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可提取配偶公积金的四种情形是什么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拟放宽,职工自住住房租金、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将来均有望使用公积金支付。一起了解可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情形有哪些吧! 四种情形可提取配偶公积金 送审稿规定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七种情形:购买、建筑、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丢失劳动力量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其中,符合购买、建筑、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自住住房租金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4种状况的,还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送审稿明确了公积金的申请提取流程。职工应当持规定的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齐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场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打算。需核查信息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打算,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