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22 页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章程(核准稿)序 言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是直属于梅州市教育局的公办全日制国家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国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学校始于 1978 年成立的梅州市农业机械学校,隶属于梅州市机械公司,2002 年 4 月,梅州市人民政府将学校划归梅州市教育局直属管理,更名为“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2007 年与梅州市旅游职业技术学校合并,2010 年与梅州市商业学校及梅州市财贸学校合并,组建成为现在的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学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勇于担当教育使命和社会责任,立德树人,立教圆梦,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数以万计
2、的技能人才,在梅州职业教育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切实提高管理水平、第 2 页 共 22 页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官方网址为,法定注册地址为梅州市东山教育基地学子大道 4号,作为学校本部。另有江南校区(梅州市富奇路 120 号)以及在建的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分校(梅州市梅县区畲江镇)
3、两个校区。学校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办学需要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第三条 学校由梅州市教育局主管,是国家事业单位、非营利性组织。经梅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 ,具独立法人资格。第四条 学校主要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形式以全日制为主,根据社会需要,依法开展技能型人才培训、再就业培训、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鉴定。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社会招生,招生对象为应届及往届的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同等学力人员,学制:初中起点为三年、高中起点为一年。根据社会需求、学校办学条件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招生计划数,核定办学规模。第六条 学校是公办教育机构,依法享有以下办
4、学自主权:(一)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整专业招生比例。(二)根据人才培养需求,自主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依法设置和调整专业,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设施建设,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第 3 页 共 22 页(三)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教育培训、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四)依法开展对外交流和合作。(五)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依法确定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务的评聘,执行相关收入分配制度。(六)对国家提供的财产、划拨的财政资金、获赠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七)依法获得的其他办学
5、自主权。第七条 学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以素质教育为根本,培养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建设高质量、有特色的国家示范性职校。第八条 办学宗旨:服务学生健康成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办学理念:德艺双修,教学相长。办学特色:公民素质教育,书香校园。学校主要任务和发展定位:立足梅州,面向全省,培养有理想、讲诚信、懂技术的优秀人才。校风:立德、求实、担当、创新。校训:修德修技,成人成才。第九条 学校拥有寓意丰富、易于识别的校徽、校旗、校歌。图示:第 4 页 共 22 页第二章
6、 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第十条 中国共产党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总支部委员会是学校的政治领导核心,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组织教第 5 页 共 22 页学过程中的政治核心、监督和保障作用,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除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外,还包括下列职责:(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监督学校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确保正确办学方向。(二)参与讨论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财务预决算和教学科研、招生就业、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对教职工聘用
7、考评、职称评审等提出意见。(五)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六)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七)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八)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学校党总支每届任期三年。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第 6 页 共 22 页具体工
8、作。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按规定程序设置内设机构,实行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第十二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学校校长、副校长均由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考察任命。第十三条 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开展工作,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
9、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第十四条 学校内部机构的设置报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总务科、实训中心、培训中心、教育教学督导科、安保科、招生就业科和校企合作科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职能。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第 7 页 共 22 页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第十五条 对关系学校长远发展和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
10、,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议事决策形式有:校长办公会议、党总支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含行政扩大会) 。第十六条 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最高形式,由校长召集和主持,副校长、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总支委员、办公室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亦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主要研究下列工作:(一)学校工作中有关贯彻教育方针、明确办学方向、实施重大改革等事关全校的事项。(二)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办学章程、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的制订等。(三)学校内部机构设置、领导干部分工、教师职称评聘、教职工聘任和奖惩等事项。(四)重大经费收支、重大基建项目、
11、重大设备采购、招生工作、对外交往(合作)项目。(五)涉及学校、教师、学生安全稳定的工作。(六)学校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七条 党总支会议由党总支书记或党总支书记委托党总支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党总支全体委员参加。主要职责是学习贯彻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通报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讨论第 8 页 共 22 页布置党建、中层干部人选推荐、人事、纪检监察等工作。党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第十八条 行政办公会议(含行政扩大会议)由校长召集和主持,副校长、学校中层干部(专业科组负责人)参加,主要职责为学习贯彻有关会议精神,组织业务学习,讨论、布置、落实学校工作。行政办公会议(含行政扩大会议)一个学期一般召开
12、二至三次。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有下列职责:(一)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考核、奖惩办法等。(二)听取和审议学校年度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三)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规章制度、决策等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四)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二十条 学校设立团委会,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按照章程开展活动
13、,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主要有以下职责:(一)在学校党总支和上级团委领导下,根据党的各时期中心任务及学校工作计划,拟定并实施学校团委工作计划。(二)积极发挥团组织的党的助手和先锋模范作用,生动活泼地开展团的思想教育工作,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团员青第 9 页 共 22 页年在实践中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三)发挥团组织代表青年利益的作用,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成为学校党政部门密切联系学生的桥梁纽带。(四)建立健全团的工作制度,负责审批新团员入团等工作,做好团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管理团内文书和团籍档案。(五)抓好团员教育管理、团干部培训和“
14、推优”工作。(六)围绕当前形势和学校党政工作重心,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开拓进取、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七)负责指导学生社团工作。(八)积极做好团的宣传工作。(九)指导并具体帮助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会的工作能力。(十)完成上级团组织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一条 学校要面向全体学生,注重素质教育和实践操作,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突出专业特色,以培养学生执业技能、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学校统筹教学工作,专业组长负责本专业组的具体教学工第 10 页 共 22 页作,负责本专业组教师分工与管理、专业教育活动,领导、组织教师进行
15、集体教学研究,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根据学校发展需要,设立专业部(科) ,实行校、部(科)二级管理模式。第二十二条 学校坚持全员德育管理原则,教职工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实行“学校部门(科室)-班级”三级德育管理模式,明确德育目标,注重过程管理,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第二十三条 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时代性和有效性,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品行教育、公民意识教育(含法制知识教育) 、职业生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第二十四条 学校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拓宽德育途径,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主要包括以下途径:(一)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德育课程,发挥德育课在德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并结合学科教学开展德育工作。(二)学校积极培育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发挥文化育人、环境育人作用。(三)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 ,组织全校师生定期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坚持规范化的国旗下讲话活动,进一步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四)积极开展各种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