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广西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 (桂发201623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6116 号)精神,加快广西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以下简称“新型研发机构” )建设发展,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型研发机构,是指围绕广西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建立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学研
2、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组织。自治区支持的新型研发机构包括认定为广西新型研发机构和广西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基地。第三条 自治区科技厅负责研究制定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评审、认定、管理和考核评估工作;协调解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第四条 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设区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本地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申请和日常管理工作。2第二章申报与认定第五条 申请认定为广西新型研发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广西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社团组织或机构(名称统一规范命名为“广西技术研发院” ) ,其主要办公和研发场所设在广西
3、,注册后运营1 年以上。(二)以合同科研和科技服务为主要收入来源,科研等科技服务收入(含技术转让、技术股权收益)占总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60%;具备开展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和固定场所。(三)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20%。(四)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 30%。(五)符合广西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以研究开发为主,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目标定位,在前沿技术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有鲜明特色。(六)建立现代科研机构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科研经费财务会计独立核算制度等。主要从事产品生产和销售、教学培育、科学普及、科技咨询服务、园
4、区管理等活动的单位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第六条 申报广西新型研发机构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申报表;3(二)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三)研发人员(含兼职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工作岗位等信息清单;(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五)具备的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和软件的名称、数量、原值总价、购置年份等信息) ;(六)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引培、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
5、算等) ;(七)近 2 年(注册运营不足 2 年的提交从成立以来)承担的政府和企业科技计划项目、自主立项研发项目、合作及委托研发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下达部门、编号、合作或委托单位、金额、起止时间) 、立项材料或项目合同复印件;(八)近 2 年(注册运营不足 2 年的提交从成立以来)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清单(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成果登记时间、转化方式、转化收入及技术交易合同等相关材料) ;(九)近 2 年(注册运营不足 2 年的提交从成立以来)创业与孵化育成企业清单(包括服务、创办、孵化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等材料) 。第七条 广西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认定程序:4(一
6、)发布通知。自治区科技厅发布申报广西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明确申报单位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认定工作流程等相关要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二)单位推荐。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设区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报送自治区科技厅。(三)区外申请。申请新型研发机构的区外单位,可向自治区科技厅或受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直接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申报。(四)网上申报。经推荐的申报单位,登录自治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申报表 。(五)形式审查。受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符
7、合要求的进入评审论证环节。(六)评审论证。受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成专家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结合实地考察论证提出综合意见,并报送自治区科技厅。(七)结果公示。自治区科技厅根据专家评审论证意见,提出认定意见,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审确认后,在自治区科技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八)审批发布。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机构,由自治区科技厅正式行文发布。第八条 广西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基地申报认定程序:5(一)广西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基地在参加广西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认定的落选名额中择优产生,不需经过单独的申报认定程序。(二)广西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基
8、地数量,按照广西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总数的 30%左右控制,培育期为 3 年,其结果公示和审批发布程序按照第六条、第七条相关规定处理。(三)新型研发机构在培育期内若达到广西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条件的,可提出认定申请,自治区科技厅将按照“一事一议”要求单独组织论证。通过认定为广西新型研发机构的,其培育资格自动失效。第九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全国“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项目的科学家及其研发团队、世界 500 强企业以产学研共建等形式在广西创办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第十条 对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扶持或广西产业发展急需的新型研发机构,在符合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的前提下,可单独组织论证。第三章 政策扶
9、持第十一条 通过认定的由全国“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项目的科学家、世界 500 强企业以产学研共建等形式在广西发起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从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中一次性给予每家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自主选题科研项目经费支持和 200 万元的运行补助费。6第十二条 通过认定的广西新型研发机构,从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中一次性给予每家不超过 500 万元的自主选题科研项目经费支持和 100 万元的运行补助费。第十三条 通过认定的广西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基地,从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中一次性给予每家不超过 300 万元的自主选题科研项目经费支持和 50 万元的运行补助费。第十四条 通过认定的广西新型研发
10、机构、广西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基地,还享受以下扶持政策:(一)在申报、承担各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科研人员参与职称评审,进口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等, 享 受国有科 研 机 构 同 等待 遇 。(二)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等税收优惠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三)聘用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海外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自治区和所在市有关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支持新型研发机构以广西属地申报全国“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项目和自治区人才项目。(四)对其科研建设项目,可依法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自治区和市有关部门优先审批。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开展科研项目建设,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
11、由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优先安排。新型研发机构落地在高新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出让起始价可按不低于区域科研基准地价的 20%执行(但不得低于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新型研发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7第四章 管理与考核第十五条 通过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基地,分别授予广西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广西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培育基地牌匾,自颁发资格之日起有效期为 3 年。第十六条 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名称、投资主体、主要人员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变化的,事前须向受托管理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报经自治区科技厅同意后,维持有效期不变。不提出申请或未经同
12、意的,取消其新型研发机构资格。第十七条 自治区科技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三年一期的目标考核和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基地期满评估工作。对考核通过的新型研发机构继续获得 3 年资格,考核不通过的,取消新型研发机构资格;对期满评估通过的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基地,可申请广西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期满评估不通过的,培育资格自动失效。第十八条 每年 3 月底前,新型研发机构要向受托管理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上年度研发和经营活动基本信息情况。第十九条 新型研发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财经纪律,确保财政性资金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第二十条 新型研发机构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13、负责。在申报认定前,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把新型研发机构连同负责人记入广西科研失信记录“黑名单” ,并取消其 3 年内申请认定资格;已经通过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如发生严重失信行8为或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立即终止其资格收回牌匾,并永久取消新型研发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申报资格。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科技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申报表附件广 西 新 型 产 业 技 术 研 发 机 构申 报 表机构名称(盖章):机构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联系地址:推荐单位(部门):申报日期: 9广西壮族自
14、治区科学技术厅 制二一八年一、基本信息机构名称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文化程度 职 称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法人登记证书编号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万元) 法人性质 (选填数字,单选) 1.企业 2.事业单位 3.民办非企业技术领域 (选填字符,可多选)A.传统优势产业 B.先进制造业 C.新一代信息技术 D.互联网经济 E.高性能新材料 F.生态环保产业 G.优势特色农业 H.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 I.大健康产业 J.其他(须注明行业)主要业务 (选填数字,可多选) 1.应用基础研究 2. 成果二次开发 3. 技术转移转化4.企业孵化育成 5. 产业投融资 6. 科技服务10序号 投资主体名称股权比例(%)投资金额(万元)投资主体类型1 2 3 4 投资主体5 1. 政府部门2. 高等院校3. 科研院所4. 社团组织5. 产业联盟6.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