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施意见(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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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江西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施意见(试行)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住院分娩率,有效降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卫生部、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0912 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 新农合” ),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基本原则与工作目标(一)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坚持助产技术服务的区域规划,规范助产技术服务,保障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坚持政府主导,保障经费,加 强监督,公平公正公开。(二)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分娩补助政策,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农村孕产妇医疗保障机

2、制,逐步实现农村孕产妇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正常产免费,提高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二、补助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补助范围全省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二)补助对象持有江西省农业户口、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取得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定点机构分娩的孕产妇。三、实施时间自 2009 年 6 月 1 日起实行。2四、补助资金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补助农村住院分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 金” )和新农合统筹基金 组成。有条件的设区市、县(市、区) 财政也应安排一定的经费,并统筹使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的规定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保障资金安全,发挥资金效益。五、服

3、务内容和补助标准(一)服务内容及限价标准1、基本服务内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内容包括基本护理、常规检查、接产服务和基本用药等(具体内容见附件 1)。2、限价标准全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内容收费实行限价。县级医疗机构:正常产限价 700 元,阴道手术助产限价 900 元,剖宫产限价 2000元;乡镇卫生院:正常产限价 500 元,阴道手术助产限价 600 元,剖宫产限价 1800 元。 双胎增加 150 元。(二)补助标准1、参加新农合的补助标准(1)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正常产每例补助 500 元,其中专项资金补助 300 元,新农合补助 200 元,实现乡级正常产免费。在县级医疗

4、机构住院分娩,正常产每例补助 700 元,其中专项资金补助 300 元,新农合补助 400 元,实现县级正常产免费。3(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发生产科并发症或合并症,或有医学指征实行剖宫产手术,或实行阴道手术助产的,先由新农合按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再由专项资金补助 300 元。对个人负担较重的贫困孕产妇,依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规定救助。(3)在县外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每例由专项资金补助 300 元,新农合补偿按有关政策执行。2、未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例由专项资金补助300 元。(三)其他服务各定点助产机构根据产时需要,规范、合理采取诊疗措施,保障住院分娩质量与安全,保证

5、产妇享受温馨、安全、质优的人性化服务。确需提供基本服务内容以外服务的,应向服务对象告知,并经其签字同意,严 格执行收费标准。六、补助程序和资金管理(一)专项资金补助程序1、专项资金直补。 农村孕产妇到县(市、区)内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凭住院分娩结算发票、出院小结、户口薄等凭证享受专项资金补助,医疗机构按标准先行垫付,对农村孕产妇实行直补,保留上述凭证的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应盖有定点医疗机构财务印章),并填写“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三联单” (附件 2)。在县外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凭住院分娩结算发票、出院小结、户口簿等凭证到户籍所在地申领住院分娩专项补助。具体办理规定由各4县(市、区)确定。2、

6、专项资金报帐制。医疗机构每月凭住院分娩结算发票、出院小结、孕产妇户 口簿复印件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三联单第三联等办理报帐手续。相关材料经卫生管理部门审核,报县(市、区)财政局复核后,在一个月内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医疗机构。(二)专项资金管理1、专项资金拨付。省 财政将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全额拨付各县(市、区),县级财政复核 经卫生部门审核的报帐材料后,每月及时将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实行专户或专帐管理和核算专项资金。2、专项资金监管。根据省财政厅、省 卫生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另发),县(市、区)要制定当地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严格审计、 监察,严

7、 禁挤占、挪用、截留,不得降低补助标准,不得虚报、弄虚作假套取专项资金。(三)新农合实行直补,补偿程序、资金与监管,按新农合的有关政策执行。七、组织管理(一)省卫生厅、财政厅负责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设区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本地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的管理和运行情况的监督与指导;县(市、区)卫生局、财政局负责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的具体实施。(二)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卫生、财政及相5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的协调、指导,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三)县(市、区)

8、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经办机构,可委托妇幼保健机构具体承办, 负责资料审核、信息统计报告等工作。(四)建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信息月报制度,县(市、区)卫生部门经办机构每月对补助情况进行统计,填写“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正常产补助情况月报表”(附件 3),于每月 5 日前报上月报表至设区市卫生局,各 设区市卫生局于每月 10 日前汇总报省卫生厅。八、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将住院分娩补助工作作为民生工程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报纸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为 落实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营造良

9、好的社会氛围。(二)完善服务体系,定点机构分娩。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区域内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和管理中心,提高县乡两级孕产期保健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基本覆盖全省城乡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为孕产妇享有规范、安全的孕产期保健及住院分娩服务提供保障。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机构定点管理,符合产科服务基本标准、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承诺执行本意见有关规定的机构,自愿申请经6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签订相应协议作为定点机构。严禁助产机构扣减或变相扣减基本服务内容;严禁将基本服务内容变为产妇自费服务内容,基本服务内容收费超出正常产限价标

10、准的费用由定点机构负担;严禁将正常产划为异常产。(三)提高服务能力,控制剖宫产率。加强县乡级产科服务能力建设,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产科服务水平。按照江西省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管理规范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健全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严格剖宫产指征,控制剖宫产率,县级医疗机构剖宫产率控制在 25%以下,严格控制乡镇卫生院剖宫产。(四)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行考核。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监督检查,住院分娩基本服务内容及限价标准以醒目方式进行公示。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规程,做好农村孕产妇基础信息统计和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加大产科质量督查力度,保障产科质量,维护 广大孕产妇生命安全。附件

11、 1:7江西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一、正常产(一)基本护理普通床位,护理(一般护理、产前护理、产后护理) 。(二)常规检查1一般检查:体格检查、产科检查。 2辅助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凝血时间) 、肝功能、乙肝两对半、尿常规等。(三)接产服务1观察产程:测血压、听胎心、查胎位、宫缩、阴道检查。2接生(含会阴切开与缝合术) 。3新生儿护理:脐带处理、呼吸道清理、新生儿体检等。4新生儿窒息复苏(如发生) 。5产房观察:血压、脉搏;宫缩、宫底高度、阴道出血;新生儿一般情况。(四)基本药物缩宫素、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 、抗生素、眼药。二、阴道手术助产(一)基本护理普通床位,护理(一般

12、护理、产前护理、产后护理) 。(二)常规检查1一般检查:体格检查、产科检查。 2辅助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凝血时间) 、肾功能、肝功能、乙肝两对半、尿常规、B 超、心电图检查等。(三)接产服务1观察产程:测血压、听胎心、查胎位、宫缩、阴道检查。2阴道助产:胎头吸引术、产钳术、臀牵引术、臀助产术。3新生儿护理:脐带处理、呼吸道清理、新生儿体检等。84新生儿窒息复苏(如发生) 。5产房观察:血压、脉搏;宫缩、宫底高度、阴道出血;新生儿一般情况。(四)基本药物缩宫素、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 、抗生素、眼药。三、剖宫产(一)基本护理普通床位,护理(一般护理、术前护理、术后护理) 。(二)常规检查

13、1一般检查:体格检查、产科检查。 2辅助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凝血时间) 、交叉配血、输血筛查四项、肾功能、肝功能、乙肝两对半、尿常规、B 超、心电图检查等。(三)接产服务1观察产程:听胎心、测血压、查胎位、宫缩、阴道检查。2剖宫产手术。3新生儿护理:脐带处理、呼吸道清理、新生儿体检等。4新生儿窒息复苏(如发生) 。(四)基本药物缩宫素、止血芳酸(或止血敏) 、抗生素、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 、眼药。9附件 2:江西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三联单医疗机构名称 年 月 日孕产妇姓名 分娩时间 年 月 日 住院号家庭住址 县 乡 村 组 新农合证号分娩方式 正常产 阴道手术助产 剖宫产

14、产科并发症住院总费用 新农合补助 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补助总额县经办机构盖章年 月 日医疗机构盖章年 月 日救助人或家属签名:年 月 日个人付费注:此联由医疗机构办理报帐时,交经办机构审核,由经办机构保存(第三联)-孕产妇姓名 分娩时间 年 月 日 住院号家庭住址 县 乡 村 组 新农合证号分娩方式 正常产 阴道手术助产 剖宫产 产科并发症住院总费用 新农合补助 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补助总额县经办机构盖章年 月 日医疗机构盖章年 月 日救助人或家属签名:年 月 日个人付费注:此联由医疗机构保存(第二联)-孕产妇姓名 分娩时间 年 月 日 住院号家庭住址 县 乡 村 组 新农合证号分娩方式 正常产 阴道

15、手术助产 剖宫产 产科并发症住院总费用 新农合补助 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补助总额县经办机构盖章年 月 日医疗机构盖章年 月 日救助人或家属签名:年 月 日个人付费注:此联由补助对象保存(第一联)10附件 3:江西省 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月报表年 月补助人数(人) 补助金额(元)乡级 县级 县外县名住院分娩人数 合计 人数 其中正常产数阴道助产人数剖宫产数人数 其中正常产数阴道助产人数剖宫产数人数 其中正常产数阴道助产人数剖宫产数医疗救助人数 合计 乡级 县级 县外 医疗救助年度累计备注:此报表为月报表,各县(市、区)每月 5 日前报上月报表至设区市卫生局,市卫生局每月 10 日前报省卫生厅妇社处。填报时间: 负责人(签章): 填报人(签章):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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