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冷轧用钢带高压水射流喷丸表面清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济宁经济开发区鸿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 年 8 月 7 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
2、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冷轧用钢带高压水射流喷丸表面清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济宁经济开发区鸿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陈磊 联系人 陈磊通讯地址 济宁经济开发区(嘉诚路济徐高速西、汇祥路北)联系电话 15954715888 传 真 6882999 邮
3、编 272400建设地点济宁经济开发区鸿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嘉诚路济徐高速西、汇祥路北)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占地面积(平方米) 3000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3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4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8%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7 年 10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概况2017 年济宁经济开发区鸿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投资 2000 万元建设了两条冷轧用钢带高压水射流喷丸表面清生产线,该项目已经取得验收通过。目前正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由于市场需求济宁经济开发区
4、鸿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利用现有成熟技术,在联合生产车间及厂区西侧空地建设 4 条冷轧用钢带高压水射流喷丸表面清生产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济宁经济开发区鸿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 1)。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派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在听取本项目主管环保部门的意见后,按有关环评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该项目2环境影响报告表。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颁布,2015 年 1 月 1
5、 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998253 号令,1998.11.29);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33 号,2015.04.09);5、鲁环函2012263 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三、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改委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本项目行业类别、生产工艺、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设备没有涉及限制及淘汰类。因此,项目为国家允许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四、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济宁经济开发区鸿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院内(嘉诚路济徐
6、高速西、汇祥路北),四条冷轧用钢带高压水射流喷丸表面清生产线项目利用现有联合生产车间西侧闲置空地,抛丸沉淀水池及冷却水池位于联合车间西侧空地。项目占地面积 3000m2,主要构建物包括生产车间设施及沉淀水池、冷却水池等。办公室及配套设施依托原有项目,厂内布局充分考虑水、电等管线布设,力求各种管线简捷、生产工艺通畅及生产联系和管理方便,符合防火、安全、卫生等有关规范的要求,为工厂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根据生产性质和使用功能分区布置。(见附图 2 项目区平面布置)。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凡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建设项目,各级国
7、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凡采用3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经核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的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本建设项目用地符合济宁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综上,项目选址基本合理。五、鲁环函2012263 号文符合性为增加建
8、设项目环评审批的规范性,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山东省环保厅制定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件的符合性见表 1-1。表 1-1 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件相符性分析原则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一、基本原则(一)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本项目不属于
9、重点行业,且该项目用地规划符合济宁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要求。符合(二)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有环境风险评价章节。符
10、合(三)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3.企业从严审批。该项目不属于上述限批范围内。符合(四)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
11、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允许建设行业。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符合4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无)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 15 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 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
12、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本项目废水排入嘉祥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二、重点行业其它原则(一)涉及重金属排放1.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十二五 ”规划的要求严格把关,必须有市一级区域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区域还必须有市一级污染防治规划,其规划必须通过规划环评审批。2.遵循按照“以大
13、代小 ”、“以新带老”以及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 或“减量置换”原则,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替代来源,并经省环保厅确认指标,实现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排达到规划目标要求。3.要科学确定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环境安全防护距离。4.对涉及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选址,市、县环保部门应出具预审意见。5.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应当符合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与处理发展规划和当地工业区设置规划。(二)造纸等高耗水行业 造纸行业必须符合省级造纸行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三)石油化工行业1.原则上不再审批未
14、列入已颁布行业专项规划且未通过专项规划环评的项目。2.项目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在建设单位取得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前,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3.搬迁项目应对原址进行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4.不得审批 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生产装置。(四)印染及染料行业 必须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五)农药行业 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十二五” 规划的项目(六)热电行业1.新建涉煤项目逐步试行煤炭等量替代,火电行业的总量指标实行行业控制,全省统一调配使用。2.项目建设应符合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
15、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钢铁和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 符合七、项目概况(1)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钢带的表面除鳞清理,并可应用于其它金属带材、板材除鳞。本项目建成后,所有清理后的钢带,经用户进行轧制,完全满足冷轧生产工艺要求,有利于后续钢带轧制加工。5(2)主要特点 表面、油、锈、盐、氧化皮一次性清除,钢带微细凹坑处均无氧化皮,表面无任何附着物,清理后的表面干净度达到最高的 Sa3 级,满足后续冷轧生产工艺要求。 钢带清理后的表面粗糙度 Ra8-15,钢带轧制后的表面粗糙度低。 清理不增加钢带硬度,清理后的钢带表面
16、硬度与原材料一致,有利于后续钢带轧制加工。 清理过程无废水、废气、废渣排放,清理过程绿色环保。 清理效能高,清理速度快,清理成本低。 清理参数均可调节,可适用于多种宽度规格钢带的表面清理。自动化程度高,整个清理过程全 PLC 程序控制,自动诊断和报警,设备实现智能化。(3)主要技术参数清理规格:240-500mm,任意可调总装机容量:400700KVA单条生产线占地面积:250300m 2清理速度:30-40m/min,最高:50m/min除鳞效能(氧化皮):2.9-3.1m 2/Kw.h清理成本:15-20 元/吨(不含人工、管理费用)表面质量:均匀、粗糙度 Ra15,无氧化皮。满足后续轧制
17、生产工艺要求(如轧制薄带(0.1mm)和轧制后钢带镀锌等)。环境指标:无废水、废气、废渣排放。2、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 3000m2,项目不设食堂和宿舍,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冷却水池、沉淀水池等,建设内容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分类如表 1-2 所示。表 1-2 项目工程内容表序号 工程 组成 建设内容 备注61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车间 1 座(1F) 建筑面积共 2500m2供水 自来水 当地自来水管网供电 供电线路 当地供电管网2 辅助工程供暖 空调取暖3 生活办公 生活办公 办公室(位于生产车间西南角) 依托原有项目化粪池(依托原有项目) 定期清运至周边农田堆肥废水 沉
18、淀池收集处理 少量排入嘉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冷却水池及冷却塔 设备冷却(地上式)回用水 沉淀池 高压水射流喷丸水处理装置(地上式)4 环保工程噪声 基础减振、建筑物隔音等 达标排放3、主要生产设备项目所需设备详见表 1-3。表 1-3 主要生产设备表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1 冷轧用冷轧用钢带高压水射流喷丸表面清理设备- 套 44、主要原材料具体原料消耗见表 1-4。表 1-4 原料消耗情况表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年用量1 冷压低碳钢卷 万吨 725、公用工程(1)给水本项目水量消耗主要用于生产和生活用水,其中生产用水主要用于冷却水及清洗水等。冷却水循环使用,生产水厂经沉淀池处理
19、后循环利用。本项目依托原有生产人员,本项目不新增人员,无新增生活用水。给水水源为开发区管网供水系统,其水质、水压,水量均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要求。(2)排水本项目生产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少量废水每三个月排放一次,生产废水排入嘉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建设项目水量平衡见下图:7(3)用电本项目利用济宁经济开发区鸿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原有厂区负荷中心建变电所一座,内设装机容量 1600KW 输变电设备,电源由变电站引来两回路 10KV 电源,可以满足生产、生活需要。新 鲜 水冷 却 水生 产 用 水损 耗 10损 耗 170355 34510沉 淀 池 嘉 祥 县 第二 污 水 处理 厂
20、175图 1-1 项目新鲜水量平衡图(单位:m 3/a)(4)热源本项目办公区采用空调取暖,生产车间冬季不供暖。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工作人员约 20 人,均从济宁经济开发区鸿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35 万吨热镀锌板生产项目原有生产人员中调配,本项目不新增人员。7、环保投资本项目环保投资 24 万元,占总投资的 0.8%,主要环保设施具体投资详见表 1-5:表 1-5 环保设施投资分项表 单位:万元序号 名称 用途 总投资(万元) 备注1 隔声门窗、设备减振垫 隔声降噪 7.02 沉淀池 生产污水处理 15.0 新建3 生活垃圾池 收集生活垃圾 - 依托原有设施4 车间通风系统 置换车
21、间废气 2.0合计 - - 24.0 -8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位于济宁经济开发区鸿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院内,选址场址土地性质为当地规划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不涉及拆迁和移民安置问题。济宁经济开发区鸿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先后建设两个项目,现有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见下表。表 1-6 现有项目环评执行情况一览表编号 项目名称环评审批单位环评报告类别环评报告批复文号项目批复时间 项目验收单位项目验收批复文号1年产 35 万吨热镀锌板生产项目嘉祥县环保局 报告表嘉环报告表2014129 号2014年 11月 3 日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济开环验20174号2冷轧用钢带
22、高压水射流喷丸表面清理建设项目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报告表嘉环报告表2014129 号2017年 2 月13 日济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济开环验20171号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现有项目验收时间均为 2017 年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中项目有组织排气浓度、厂界最高监测点浓度符合相应排放标准要求。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项目区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昼间 65dB(A),夜间 55dB(A))。项目区工业废物分类存放,下脚料为首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仓库已建成,并与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