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附件山西省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 20 号)文件精神,坚决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现制定全省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信息查询和持证上岗行为,不断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有效防范和减
2、少生产安全事故。二、治理重点(一)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 3 -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二)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三)假冒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四)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三、治理时间和步骤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行动)自 2018 年 7 月开始,至 2018 年底结束。分以下工作步骤进行。(1 ) 动员部署阶段(2018 年 7 月中旬)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按
3、照国务院安委办和省政府安委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广泛宣传动员和部署实施。(二)全面自查阶段(2018 年 7 月 16 日至 7 月 31 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理清本单位特种作业岗位和人员数量,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台账,认真检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 4 -网站 http:/,依次点击“ 服务”“服务大厅”“特种作业操作证 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 ,进入 查询平台) 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对发现的假证,必须予以收缴、登记,
4、并禁止持假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各考试发证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自查。重点检查本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是否上传至全国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考核发证流程是否规范、证件查询方式是否符合要求,确保证书信息全国互联互通。(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阶段(2018 年 8 月 1 日至 10 月31 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事项和日常监督检查 中。各市安监、煤炭等有关部门 8 月底前完成辖区内从事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机构的核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在 9 月底前对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组织开展 1 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
5、、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查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厅、煤炭厅、质监局、安监局、山西煤监局、山西能监办等部门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查验力度,提高查验率。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假冒证件的要倒查并依法打击假冒证书获取渠道、造假制假窝点,倒查并封- 5 -堵假冒网站,并将有关线索移交给相关部门,10 月底前公安、工商、质监、网信等要采取果断措施,切实取得阶段性成果。(四)督查督导阶段(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 。各市安委办要对辖区内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省政府安委办负责牵头组织对各市和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综合
6、督查督导,确保层层传导压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四、职责分工(一)各级安委会是组织实施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和宣传教育,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本地区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二)各考核发证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证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三)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对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要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网信部门依法对假冒政府网站予以封堵或关闭,发现一个- 6 -处理一个。工商、质监部门加强对网上售卖特种作业证等违法行为
7、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网络兜售假冒证书行为。公安部门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对制假售假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工作措施(一)及时安排部署。7 月中旬,各市和省有关部门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利用政府网站、媒体等,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 ”活动,通过开展广场宣传、主题演讲、应急演练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特种作业是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等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监督特种作业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从业人员必须通过规范培训和依法考核取得特
8、种作业操作证。(三)规范考核发证。各考核发证机关要对特种作业取证流程认真自查,努力优化办事流程,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许可工作效率。- 7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与公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凡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网络兜售假冒证书行为;联合网信部门依法对假冒政府网站予以封堵关闭,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假冒网站,倒查假冒证书获取渠道、造假制假窝点。建立健全案件查处工作机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力争捣毁一
9、批制售假证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关停一批假冒安监部门网站,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坚决打击和彻底清理制售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对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一盘棋” 的意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专项行动的要求上,按照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细化整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与公安、网信、工商、质监等部门以及区域间的协作配合,建立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协- 8 -
10、调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要落实好部门间、地区间的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动执法、定期会商机制,切实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效果。(三)畅通举报渠道。将举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纳入“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范围,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特种作业证违法行为。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查获的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四)严格督导检查。各市要加强对本地区专项治理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好对现场执法人员的执法指导,提高执法人员对特种作业证的辨识能力和甄别水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开展查处工作,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规范、适用法律准确。(五)强
11、化责任追究。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定期报告情况。请各市安委会和省有关部门于 2018年 7 月 25 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 9 -和部署开展情况报送省政府安委办;从 8 月份起,每月 25 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12 月 20 日前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期间的重
12、要信息请随时报送。附表:1.山西省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统计表2.山西省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负责人及联络员信息表- 10 -附表 1山西省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汇总表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出动执法人次(人) 检查生产企业(家) 检查外包企业(家) 检查其他用工单位(家)组织联合行动(次) 发现假证(人次) 发现假网站(个) 发现违规企业(个)开展情况行政执法总数(宗) 下达执法文书(份) 下达行政处罚文书(份) 罚没金额(万元)查处违规企业(家) 查处假证(人次) 处理假网站(个) 查处制假售假窝点(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宗)立案数(宗) 刑事拘留人数(个) 公安机关现场抓获人数 (人)查处情况其他信息 举办宣传活动(次) 发放宣传资料(份) 监察部门处理失职 渎职人员(人)检察机关处理失职渎职人员(人)- 11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期间,每月 25 日前报送累计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