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太和县张路口小学项目规划设计二次 二次 项目编号 :AHHY-THZB002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太和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 寰亚国际招标 有限公司 2016年 12月 5 日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18 第四章 合同条款 .24 第五章 设计任务书 .2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0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太和县张路口小学项目规划设计二次 已经批准,现对本项目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 太和
2、县张路口小学项目规划设计二次 1.2 项目编号: AHHY-THZB002 1.3 招标人: 太和县教育局 1.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投资规模 :太和县 张路口 小学,总建筑面积约 15000 平方米,总投资约 3000 万元人民币 2.2 项目地点: 太和县境内 2.3 招标范围: 太和县 张路口 小学项目咨询服务、建 筑方案优化、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完善、施工图设计(含图纸审查)、现场服务(设计交底、技术联络、设计修改)等 ,本次设计为用地红线以内建筑物的室内外全部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工程设计、建筑物整体设计、室内及公共区域的装饰装修设计
3、、建筑物室外整体景观绿化(含景观照明)、室外综合管网(给排水总平面图、雨污分流图、电气总平面图、道路照明电气图、室外管线综合图等)、小区道路(广场、道路、停车)、围墙、弱电智能化(包括但不限于:周界防越报警系统、通信、网络宽带系统、安全监控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等。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设计标准: 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6 设计周期 : 40 日历天 2.7 设计限额: 300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城乡规划丙级及以上
4、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单项合 同设计费 5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3.3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 3.4 项目 总 负责人业绩要求:作为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单项合同3 设计费 5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5、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 标 人 自 2016 年 12 月 2 日起 可 在 太 和 县 集 中 招 投 标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费用于开标之日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缴费。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 http:/ http:/)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太和县教育局 地 址: 太和县国泰北路 联 系 人: 胡灿雷 电 话: 0558-8696139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 寰亚国际招标 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高新区拓基
6、城市广场金座 A#2309-2311 室 联 系 人: 汪工 电 话: 18156830909 7.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太和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地址:太和县人民路剑光城四楼 2016年 12 月 2 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太和县教育局 地 址: 太和县国泰北路 联 系 人: 胡灿雷 电 话: 0558-869613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 寰亚国际招标 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高新区拓基城市广场金座 A#2309-2311 室 联 系 人: 汪工 电 话: 181568
7、30909 1.1.3 项目名称 太和县张 路口小学项目规划设计二次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4 设计周期 40 日历天 1.3.1 招标范围 太和县 张路口 小学项目咨询服务、建筑方案优化、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完善、施工图设计(含图纸审查)、现场服务(设计交底、技术联络、设计修改)等 ,本次设计为用地红线以内建筑物的室内外全部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工程设计、建筑物整体设计、室内及公共区域的装饰装修设计、建筑物室外整体景观绿化(含景观照明)、室外 综合管网(给排水总平面图、雨污分流图、电气总平面图、
8、道路照明电气图、室外管线综合图等)、小区道路(广场、道路、停车)、围墙、弱电智能化(包括但不限于:周界防越报警系统、通信、网络宽带系统、安全监控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等。 1.3.2 设计标准及限额 规划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设计限额: 3000 万元。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设计的资质条件和能力 (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同时具有城乡 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5 ( 2) 近三年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以签订
9、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1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单项合同设计费 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 3)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 ( 4) 项目 总 负责人业绩要求: 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 (自2013 年 1 月 1 日起,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单项合同设计费 5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1.4.2 是否接 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5 费用承担 1、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以中标价为基础,按原国家计委计价【 2002】 1980 号、【 2003】 857 号及
10、皖价服【 2011】 70 号文件标准收取。 2、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 1.6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7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8 分包 不允许 允许;中标单位如果不具备:工程咨询乙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资质(岩土工程)、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乙级资质中的 任何一项,则对应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勘察、人防工程均须分包给有相关资质的单位,但在进行项目分包时,应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 1.9 偏 离 不允许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 2.2.1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接收疑问的邮箱: 特别提示: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6 2.2.2 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答复 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统一在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 易中心网站( http:/)发布。 2.3.1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在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 http:/)发布。 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对投标文件的编制没
12、有影响或者影响不大,将不再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 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 证金 :银行转账 人民币: 壹万 元 ; 以上保证金须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 点 30 分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或公证件备查。接收保证金的账户: 开户名称:太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太和支行(行号 1043 7250 2010) 银行帐号: 176728878340 或 开户名称:太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阜阳太和 支行 银行账号: 208
13、0601021000012139015508 开户名称:太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行太和支行 汇票号: 2080601021000012139 联系人:刘会计,电话 0558-8661823。 注:投标保证金有效判定以交易中心账户到账清单为准。 为方便投标人打款,每标段两个虚拟账户,按工程标段打款,中行徽行均有效,投标保证金也可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以上保证金。 汇款附言注明: 太和县张路口 小学项目规划设计二次 7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退还以上保证金。 3.5.1 企业业绩要求 近 三 年
14、(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 3.5.2 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近 三 年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1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7.2 投标文件的组成 商务标(明标)、技术标 (明标) 技术标 是否采用“暗标” 不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正 文第 3.1.1项技术标”具体要求编制。 3.7.3 投标文件份数 1、商务标提供 1套正本、 4套副本; 2、技术标方案文本,不分正副本,提供 5套; 3.7.4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
15、须知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每册均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且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明标),且应分开编制装订。 4.1.1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在 2016 年 12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2016 年 12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时间: 2016 年 12 月 26 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分)。 备注:投标人提供的评审证件、证书、合同
16、、等资料原件清单,须单独包装且单独密封,密封封条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提交给工作人员 。投标截止后不再收取任何投标人提交的证件材料。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 易中心开标 二 室 地址:太和县三角元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8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6 年 12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二 室 地址:太和县三角元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5.2.1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检查。 唱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逆顺序进行。 5.2.2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
17、的要求 按照本须知第 5.1 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 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开标时单独提供一份,以上证明、证件均为原件。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随机抽取 。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3 名 7.2.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 http:/) 7.3.1 履约担保或低价风险金担保 担保形式: 现金 保函 担保金额:中标价的 10%
18、(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其中 8%按要求汇入以下账户 履约保证金专户:太和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建行太和县支行 账 号: 34001711308053008085 其余 2%做为廉政保证金汇入 户名:太和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太和县支行 账户: 175208179009 (附言注明廉政保证金纪委户)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将以上保证金转入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投标报价上限 30 元 /平方米 ,包括规划、勘察、设计等全部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 投标报价上限 的,否决其投标。 8.2 项目负责
19、人的陈述与 答辩 不要求 9 8.3 对未中标人的经济补 偿 不补偿 8.4 城市规划、周边规划设计资料、水文资料的提供 城市规划、周边规划设计资料详见附件,未提供的请投标人结合现场实际勘察自行设计。 8.5 中标后对概念方案的优化 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仅是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中标人的最终成果应该是在原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能最大限度的体现出招标人的设计要求和理念。概念方案 优化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成果(含电子版)版权归招标人所有。 8.6 约谈和现场 1、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参加招标人的约谈,如果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有弄虚作假或提供有虚假材料或存在有挂靠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2、中标单位应至少委托 1 名注册工程师(中级以上职称、投标文件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定期驻施工现场提供全面的施工配合及相关工作,有能力、有权利签署相关工程联系函件,其他每个专业项目负责人按工程进度相应常驻施 工现场提供全面的施工配合及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