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依法实施的其他行政权力项目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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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桃城区依法实施的其他行政权力项目目录(涉及 9 个单位,95 项)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 标 准处理意见 备注1、桃城区司法局(4 项)9001 函告、指派 区司法局 法律援助 中心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 22 条、第 23 条,自 200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法律服务人员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之日起,五日内函告相关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无 保留9002 调查评估 区司法局 社区矫正科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 4 条自 201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社区矫正人员 无 无 保留9003提出撤销缓刑、假 释建议书区司法局 社区矫正科中华人民共

2、和国刑法第 86 条,自 199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 25 条,自 201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社区矫正人员 无 无 保留29004 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书 区司法局 社区矫正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257 条,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 26 条,自 201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社区矫正人员 无 否 保留2、桃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8 类共 13 项)9001 行政赔偿案 件审理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制科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一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实施办法第四条行政处罚相对人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

3、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否 保留39002 行政处罚听 证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制科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暂行规则第四条行政处罚相对人及案件办理相关执法人员自接到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之日起三日内,确定听证主持人。 听证主持人应当自接到案件调查人员移送的案卷之日起五日内确定听证的时间、地点,并应当于举行听证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否 保留9003 行政处罚案 件核审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制科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至五十一条 案件办理执法人员 无 否 保留9004 补(换)发营业执照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登记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 条例

4、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企业 3 个工作日 否 保留49005发布开业、变更名称、注销 登 记、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告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登记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五款、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企业 3 个工作日 否 保留9006 公告营业执 照作废等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登记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 条例 企业 3 个工作日 否 保留共包含 2项内容9007受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申诉 、举报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场维权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

5、诉暂行办法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无 否 保留共包含 3项内容9008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实施监测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场维权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无 否 保留共包含 3项内容3、桃城区卫生局 (8 项)59001新农合区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区卫生局 区农合中心 省政府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指导意见 单位 无 无9002继续教育的组织、考核、登记 、审核等各项管理区卫生局 区卫生局 科教科 河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疗教育实施办法 个人 无 无9003 乡村医生从 业管理 区卫生局 区卫生局 基妇科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

6、院令第 386 号)第三条;河北省农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 19 条单位或个人 无 无9004母婴保健工作的管理 区卫生局 区卫生局 基妇科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九条;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 年国务院 308 号令)第三十四条;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2002 年国家纪委、卫生部、药监局令 8 号)第二条;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令 33 号)第七条;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2009年卫生部)单位或个人 无 无69005各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区卫生局 区卫生局 应急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 年国务院 376 号令)第

7、八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五条;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单位或个人 无 无9006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参与制定相关措施区卫生局 区卫生局 应急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 年国务院 376 号令)第四条、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单位或个人 无 无9007新农合基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区卫生局 区农合中心 省政府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指导意见 单位 无 无9008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区卫生局 区卫生局 医政科 医疗事故处

8、理条例(国务院351 令) 单位或个 人 无 无4、桃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11 项)79001非医学需要的中期以上终止妊娠审批区计生局 技术服务站计划生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因不符合生育政策或其他个人原因确实需要终止妊娠者材料齐全当即办理 无 9002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区计生局 技术服务站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二款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鉴定和治疗;2、 河北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冀人口发20124 号)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并发症的鉴定管理工作 因免费接受计

9、划生育手术导致不良后果者材料齐全 60个工作日 无 89003伤残成人、病残儿医学鉴定区计生局 技术服务站1、病残儿医学鉴 定管理办法(2002年国家计生委第 7 号令)第六条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建立病医学鉴定专家库。专家库成 员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聘请认真负责、秉公办事、技 术水平高、临床经验 丰富、热 心 计划生育事 业,具有副高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第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情况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鉴定。2、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九条 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医学鉴定,经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10、初审同意后,由设 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3、河北省 计划生育委 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实施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冀育技字20027 号)4、冀人口 发【2013】10 号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改进病残医学鉴定管理工作的意见伤残成人和病残儿童市级鉴定日前 30 个工作日无 99004农村独生子女高考照顾 10 分审查区计生局 政策法规科1.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 年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十六条第三款农村独生子女在参加本省中考、高考时,给予增加 10 分的照顾。2、 关于农村独生子女升学、招工考试照顾

11、 10 分办法的通知(冀育联字1997第 6 号)第一条第四款对参加高考而申请认定的,由乡、县、市三级计生部门逐级审定;第二条第二款对参加高考的,由市级计生委填写农村独生子女高考照顾名单送交市级招生办,市级招生办凭此表给考生照顾 10 分农村独生子女 30 个工作日 无 9005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区计生局 政策法规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试行)国家和省规定四个条件一是本人和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二是 1933 年 1月 1 日后出生,1973 至 2001 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三是现存一个子女两个女孩四是年满 60周岁

1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30 个工作日 无 109006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区计生局 政策法规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河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条件的具体规定(试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四个条件:一是户籍在本省;二是 193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 49 周岁;三是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四是现无子女或独生子女被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30 个工作日 无 9007拟提拔干部计划生育审核区计生局 政策法规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计生委关于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做好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组通字200357 号)拟提拔的个人 当天 无 9008 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区计生局 政策法规科1. 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制度的通知,冀办200466 号2、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九条 。拟评先进的单位及个人当天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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