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大厦二次精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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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中 国 南 方 航 空 大 厦 二 次 精 装 修 工 程 施 工 专 业 承 包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说 明第 一 部 分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须 知第 一 节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说 明一 、 总 说 明1、 本 项 目 执 行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 GB50500-2013) 。2、 凡 在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须 知 ”( 以 下 简 称 本 须 知 ) 中 已 明 确 的 须 按 本 须 知 执行 ; 在 本 须 知 中 未 明 确 的 则 按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计 价 通 则 (2010) 、 广

2、 东 省 住 房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关 于 营 业 税 改 征 增 值 税 后 调 整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计 价 依 据 的 通 知 ( 粤建 市 函 【 2016】 1113 号 ) 广 东 省 建 筑 与 装 饰 工 程 综 合 定 额 (2010 年 ) 、 广 东 省安 装 工 程 综 合 定 额 (2010 年 ) 的 规 定 执 行 ; 在 本 须 知 及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计 价 通 则(2010) 、 2010 年 相 关 专 业 定 额 中 均 未 明 确 的 则 按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GB50500-2013) 的

3、 规 定 执 行 。3、 本 项 目 承 包 范 围 : 招 标 文 件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1) 、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 首 层 大 厅 , 五 层 会 议 中 心 及 配 套 功 能 房 , 六 层 餐 厅 及 厨 房 ,各 楼 层 的 电 梯 厅 、 公 共 通 道 、 办 公 室 、 会 议 室 、 接 待 室 、 卫 生 间 、 茶 水 间 、 档 案 室 、值 班 室 、 休 息 室 、 资 料 室 、 临 边 护 栏 , 裙 楼 商 业 楼 层 的 公 共 区 域 ( 含 入 口 大 厅 、 中 庭 、电 梯 厅 、 卫 生 间 、 公 共 通 道 等 ) 、 地

4、铁 连 接 区 域 和 通 道 , 下 沉 广 场 室 内 部 分 , 二 层 连廊 等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施 工 。2) 、 装 修 范 围 内 的 给 排 水 工 程 : 公 共 卫 生 间 、 茶 水 间 、 办 公 室 卫 生 间 、 包 房 卫生 间 等 末 端 设 备 ( 含 各 种 洁 具 、 各 种 水 龙 头 、 五 金 件 和 配 套 设 备 等 ) 施 工 , 其 中 给 排水 系 统 的 管 道 安 装 及 封 堵 不 在 本 次 招 标 范 围 内 。3) 、 装 修 范 围 内 电 气 工 程 : 各 楼 层 总 配 电 开 关 箱 ( 该 箱 由 总 承 包

5、 单 位 提 供 ) 之后 的 照 明 系 统 及 插 座 的 配 电 箱 、 配 电 线 路 、 照 明 系 统 、 控 制 开 关 、 电 源 插 座 等 施 工 ,动 力 设 备 ( 含 空 调 、 新 风 、 排 烟 、 扶 梯 等 ) 及 其 配 电 系 统 由 施 工 总 承 包 单 位 提 供 。4) 、 七 层 信 息 机 房 及 UPS 房 装 修 及 安 装 工 程 。4、 工 程 总 报 价 由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 措 施 项 目 清 单 报 价 ( 含 安 全 防 护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 、 其 他 项 目 清 单 报 价 、

6、规 费 、 税 金 五 部 分 组 成 。 报 价 应 充 分 考 虑 工- 2 -程 施 工 管 理 和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涉 及 的 内 容 , 不 允 许 报 价 与 工 程 施 工 管 理 和 施 工 组 织 严 重脱 节 或 工 程 量 清 单 各 项 单 价 存 在 严 重 不 合 理 报 价 。5、 工 程 量 清 单 项 目 中 项 目 特 征 的 描 述 须 与 本 说 明 和 规 定 共 同 使 用 。 工 程 量 清 单项 目 中 的 综 合 单 价 除 包 括 上 述 内 容 外 , 还 应 结 合 招 标 文 件 、 招 标 文 件 所 附 合 同 条 款 、图

7、 纸 、 材 料 表 等 技 术 文 件 、 有 关 技 术 规 范 及 标 准 、 现 场 施 工 条 件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及 施工 方 案 等 阅 读 、 理 解 并 进 行 报 价 。6、 投 标 人 认 为 招 标 文 件 工 程 量 清 单 没 有 开 列 的 项 目 或 认 为 清 单 及 清 单 工 程 量 描述 有 误 时 , 投 标 人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出 , 经 招 标 人 以 答 疑 纪 要 或 澄 清 文 件 方 式 确 认 后 可增 列 或 修 正 。7、 工 程 量 报 价 清 单 内 的 每 一 清 单 项 目 均 需 填 报 单 价 和

8、合 价 ,对 没 有 填 报 或 填 报 为“0”的 单 价 与 合 价 项 目 , 则 视 为 该 项 费 用 已 含 在 其 他 工 程 量 报 价 清 单 中 的 综 合 单 价与 综 合 合 价 内 。8、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的 主 材 若 属 招 标 人 推 荐 品 牌 范 围 的 , 则 按 招 标 人 推 荐 的 供 货 厂家 进 行 报 价 。 投 标 人 在 填 报 单 价 的 同 时 , 必 须 在 主 要 材 料 设 备 报 价 表 中 列 明 所选 用 材 料 及 设 备 的 品 牌 、 产 地 等 , 否 则 投 标 人 中 标 后 , 发 包 人 有 权 要

9、求 中 标 人 按 发包 人 的 要 求 采 购 。 招 标 文 件 未 列 明 推 荐 供 货 厂 家 的 , 投 标 人 必 须 注 明 所 选 用 材 料 设 备的 品 牌 、 产 地 、 规 格 、 等 级 、 单 价 , 如 未 列 明 , 则 按 发 包 人 的 要 求 采 购 。 属 于 招 标 人暂 定 价 的 主 材 , 报 价 时 按 暂 定 价 计 列 , 结 算 时 按 合 同 规 定 进 行 调 整 。9、 投 标 人 所 报 的 材 料 及 设 备 单 价 均 为 到 工 地 结 算 价 , 即 包 含 采 购 费 、 运 杂 费 及运 输 损 耗 、 仓 储 保

10、管 费 、 装 卸 费 、 吊 装 费 及 场 内 二 次 转 运 费 等 。10、 投 标 人 应 负 责 对 甲 供 及 甲 招 乙 供 材 料 设 备 进 行 质 量 和 数 量 验 收 、 垂 直 运 输 、保 管 、 安 装 、 验 收 等 工 作 。 甲 供 及 甲 招 乙 供 材 料 设 备 的 用 料 计 划 由 承 包 人 编 制 并 由 其对 用 料 计 划 的 准 确 性 、 及 时 性 负 责 。 甲 供 及 甲 招 乙 供 材 料 设 备 的 结 算 数 量 均 按 设 计 图纸 结 算 用 量 ( 含 定 额 规 定 的 损 耗 ) , 若 实 际 供 应 的 甲

11、供 材 料 设 备 数 量 超 出 按 图 纸 计 算用 量 ( 含 定 额 规 定 的 损 耗 ) 的 差 异 部 分 则 从 承 包 人 的 工 程 结 算 款 中 扣 除 , 甲 招 乙 供 材料 设 备 的 结 算 数 量 超 出 按 图 纸 计 算 用 量 ( 含 定 额 规 定 的 损 耗 ) 由 承 包 人 自 行 承 担 。 由于 设 计 变 更 、 用 户 需 求 变 化 , 导 致 已 运 达 施 工 现 场 的 甲 供 材 料 设 备 由 供 货 商 回 收 的 ,由 中 标 人 负 责 完 好 的 将 材 料 设 备 运 送 至 供 货 商 指 定 的 场 地 , 相

12、关 费 用 已 包 含 于 合 同 总价 中 。11、 投 标 人 填 报 工 程 量 清 单 时 对 招 标 人 提 供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数 据 及 内 容 、 表 格 格 式- 3 -除 招 标 文 件 另 有 约 定 和 单 ( 合 ) 价 分 析 表 中 可 插 入 行 以 外 均 不 得 改 动 并 严 格 按 招 标 文件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的 项 目 顺 序 填 写 , 如 有 改 动 因 此 所 造 成 的 责 任 及 后 果 由 投 标 人 自 已 承担 。12、 投 标 人 所 提 供 的 电 子 文 件 必 须 能 够 打 开 , 电 子 文 件 的 内 容

13、 必 须 按 招 标 文 件 的要 求 格 式 填 报 , 不 得 擅 自 调 整 格 式 及 顺 序 , 同 时 电 子 文 件 内 容 必 须 与 纸 质 投 标 文 件 正本 内 容 一 致 。13、 所 有 报 价 的 币 种 均 为 人 民 币 ; 单 价 、 合 价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 第 三 位 小 数 四 舍 五入 。14、 对 于 工 程 实 施 过 程 中 某 清 单 项 目 或 清 单 项 目 中 的 某 一 项 ( 或 某 几 项 ) 工 作 内容 若 实 际 未 发 生 的 , 则 在 结 算 时 应 扣 除 未 发 生 的 清 单 项 目 或 清 单 项 目

14、 中 未 发 生 部 分 工程 内 容 的 相 应 费 用 。15、合价项目的投入若能满足施工组织和验收要求,则按合同全额支付和结算(招标人统一调配的除外) ;若不能满足施工组织和验收要求且经整改 10 天仍不满足要求的,则由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队伍施工,所发生的费用不管有无超过合同中该项目的合价,均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在其结算中扣除;经整改后仍不满足要求,此类事件每发生一次,在其相应措施项目结算中扣除人民币伍万元。16、 不 合 理 报 价 的 处 理( 1) 开 标 后 签 订 合 同 前 或 整 个 合 同 执 行 期 间 , 在 保 持 中 标 总 价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招 标 人

15、 将 对 经 济 标 投 标 报 价 文 件 进 行 算 术 校 核 和 修 正 。( 2) 经 济 标 投 标 报 价 文 件 的 算 术 性 校 核 和 修 正 办 法 如 下 : 按 招 标 文 件 开 标 、 评 标 及 定 标 办 法 相 关 约 定 执 行 ; 投 标 文 件 综 合 单 ( 合 ) 价 分 析 表 中 凡 出 现 费 率 的 必 须 填 报 , 费 率 的 数 据 由 投 标人 根 据 企 业 自 身 实 力 自 行 填 报 。 投 标 人 在 相 同 专 业 工 程 的 单 ( 合 ) 价 分 析 表 中 的 费 率必 须 填 报 一 致 , 否 则 , 评 标

16、 时 以 其 投 标 时 的 报 价 进 行 评 审 , 结 算 时 以 组 成 中 标 价 的 费率 计 算 。 在 确 定 合 同 换 算 综 合 单 价 及 合 同 外 新 增 项 目 综 合 单 价 时 , 以 低 费 率 进 行 计 算 。如 报 为 0 或 不 填 报 者 则 视 为 0。 投 标 文 件 综 合 单 ( 合 ) 价 分 析 表 中 , 若 填 报 的 材 料 设 备 价 格 与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清 单 中 的 主 材 费 价 格 或 主 要 材 料 设 备 价 格 表 中 相 应 材 料 设 备 价 格 不 一 致 , 按 组成 中 标 价 的 综 合

17、单 价 对 应 的 主 材 费 价 格 或 材 料 设 备 价 格 作 为 合 同 换 算 综 合 单 价 及 合 同外 新 增 项 目 综 合 单 价 主 材 价 格 确 定 的 依 据 。- 4 - 相 同 清 单 项 目 ( 指 专 业 类 别 、 清 单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特 征 、 工 作 内 容 、 计 量 单 位都 相 同 的 清 单 项 目 ) 只 需 填 报 一 个 综 合 单 价 分 析 表 ,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表 中 的 综 合 单 价须 与 综 合 单 价 分 析 表 中 的 综 合 单 价 对 应 一 致 , 否 则 结 算 时 以 组 成 中

18、标 价 的 综 合 单 价 计算 。 相 同 清 单 项 目 只 能 有 一 个 投 标 单 价 , 若 相 同 清 单 项 目 出 现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投 标单 价 , 结 算 时 原 合 同 数 量 的 综 合 单 价 以 组 成 中 标 总 价 的 相 应 投 标 单 价 计 算 ; 超 出 原 合同 清 单 数 量 外 的 新 增 数 量 , 其 综 合 单 价 按 以 上 相 应 投 标 单 价 中 的 最 低 值 计 取 。17、 非 承 包 人 原 因 引 起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变 化 , 其 综 合 单 价 的 调 整 原 则 : 按 合同 相 应 条

19、 款 执 行 。18、 所 有 专 项 验 收 费 用 : 空 气 、 环 境 等 专 项 验 收 费 用 由 建 设 单 位 统 一 委 托 专 业公 司 进 行 检 测 , 不 含 在 报 价 中 。二 、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说 明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 指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 图 纸 、 国 家 规 范 、 技 术 文 件 标 准 等内 容 , 采 取 综 合 单 价 包 干 计 价 的 项 目 。 综 合 单 价 是 指 完 成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规 定 计 量 单 位项 目 全 部 工 作 内 容 所 需 的 所 有 相

20、 关 费 用 , 包 括 人 工 费 、 材 料 费 、 机 械 费 、 管 理 费 、 利润 、 不 可 预 见 费 等 。 综 合 单 价 包 干 的 项 目 , 除 合 同 、 招 标 文 件 另 有 约 定 和 政 府 针 对 本项 目 的 文 件 规 定 可 以 调 整 外 , 无 论 施 工 条 件 或 施 工 图 纸 是 否 发 生 变 化 , 在 合 同 执 行 期内 综 合 单 价 固 定 不 变 。 各 费 用 定 义 如 下 :1、 人 工 、 材 料 、 机 械 费 和 管 理 费 的 定 义 按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计 价 通 则 2010的 规 定 执 行

21、。2、 利 润 : 指 施 工 企 业 完 成 所 承 包 工 程 获 得 的 盈 利 。3、 不 可 预 见 费 指 市 场 物 价 的 不 稳 定 因 素 、 政 府 部 门 颁 发 的 各 项 调 价 文 件 、 气 候等 自 然 条 件 的 不 利 影 响 ( 不 可 抗 力 除 外 ) 、 技 术 经 济 条 件 发 生 变 化 ( 如 资 源 、 劳 力 、交 通 条 件 等 ) 、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调 控 政 策 的 影 响 所 产 生 的 额 外 一 切 费 用 ( 项 目 建 设 所 必须 、 政 府 专 门 针 对 本 项 目 的 文 件 规 定 除 外 ) 。三

22、、 措 施 项 目 清 单 计 价 说 明措 施 项 目 清 单 报 价 : 指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 图 纸 、 国 家 规 范 、 技 术 文 件 标 准 等 内 容 ,完 成 本 招 标 项 目 施 工 , 发 生 于 该 招 标 项 目 承 包 期 内 非 工 程 实 体 项 目 费 用 。措 施 项 目 的 实 施 要 求 须 满 足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检 查 标 准 (JGJ59-99)、 施 工 现 场环 境 与 卫 生 标 准 (JGJ146-2004)、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转 发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建 筑 工 程 安- 5 -全 防 护 、 文 明

23、 施 工 措 施 费 用 及 使 用 管 理 规 定 的 通 知 ( 粤 建 管 字 2005116 号 ) 、 关于 印 发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建 筑 工 程 安 全 防 护 、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用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粤 建 管 字 200739 号 ) 、 广 州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广 州 市 建 筑 工 程 安 全 生 产措 施 费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穗 建 筑 2003106 号 )、 关 于 修 订 并 重 新 印 发 广 州 市 建 设工 程 现 场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穗 建 质 20089

24、37 号 ) 、 广 州 市 建 委 关 于 进一 步 规 范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围 蔽 的 通 知 ( 穗 建 质 20081008 号 ) 及 发 包 人 制 定 的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招 标 人 提 出 的 措 施 项 目 清 单 是 根 据 一 般 情 况 所 列 , 因 此 投 标 人 在 报 价 时 , 应 根 据本 企 业 的 实 际 情 况 和 拟 采 用 的 施 工 方 案 , 详 细 分 析 其 所 含 的 工 程 内 容 , 自 行 报 价 , 投标 人 没 有 计 算 或 少 计 算 的 费 用 , 视 为 已 包 括 在 其 他 相 关 费 用

25、 内 。1、 安 全 防 护 、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是 指 按 照 国 家 现 行 的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 施 工 现 场 环境 与 卫 生 标 准 和 有 关 规 定 , 购 置 和 更 新 施 工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及 设 施 、 保 证 和 改 善 安 全 生产 条 件 及 作 业 环 境 所 需 要 的 费 用 , 安 全 防 护 、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作 为 非 竞 争 性 报 价 , 不低 于 依 据 省 市 工 程 造 价 管 理 机 构 规 定 费 率 计 算 所 需 费 用 总 额 含 粤 建 价 函 (2007)489号 关 于 安 全 防

26、 护 、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用 计 算 补 充 规 定 的 通 知 、 粤 建 价 函 200838号 关 于 实 施 “平 安 卡 ”管 理 费 用 计 算 的 补 充 规 定 、 穗 建 筑 2008967 号 转 发 省建 设 厅 关 于 安 全 防 护 、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用 计 算 补 充 规 定 的 通 知 等 , 所 有 投 标 人 按招 标 人 公 布 的 固 定 金 额 填 报 。 安 全 防 护 、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专 款 专 用 , 要 求 在 承 包 人 财务 管 理 中 单 独 列 出 安 全 防 护 、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项

27、目 费 用 清 单 备 查 。 在 中 标 后 , 承 包 人 须针 对 安 全 防 护 及 文 明 施 工 向 招 标 人 提 交 详 细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安 全 防 护 及 文 明 施 工 的实 施 以 招 标 人 批 准 的 施 工 组 织 进 行 , 但 安 全 防 护 、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的 总 价 不 变 。( 1) 环 境 保 护 费 : 指 施 工 现 场 为 达 到 环 保 部 门 要 求 所 需 要 的 各 项 费 用 。 包 括 :施 工 现 场 的 各 种 粉 尘 、 废 气 、 废 水 、 固 定 废 弃 物 以 及 噪 声 、 振 动 对

28、 环 境 的 污 染 和 危 害的 控 制 措 施 费 用 ; 噪 声 、 振 动 的 施 工 机 械 采 取 减 轻 噪 声 扰 民 的 控 制 措 施 费 用 ; 除 四 害 、预 防 传 染 性 疾 病 的 措 施 费 用 。 该 费 用 属 合 价 包 干 项 目 , 除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外 , 结 算 时 不作 调 整 。( 2) 文 明 施 工 费 : 指 施 工 现 场 文 明 施 工 所 需 的 各 项 费 用 。 包 括 : 现 场 施 工 围 栏 、围 挡 、 围 墙 的 搭 设 、 维 修 、 拆 除 费 或 摊 销 费 ; 外 围 墙 美 化 、 场 容 场 貌

29、 、 安 全 警 示 标 志 、人 员 岗 位 标 卡 、 材 料 堆 放 、 垃 圾 存 置 、 现 场 防 火 、 企 业 标 志 、 五 板 一 图 、 统 一 服 装 等的 设 置 费 用 。 该 费 用 属 合 价 包 干 项 目 , 除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外 , 结 算 时 不 作 调 整 。- 6 -( 3) 临 时 设 施 费 : 指 承 包 人 为 进 行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所 必 须 搭 设 的 生 活 和 生 产 用 的临 时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和 其 他 临 时 设 施 费 用 等 , 包 括 : 临 时 宿 舍 、 文 化 福 利 及 公 用 事

30、业 房 屋 与 构 筑 物 , 仓 库 、 办 公 室 、 加 工 厂 以 及 招 标 范 围 内 水 、 电 、 管 线 等 临 时 设 施和 小 型 临 时 设 施 。 临 时 设 施 费 用 包 括 临 时 设 施 的 搭 设 、 维 修 、 拆 除 和 摊 销 费 , 还 包括 因 场 地 的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而 发 生 的 二 次 或 多 次 搬 迁 搭 拆 费 用 及 场 地 租 赁 费 ( 含 办 理用 地 手 续 费 的 费 用 ) 。 工 程 竣 工 后 , 除 招 标 人 通 知 需 移 交 给 招 标 人 外 , 承 包 人 在 接 到招 标 人 书 面 通 知

31、后 的 一 星 期 内 无 条 件 拆 除 、 恢 复 原 状 、 清 理 场 地 并 垃 圾 外 运 。 由 于本 项 目 施 工 场 地 狭 窄 , 投 标 人 需 根 据 场 地 条 件 考 虑 施 工 现 场 以 外 的 场 地 租 赁 费 ( 含 办理 用 地 手 续 费 的 费 用 ) , 包 括 施 工 现 场 以 外 的 加 工 场 、 仓 库 等 的 租 赁 及 成 品 、 半 成品 运 送 至 施 工 现 场 的 二 次 运 输 费 用 , 投 标 人 报 价 时 应 考 虑 工 期 、 附 近 的 租 赁 水 平 、 折旧 、 回 收 摊 销 及 招 标 人 视 需 要

32、留 用 设 施 的 费 用 。 该 费 用 属 合 价 包 干 项 目 , 除 合 同 另 有约 定 外 , 结 算 时 不 作 调 整 。( 4) 安 全 施 工 费 : 指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施 工 所 需 的 各 项 费 用 。 包 括 : 临 边 、 洞 口 、交 叉 、 高 处 作 业 安 全 防 护 费 用 , 保 健 急 救 措 施 费 用 ; 安 全 帽 、 安 全 带 、 安 全 网 及 安 全设 施 的 检 测 费 用 ; 施 工 机 具 防 护 费 用 ; 按 省 市 有 关 文 件 规 定 对 建 设 工 程 实 行 平 安 卡制 度 所 发 生 的 各 项 费

33、用 。 该 费 用 属 合 价 包 干 项 目 , 除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外 , 结 算 时 不 作 调整 。2、 赶 工 措 施 费 : 承 包 人 为 达 到 本 项 目 合 同 工 期 要 求 , 而 相 应 增 加 人 工 、 材 料 、机 械 等 投 入 所 产 生 的 所 有 费 用 。 赶 工 方 案 须 经 监 理 及 发 包 人 审 核 同 意 , 承 包 人 必 须 依据 合 同 工 期 严 密 组 织 , 切 实 加 大 投 入 , 二 次 精 装 修 施 工 应 充 分 考 虑 赶 工 所 需 的 人 工 、材 料 、 机 械 超 常 规 的 投 入 所 增 加

34、的 费 用 等 及 所 有 相 关 费 用 。 赶 工 措 施 费 暂 定 200 万元 , 投 标 时 暂 按 此 费 用 报 价 , 结 算 时 按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并 结 合 粤 建 造 发 2011007 号 文 ,计 算 基 础 按 中 标 价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费 计 算 。3、 项 目 经 理 团 队 激 励 奖 : 对 完 成 所 有 关 键 节 点 工 期 并 在 总 工 期 内 完 成 总 工 程 的 ,给 予 100 万 元 奖 励 ; 承 包 人 未 能 按 合 同 约 定 的 总 工 期 完 成 , 不 得 计 算 工 期 奖 及 项 目 经理 团

35、队 奖 励 。4、 大 型 机 械 设 备 进 退 场 及 安 拆 费 : 指 机 械 整 体 或 分 体 自 停 放 场 地 运 至 施 工 现 场或 由 一 个 施 工 地 点 运 至 另 一 个 施 工 地 点 , 所 发 生 的 机 械 进 出 场 运 输 及 转 移 费 用 及 机 械在 施 工 现 场 进 行 安 装 、 拆 卸 所 需 的 人 工 费 、 材 料 费 、 机 械 费 、 试 运 转 费 和 安 装 所 需 的- 7 -辅 助 设 施 的 费 用 , 综 合 考 虑 吊 装 的 规 格 、 方 式 等 。 承 包 人 须 提 前 进 入 现 场 , 做 好 施 工准

36、 备 工 作 , 设 备 闲 置 费 用 已 考 虑 在 此 措 施 费 中 。 该 费 用 属 合 价 包 干 项 目 , 除 合 同 另 有约 定 外 , 结 算 时 不 作 调 整 。5、 脚 手 架 搭 拆 及 摊 销 费 : 指 施 工 ( 含 拆 除 ) 需 要 的 各 种 脚 手 架 搭 、 拆 、 运 输 费用 及 脚 手 架 的 摊 销 ( 或 租 赁 ) 费 用 ( 不 含 安 全 防 护 、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项 目 中 的 脚 手 架费 用 ) 。 另 外 , 脚 手 架 的 搭 设 必 须 考 虑 到 各 专 业 工 程 施 工 的 交 叉 协 调 , 由 于

37、脚 手 架 的搭 设 不 当 而 影 响 其 他 专 业 正 常 施 工 时 , 承 包 人 进 行 调 整 和 修 改 及 因 防 火 需 要 为 脚 手 架淋 水 费 用 不 予 增 加 。 该 费 用 属 合 价 包 干 项 目 , 除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外 , 结 算 时 不 作 调 整 。6、 视 频 监 控 装 置 和 网 络 接 入 及 运 行 维 护 费 用 : 指 根 据 广 州 市 建 委 关 于 广 州市 建 筑 工 地 安 装 视 频 监 控 装 置 的 通 知 (穗 建 筑 2006551 号 )和 确 保 工 地 状 况 、 安 全防 护 、 文 明 施 工

38、、 质 量 验 收 、 隐 蔽 工 程 和 关 键 工 序 施 工 过 程 等 现 场 文 字 、 视 频 、 声 像资 料 能 满 足 现 场 监 控 管 理 要 求 , 包 括 视 频 监 控 装 置 安 装 费 用 和 网 络 接 入 及 运 行 维 护 费用 。 该 费 用 属 合 价 包 干 项 目 , 除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外 , 结 算 时 不 作 调 整 。7、 为 配 合 第 三 方 检 测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 指 承 包 人 配 合 发 包 人 委 托 第 三 方 检 测 所 发生 的 人 工 、 材 料 ( 如 送 检 材 料 样 品 ) 、 机 械 及 配

39、 合 费 用 ( 提 供 检 测 工 作 条 件 ) 及 对 检测 造 成 的 孔 洞 等 由 承 包 人 按 技 术 要 求 采 用 合 格 材 料 修 补 恢 复 的 费 用 。 该 费 用 属 合 价 包干 项 目 , 除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外 , 结 算 时 不 作 调 整 。 发 包 人 委 托 第 三 方 检 测 项 目 和 内 容 详见 关 于 明 确 我 办 委 托 第 三 方 检 测 和 业 主 测 量 队 具 体 工 程 检 ( 监 ) 测 内 容 的 通 知 ( 穗 重 建 办 字 2009 211 号 ) 。 发 包 人 委 托 第 三 方 检 测 费 用 不 含

40、 在 投 标 报 价 内 , 其检 测 费 用 由 发 包 人 另 行 支 付 给 第 三 方 检 测 单 位 。 由 发 包 人 委 托 第 三 方 检 测 的 项 目 , 如果 检 测 一 次 或 数 次 不 合 格 , 其 检 测 费 用 由 承 包 人 承 担 , 发 包 人 只 承 担 检 测 合 格 时 的 检测 费 用 , 检 测 不 合 格 的 工 程 项 目 承 包 人 须 免 费 返 工 到 合 格 为 止 。8、 系 统 联 合 调 试 费 用 : 指 机 电 及 智 能 化 工 程 各 系 统 联 合 调 试 以 及 相 关 发 包 人 另行 发 包 专 业 工 程 调

41、 试 的 配 合 工 作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 此 费 用 为 包 干 价 , 包 括 上 述 工 作 的 一切 费 用 ( 含 调 试 所 需 的 水 、 电 、 燃 料 、 机 油 、 冷 媒 等 的 费 用 ) , 结 算 时 不 予 调 整 。 单机 及 专 业 系 统 调 试 费 用 已 包 含 在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量 清 单 各 项 目 的 综 合 单 价 中 。9、 垂 直 运 输 费 : 指 建 ( 构 ) 筑 物 施 工 中 为 了 将 施 工 物 料 、 机 具 、 人 工 等 自 地 面运 送 至 所 需 高 度 或 自 其 它 高 度 运 送 至 地 面

42、而 发 生 的 费 用 , 该 费 用 综 合 考 虑 运 输 方 式 、运 输 途 径 、 运 输 路 线 等 , 包 括 塔 吊 及 其 基 础 、 塔 吊 与 墙 体 等 建 ( 构 ) 筑 物 间 的 拉 结 连接 、 吊 机 行 走 线 路 、 卷 扬 机 、 使 用 总 包 电 梯 及 配 合 机 械 费 用 和 其 它 运 输 装 置 等 。 该- 8 -费 用 属 合 价 包 干 项 目 , 除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外 , 结 算 时 不 作 调 整 。10、 夜 间 施 工 增 加 费 : 指 因 夜 间 施 工 所 发 生 的 夜 班 补 助 费 、 夜 间 施 工 降

43、 效 、 夜 间施 工 照 明 设 备 摊 销 及 照 明 用 电 等 费 用 。 该 费 用 属 合 价 包 干 项 目 , 除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外 ,结 算 时 不 作 调 整 。11、 用 户 培 训 费 : 包 括 对 业 主 人 员 的 培 训 等 全 部 费 用 。 该 费 用 需 经 招 标 人 确 认 后支 付 , 如 不 发 生 则 不 给 予 支 付 。12、 其 他 措 施 费 用 : 以 上 措 施 项 目 没 有 体 现 的 , 施 工 中 又 必 须 发 生 或 者 投 标 人 认为 为 完 成 本 工 程 项 目 将 会 发 生 的 其 他 措 施 费 用

44、 。 工 程 内 容 及 其 报 价 由 投 标 人 自 列 , 并附 单 价 分 析 。 该 费 用 属 合 价 包 干 项 目 , 除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外 , 结 算 时 不 作 调 整 。13、 成 品 保 护 : 指 已 完 成 电 梯 、 幕 墙 、 泛 光 、 空 调 、 公 共 部 分 装 修 等 已 完 成 工 程的 成 品 保 护 ,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该 部 分 成 品 损 坏 时 无 条 件 进 行 恢 复 , 该 费 用 属 合 价 包 干项 目 , 除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外 , 结 算 时 不 作 调 整 。四 、 其 他 项 目 清 单 计 价

45、说 明其 他 项 目 清 单 报 价 除 合 同 约 定 和 政 府 针 对 本 项 目 的 文 件 规 定 可 以 调 整 的 以 外 , 合同 执 行 期 内 固 定 不 变 。1、 暂 列 金 额 : 是 指 招 标 人 在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暂 定 并 包 括 在 合 同 价 款 中 的 一 笔 款 项 ,用 于 施 工 合 同 签 订 时 尚 未 确 定 或 者 不 可 预 见 的 所 需 材 料 、 设 备 、 服 务 的 采 购 , 施 工 中可 能 发 生 的 工 程 变 更 、 合 同 约 定 调 整 因 素 出 现 时 的 工 程 价 款 调 整 以 及 发 生 的

46、索 赔 、 现场 签 证 确 认 等 的 费 用 。 暂 列 金 额 在 投 标 报 价 时 , 以 招 标 人 正 式 公 布 的 固 定 金 额 进 行 填报 ; 计 量 支 付 、 结 算 时 , 以 合 同 计 列 的 暂 列 金 额 为 限 额 , 按 合 同 约 定 和 承 包 人 实 际 完成 的 工 作 量 依 据 合 同 变 更 计 价 原 则 计 量 支 付 、 结 算 , 未 使 用 部 分 仍 归 发 包 人 所 有 。2、 预 算 包 干 费 :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施 工 雨 水 、 污 水 的 排 除 ; 因 地 形 、 施 工 组 织 影 响等 因 素

47、造 成 的 二 次 运 输 ( 包 括 场 内 外 料 具 的 多 次 搬 迁 ) ; 工 程 用 水 加 压 措 施 ; 场 地 清理 及 垃 圾 外 运 ; 施 工 材 料 堆 放 场 地 的 整 理 ; 补 洞 工 料 费 ; 工 程 半 成 品 、 成 品 保 护 费 ;施 工 中 的 临 时 停 水 停 电 ; 日 间 施 工 照 明 增 加 费 ; 挖 土 方 的 塌 方 。 场 地 清 理 及 垃 圾 外 运项 若 承 包 人 未 按 规 定 及 时 进 行 清 运 则 由 发 包 人 另 行 委 托 队 伍 进 行 清 运 , 实 际 清 运 费 用由 承 包 人 承 担 。

48、若 专 业 工 程 承 包 人 产 生 的 垃 圾 与 总 承 包 管 理 单 位 产 生 的 垃 圾 责 任 划 分不 清 且 不 按 规 定 及 时 进 行 清 运 则 由 发 包 人 另 行 委 托 队 伍 进 行 清 运 , 实 际 清 运 费 用 按 专业 工 程 承 包 单 位 与 总 承 包 单 位 各 自 合 同 造 价 占 总 合 同 造 价 的 比 例 分 摊 。 补 洞 工 料 费( 含 各 时 期 各 类 设 计 变 更 引 起 的 补 洞 工 料 ) 指 孔 洞 的 修 补 、 塞 洞 补 洞 、 塞 缝 和 恢 复 费- 9 -用 等 , 补 洞 工 作 ( 含 机

49、 电 安 装 后 的 补 洞 ) 指 孔 洞 的 修 补 、 塞 洞 补 洞 、 塞 缝 和 恢 复 等 。预 算 包 干 费 属 合 价 包 干 项 目 , 除 合 同 另 有 约 定 外 , 结 算 时 不 作 调 整 。3、 总 承 包 管 理 和 配 合 服 务 费 : 指 施 工 总 承 包 单 位 根 据 发 包 人 的 要 求 和 合 同 约 定 对发 包 人 另 行 发 包 的 专 业 承 包 单 位 进 行 统 一 管 理 和 配 合 服 务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 包 括 总 承 包管 理 费 和 专 业 工 程 配 合 服 务 费 , 按 总 承 包 合 同 费 率 2%计 算 。 具 体 内 容 参 考 南 航 项目 总 承 包 管 理 与 配 合 服 务 管 理 办 法 。五 、 规 费 、 税 金 计 价 说 明1、 规 费 : 指 政 府 部 门 规 定 收 取 和 履 行 社 会 义 务 的 费 用 , 包 括 建 筑 意 外 伤 害 保 险费 含 穗 建 筑 2008882 号 广 州 市 建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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