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水泥稳定碎石料采购 (第二批) 采 购 文 件 泸州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八 年 五 月 2 3 水泥稳定碎石料 采购文件 (第二批) 一、诚邀报名参加“ 水泥稳定碎石料(第二批)采购”的合格供货商(以下简称“采购申请人”)。 二、采购项目概况(表一): 采 购 人 泸州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公司”) 项目名称 水泥稳定碎石料 (第二批) 采购 建设地点 纳溪区蓝天路二段周边 供货时间 按甲方要求供货 ,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 1、 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行业规范; 2、 满足施工图要求; 3、满足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和特征描述; 4、通过采购方主管部门认
2、可。 采购内容 1、 4%水泥稳定碎石料 暂定数量为 20800 吨 2、 5.5%水泥稳定碎石料 暂定数量为 31320 吨 报价要求 1、 采购申请人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成品价格、运输费、运输损耗、上下车费、材料检测、样品费用。 2、 报价为不含税单价。 3、 报价单位为元 /吨。 评标办法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6115170.80 元,采购申请人根据未标价采购清单进行报价,超过最高限4 价或未响应采购文 件作废标处理。 报价评审:有效总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 未标价供货清单品种和数量为暂定数据。 如果有两家或以上报价最低且相同,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响应中标 中标人在中标后
3、 3 个工作 日内未递交履约担保和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承诺 采购申请人如果中标,根据甲方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内容如下: 1、如我方中标,在中标后 3 个工作 日内递交履约担保,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愿意按照采购人通过采购文件、项目资料、合同样本提出的要约及价格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工作任务; 3、结算单 价愿意按照中标单价执行; 4、投标报价时由于工程增减变化因素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以内,单价不作调整。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按合同价 10%计取,履约担保使用现金或者保函担保。 如果使用现金担保,中标人在中标后 3 个工作 日内从中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转到以下账户: 汇
4、入帐户: 51001637108051514124 开户名称:泸州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5 开户行:建行泸州城北支行 如果使用保函,保函必须是五大国有银行或泸州国有担保公司提供的保函,中标人在中标后 3 个工作 日内将符合要求的保函递交采购人。 逾期未递交履约担 保(包括履约保证金或保函)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履约担保在乙方完成所有供货并验收后 10日内无息退还给中标人。履约担保不予退还的情形:不按采购文件履行合同或被采购人认定为不具备货物供应能力,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担保。 结算方式 单价:按中标单价执行,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不一致,价格不作调整; 工程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到场验收
5、合格的供货量结算。 付款方式 1、按照采购人质量和时间要求,按每月 20日之前供货量货款的 90%计量支付; 2、完成合同所有供货并经采购人相关管理人员认可后,支付至验收材料价款的 100%。 税的规定 中标人需按照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50000.00 元(大写: 人民币伍万圆整 ) 汇入帐户: 51001637108051514124 开户名称:泸州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6 开户行:建行泸州城北支行 请于 2018 年 5 月 15日 10: 00 之前 将投标保证金 转账至我公司账户,时间要求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退还:在开标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
6、前提:投标单位提交资料无误)。 相关资料:投标保证金回执单;收据;开户许可证。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采购申请人在 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采购申请文件; 2、中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拒签合同”是指明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没有明示但不按照采购文件、中标人的采购申请人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有非因不可抗力而放弃中标、提出附加条件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无故放弃中标行为等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由于无故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
7、,对超过部分应当进行赔偿。如果中标 人拒不按承诺赔偿损失的,采购可依法提起诉讼追偿,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记录不良行为; 采购申请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7 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三、采购的参加 2018年 5 月 16 日 10:00 在 市政公司 (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龙腾路 10号 8楼)参加采购会议。 本项目采购申请人申请文件要求提供以下 2份资料 : 1、 密封文件包含: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 2)采购申请函; ( 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备查); ( 5)承诺书; (
8、 6)采购清单报价单(采购申请人在封面加盖公章); ( 7)投标保证金回执单。 以上资料需做胶装密封处理,密封处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 1)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3)退还投标保证金资料(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回执单、收到我公司退还保证金的收据) 8 以上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无误,缺失任意一份文件不得参与开标。 四、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泸州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泸州 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龙腾路 10号 8楼 邮 编: 646000 联系科室:总工办 808室 联系电话
9、: 0830-3655776 附件 1:采购申请函; 附件 2: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附件 4:承诺书 ; 附件 5:采购申请人填报的供货清单。 附件 6:采购清单报价单 附件 7: 水泥稳定碎石料(第二批)采购 特征描述 9 附件 1: 采购申请函 (采购人名称 ): 我方已仔细研 究了于 年 月 日 进行 (采购名称)开标工作的全部内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采购文件(包含合同、采购清单等)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我方声明:参加采购时所派的拟任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符合采购文件所列要求,并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否则自愿放弃中标机会。 采购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10 附件 2: 采购申请函附录 序号 内容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2 现场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3 其他人员 姓名: 联系电话: . . 4 供货要求 按甲方要求进行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