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开发区2017年新河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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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 行)项目名称:济宁经济开发区 2017 年新河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单位:济宁祥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7 年 8 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总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

2、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0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济宁经济开发区 2017 年新河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单位 济宁祥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 张玉辉 联系人 白树标通讯地址 济宁经济开发区嘉诚路 1 号联系电话 0537-6993905 传真 邮政编码 272400建

3、设地点 济宁经济开发区瑞祥路南,嘉合路西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K7010 房地产开发经营占地面积(平方米) 66667.00绿化面积(平方米) 32533.5总投资(万元) 51305.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65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26%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20.4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背景及概况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2008 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推进实施。2008

4、 年至 2012 年,全国改造各类棚户区 1260万户,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但是目前,我国仍有部分群众居住在棚户区内,住房条件简陋、环境较差、安全隐患较多,改造难度较大。为大力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的现状,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的关于棚户区改造建设的实施办法,有力的推进了城市和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建设进度,使得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按照五部委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 号、 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5、的要求,积极做好国有工矿企业和城市棚户区的改造工作,是一项改善民生的福利工程,民心工程。为解决新河社区居民的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市高速发展的现状,济宁祥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实施该项目,这是改善民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惠及百姓、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 民心工程” 。济宁祥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的有关规1定,建设项目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且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济宁祥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

6、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接受委托后,环评人员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工作,并经过初步工程分析,并在对本项目的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的相关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2、项目建设政策符合性(1)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旧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版)中的“第一类鼓励类三十七、其他服务业 1、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 项目,为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符合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7、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任务。将棚户区改造与城市更新、产业转型升级更好结合起来,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旧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棚户区改造政策覆盖全国重点镇。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目标:空间发展格局更加优化, “两区一圈一带”深度融

8、合互动发展,对接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取得重大进展,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区域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3) 符合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317 号)指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积极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逐步开展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稳步实施城中村

9、改造。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3)25 号)要求各省、自治区、2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加强对棚户区改造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让更多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同时,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助推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的积极效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325 号文件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329 号)指导思想: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使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目标任务:

10、2014 年至 2017 年,全省改造棚户区 79.79 万户,基本完成集中成片、非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4)项目建设与省厅 263 号文符合性分析表 1-2 项目建设与 263 号文符合性一览表原则 具体要求 建项目情况 符合性一、 基本原则(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建议书批复。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可直接申请办理。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备案手续。本项目属于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取得备案手续。 符合(二)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2.各

11、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本项目为中小项目,不在上述约束范围内符合(三)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3.凡未按规定进行

12、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本次评价包含环境风险评价章节,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及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符合3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部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四)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13、。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限制及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对企业既有的减排任务和总量指标有消减作用

14、;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等,位于南四湖自然保护区之外。符合(五)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3.企业从严审批。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限批范围内。 符合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 15 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 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项目位于南水北调核心区 15km 范围以内,在南水北调重点保护区内;本项目废水排入济宁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实现了“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符合(七)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2

15、.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 本项目不涉及重 符合4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金属排放,也不属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污染严重的项目 符合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济宁经济开发区不属于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区域符合二、重点行业其它原则(一)涉及重金属排放1.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严格把

16、关,必须有市一级区域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区域还必须有市一级污染防治规划,其规划必须通过规划环评审批。2.遵循按照“以大代小” 、 “以新带老”以及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替代来源,并经省环保厅确认指标,实现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排达到规划目标要求。3.要科学确定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环境安全防护距离。4.对涉及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选址,市、县环保部门应出具预审意见。5.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应当符合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与处理发展规划和当地工业区设置

17、规划。(二)造纸等高耗水行业 造纸行业必须符合省级造纸行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三)石油化工行业1.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已颁布行业专项规划且未通过专项规划环评的项目。2.项目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在建设单位取得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前,不本项目不属于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高耗水行业项目、石油化工行业项目、印染、染料行业项目、农药行业项目、以及热电行业项目。符合5得审批其环评文件。3.搬迁项目应对原址进行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4.不得审批 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生产装置。(四)印染及染料行业 必须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五)农药行业 原则上不

18、再审批未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六)热电行业1.新建涉煤项目逐步试行煤炭等量替代,火电行业的总量指标实行行业控制,全省统一调配使用。2.项目建设应符合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钢铁和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3、项目建设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济宁经济开发区瑞祥路南,嘉合路西,环境优美、交通便捷,生活便利,地理位置比较优越。具体位置见附图项目地理位置图。4、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涉及新河社区的房屋拆迁及安置。拆迁户数 583 户,拆迁占地面积329333.00

19、m2,拆迁房屋建筑面积 104950.00m2,户均拆除房屋面积 180.02m2。本项目新建安置住房总占地面积 66667.00m2,总建筑面积 146457.00m2,拆建比(新建/拆迁)为 1.4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03934.00m2,非住宅建筑面积 7973.00m2,配套公建建筑面积 1492.00m2,地下建筑面积 33058.00m2,安置套数 1166 套,户型包括85m2、110m 2、130m 2三种。地下车位 647 个。5、总体规划方案根据济宁市棚户区拆迁改造计划,该项目主要拆迁济宁经济开发区新河社区(二期) 。拆迁占地面积 329333.00m2,拆迁户数 58

20、3 户,拆迁房屋建筑面积 104950.00m2。该项目完成拆迁后,可腾空、整理土地 394.00 亩,全部为住宅、商业、公共设施用地,可用于出让。项目拆迁安置采用新建安置住房进行安置,安置房屋总建筑面积 146457.00m25.1 土地整理方案6土地整理具体分为土地收储和拆迁阶段、土地平整阶段、配套和完善基础设施阶段。5.2 场地平整方案本工程场地平整顺序视现场情况而定,按照片区道路的整体规划用挖掘机和推土机先将临时运输通道修通,再按照场平设计标高在片区内双向每隔 100m 布置一个标高点,整个片区标高点呈棋格形状布置。按照片区内定好的标高点进行土方调配。土方调配从片区的一端开始向另一侧进

21、行,土方量不足以回填低洼部位,采取外取土进行回填。整个片区的土方调配结束后,用推土机按照厂平标高将整个片区地面进行平整、压实。5.3 建筑设计方案住宅单元均为明厅、明卧、明厨、明卫,日照间距多层满足 1:1.68 的要求,采光通风良好,厨房排烟道通至屋面。充分考虑建筑自然采光和通风的要求,绝大多数建筑均考虑南北朝向,保证有充分的日照。住宅公用部位照明采用节能延时自熄开关。垃圾均采用袋装化设置集中的垃圾压缩站将垃圾进行压缩处理后运出。所选材料、设备均为新型节能、低噪、高效型。设备基础采用隔震措施、管道与设备采用软接口,且根据需要设消声装置。城市道路和噪声有茂密的乔木、灌木林、林荫带加以阻挡,使幼

22、儿园保持安静。生活污水合流后一起排入城市污水管道。5.4 总平面图本项目主要建设 11 层和 17 层的楼房。其中 11 层的为 11 栋,17 层的为 7 栋,均匀分布与小区内。并建设配套商业、社区服务用房、配套公建、物业用房、健身广场等。具体见项目平面布置图。6、公用工程(1)给排水给水:本项目生活、绿化、消防采用市政供水管网供给。该小区内给水干管接自市政供水管网,在小区内沿小区道路布置,入户支管呈枝状布置,主干管管径为 DN200。在沿主干管(DN70)每隔不大于 120 米设地上式消火栓一处。排水: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雨水经城市雨水管网直接排放;项目区污水经所在区域污水处理

23、厂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111179m3/a(生活污水量以生活用水量的 80%计算) 。本项目新鲜水用水量为 472.5m3/d(418.7m 3/d) ,则全年用水量约 166006.5m3/a,污水7量 304.6m3/d(111179m 3/a) ,项目用水平衡见表 1-3。表 1-3 拟建项目用水平衡表项目 数量 均用水量 用水量/d 污水量/d 备注住户3732 人(1166 户) 100L/人d 373.2m3 298.6m3新鲜水公建面积 1492m2 5L/m2d 7.5m3 6.0m3 新鲜水绿化 32533.5m2 1.5L/m2d 48.8m3(0) 0 新鲜水不

24、可预见(总用水 10%计) - - 43.0m3(38.0m 3) 0 新鲜水总计 - 472.5m3(418.7m 3) 304.6m3注:绿化期为 245 天,非绿化期按 120 天计;括号内数字为非绿化期。48.8(0)6.0图 1-1 拟建项目水平衡图( m3/d) ()内为非绿化期用水新鲜水 472.5( 418.7)7.5居民生活用水公建用水济宁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304.6373.2 298.674.61.543.0(38.0) 不可预见用水与管网漏失43.0(38.0)绿化304.6(2)消防工程消防水源:本工程消防水源为城市自来水,室内外消防给水接自小区环状管网DN200。整个小区拟从开发区给水管网引入二路 DN200 自来水管后在建筑物周围环状布置。消防用水量: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 20 升/秒,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 10 升/秒,灭火持续时间为 2 小时;在集中消防泵房内,设有有效容积为 400 立方米消防水池一座,在最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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