指标48.5分党务工作(12 分) 政府办 工作 21.信息调研:信息报送任务每少一篇扣 0.1 分;调研工作不配合的,每次扣 0.1 分;约稿任务未完成的每篇扣 0.1 分;围绕本系统重大课题,每年至少完成 1 篇调研报告,未交送的扣 0.5 分。2.办文办会:未及时领取会议通知及重要文件每次扣 0.

36、1 分,造成失误每次扣 0.2 分;拟制发文件初稿质量差、依据不充分或未走正常审核程序每次扣 0.1 分;承办的全县性会议审批备案程序不到位每次扣 0.1 分;传达、落实会议通知或领导指示不及时每次扣 0.1 分,出现工作失误每次扣 0.2 分;值班电话接听不及时或出现失误每次扣 0.1 分。3.应急管理: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等重要信息出现迟报、错报每次扣 0.1 分,瞒报、漏报每次扣 0.2分;无值班日志、大事记扣 0.1 分;未按要求组织应急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扣 0.1 分;突发事件处理不力每次扣 0.1 分,事态扩大造成恶劣影响每次扣 0.2 分;县政府应急办交办、催办事项办理不及时或不

37、符合要求每次扣 0.1 分。4.督查督办:不配合督查工作、未完成督查室交办事项的每次扣 0.1 分;未按要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或专项查办件的每件扣 0.2 分;建议或提案经二次办理后,代表委员仍不满意的每件扣 0.1分;无故缺席会议(含电视电话会议)或会务督查被点名的每次扣 0.1 分;县政府办直属系统布置安排的工作完成不及时每次扣 0.1 分,未完成每次扣 0.2 分。5.电子政务网站建设:在国家网站普查工作中,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每项扣 0.1 分,被国家、省、市通报或者曝光的每次扣 0.1 分;按照 2015 年 9 月 14 日慈利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

38、作的通知要求,未达到更新要求的每次扣 0.1 分;在湖南省网上行政审批中,因工作失误导致红黄牌的每次扣 0.1 分; 业务培训缺席的每人次扣 0.1 分;县政府 12345 热线交办、催办事项办理不及时或不符合要求每次扣 0.1 分。6.依法行政: 未按时报送有关材料或信息(每季度 1 条)或无故缺席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相关工作会议的,每次扣 0.1 分;行政执法或制定规范性文件中没有组织一次听证会的扣 0.1 分;制定规范性文件有违法(含规章)情形或行政执法决定在复议、诉讼中被撤销的,每例扣 0.1 分;行政机关负责人未按规定出庭应诉(参加复议) ,发现一起扣 0.1 分;行政合同未按规定报备的,每起扣 0.1 分。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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