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机械零配件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济宁市永恒机械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 年 8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
2、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机械零配件加工项目建设单位 济宁永恒机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荣卓 联系人 荣卓通讯地址 济宁市任城区安居镇西五里营村联系电话 13963734485 传真 - 邮政编码 272000建设地点 济宁市高新区八里营东窑厂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金属
3、结构制造 C3311占地面积(平方米) 1500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5%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概况机械零配件加工项目由济宁永恒机械有限公司投资 100 万元进行建设,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八里营东窑厂(见附图 1)。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10000 件机械零配件的生产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并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方委托我单位编制该项目
4、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接受委托后(见附件 1),我单位即派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在听取本项目主管环保部门的意见后,按有关环评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9 月 1 日施行);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998253 号令,1998 年 11 月 29日施行);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33 号,2015 年 06 月01 日施行);5、鲁环函2012263 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
5、三、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改委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本项目行业类别、生产工艺、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设备没有涉及限制及淘汰类。因此,项目为国家允许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四、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八里营东窑厂,占地面积 1500m2。项目利用租赁厂房进行建设(租赁合同见附件 3),厂区东侧、南侧为道路,隔路为厂房,西北、北侧为农田。项目周边环境良好,交通便利,便于项目建设实施。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凡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
6、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经核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的限制、禁止用地项目。建设项目用地符合高新区发展规划要求,项目选址基本合理。五、项目平面布置拟建项目主要包括车间、仓库和办公室。大门在东侧,车间、仓库和办公室均在3
7、厂房内,办公室在厂房东北角,仓库在办公室南侧,其余为生产区,分布紧凑,用地节约,便于生产,项目平面布置较为合理。本项目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2。六、鲁环函2012263 号文符合性为增加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规范性,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山东省环保厅制定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件的符合性见表 1-1。表 1-1 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件相符性分析原则 具体要求 该工程情况 符合 性一、基本原则(一)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
8、依据。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该工程不属于重点行业,且该项目用地规划符合高新区发展规划要求。符合(二)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不符
9、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有环境风险评价章节。符合(三) 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3.企业从严审批。该项目不属于上述限批范围内。符合(四) 建设项目审批的限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
10、项目一律不予审批。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建设项目一律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内有污染排放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允许建设行业。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符合4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五) 南水北
11、调流域的有关要求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 15km 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km 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2.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3.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该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零排放。符合二、重点行业其它原则(一)涉及重金属排放1.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 规划的要求严格把关,必须有市一级区域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区域还必须有
12、市一级污染防治规划,其规划必须通过规划环评审批。2.遵循按照“以大代小” 、“ 以新带老 ”以及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 或“ 减量置换 ”原则,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替代来源,并经省环保厅确认指标,实现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排达到规划目标要求。3.要科学确定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环境安全防护距离。4.对涉及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选址,市、县环保部门应出具预审意见。5.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集中处理场应当符合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与处理发展规划和当地业区设置规划。(二)造纸等高耗水行业造纸行必须符合省级
13、造纸行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三)石油化工行业1.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已颁布行业专项规划且未通过专项规划环评的项目。2.项目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在建设单位取得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前,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3.搬迁项目应对原址进行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4.不得审批 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生产装置(四)印染及染行业必须实集中供热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五)农药行业 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六)热电行业1.新建涉煤项目逐步试行煤炭等量替代,火电行业的总量指标实行行业控制,全省统一调配使用。2.项目建设应符合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的
14、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在已有热电厂该工程不属于重点行业。 符合5的供热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钢铁和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七、项目概况1、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本项目生产方案见表 1-2。表 1-2 生产方案表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生产规模 备注1 机械零配件 件/年 10000 -2、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 1500m2,项目设生产车间、办公室及环保设施等,建设内容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配套工程分类如表 1-3 所示。表 1-3 项目工程内容表序号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1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 座 轻
15、钢,1000m 22 办公室 1 处 厂房内,60m 23 仓库 1 处 厂房内,100m 24辅助工程更衣室、休息室 2 间 100m25 隔音降噪设施 1 套 处理噪声6 化粪池 1 套 处理生活污水7 车间通风设备 1 套 保持车间通风8配套工程一般固废存放点 1 处 暂时存放下脚料3、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4。表1-4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表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1 数控铣床 2 台 -2 车床 8 台 -3 钻床 4 台 -4 焊机 2 台 -5 压力机 1 台 -66 平衡机 1 台 -7 数控切割机 1 台 -4、主要原材料消耗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情况见表
16、1-5。表 1-5 原料消耗情况表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需劳动人员 7 人,单班 8 小时工作制,年工作 300 天。6、公用工程(1)供电本项目用电量为 5 万度/年,由当地供电系统提供。(2)供热本项目办公生活冬季采用空调供暖。(3)给水项目无生产用水,新鲜用水为生活用水及车间降尘洒水用水。生活用水:项目职工定员 7 人,生活用水按 50L/人d 计,年工作 300d,则用水量为 105m3/a,项目用水由当地自来水管网供应。车间洒水:根据项目方提供资料,车间内抑尘用水量为 50m3/a,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4)排水项目厂区内地势平坦,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项
17、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按生活用水量的 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84m3/a,该项目 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边农户连同化粪池污泥一起清运堆肥,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项目用水平衡图如图 1-1:序号 名称 用量 单位 备注1 钢材 100 t/a 外购2 焊丝 0.1 t/a 外购7新 鲜 水1 5 5全 部 蒸 发定 期 清运 堆 肥化 粪 池车 间 洒 水生 活 用 水1 0 5 8 45 0损 耗 2 1图 1-1 项目用水平衡图(单位:m 3/a)八、环保投资概算本工程总投资为 1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 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 5%,具体环保投资明细见表 1-6。表 1-6 环保投资估算 单位:万元序号 名称 规模 总投资(万元)1 隔音降噪设施 1 套 2.02 车间通风设施 1 套 1.03 化粪池 1 处 1.04 一般固废存放点 1 处 0.55 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配套 0.5合计 - - 5.08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