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枣庄市地质环境监测系统和监测体系建设工程(硬件部分)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Z2015-SDHT-002采 购 人:枣庄市国土资源局代理机构:山东华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 一 五 年十一 月2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5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17第四部分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 求 .25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7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一、项目名称:枣庄市地质环境监测系统和监测体系建设工程(硬件部分)二、项目编号:ZZ2015-SDHT-002 三、采购项目情况: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枣庄市地质环境监测系统和监测体系
2、建设工程(硬件部分)数据库服务器、虚拟化服务器、光纤交换机、指挥中心装修等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须具备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贰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00 万元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时间:2015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6 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枣庄薛城区学府花园 2 号楼东单元 2501 室招标文件工本费: 45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报名时必须携带:年检有效的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1 日 09 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2015 年 12 月 1 日 09 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1.招标人:枣庄市国土资源局
4、2. 代理机构:山东华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4地址:枣庄薛城区学府花园 2 号楼东单元 2501 室联系人:吕经理 联系方式:18863215295八、公告发布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政府采购网发布人:山东华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 O 一五年十一月 5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1、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项 目 名 称 工 程 内 容1 综 合 说 明项目名称:枣庄市地质环境监测系统和监测体系建设工程(硬件部分)项目编号:ZZ2015-SDHT-002招标人:枣庄市国土资源局代理单位:山东华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内容:数据库服务器、虚拟化服务器、光纤交换机、指挥中心装修等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
5、点设备参数: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交货期:按采购人确定的交付之日起 10 日内供货到位。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交付期本项目预算金额:700 万元采购人(甲方)因项目实施或资金出现问题,可随时终止合同,中标人(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凡是报价超出公布的政府招标预算一律按废标处理。2 招 标 方 式 公 开 招 标3 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贰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资 格 审 查 方 法 资 格 后
6、审65 资金来源 政 府 财 政 资 金6 报价有效期 公 开 报 价 后 90 日 历 日7 投 标 保 证 金金 额 : ¥ 140000 元 ( 壹 拾 肆 万 元 整 )供 应 商 以 转 账 或 汇 款 的 形 式 交 纳 保 证 金 。 在 2015 年 11 月 28 日 16:00 之 前 从 基 本 账 户 缴 纳 到 代 理 机 构 。接 收 账 户 如 下 :收 款 单 位 : 山 东 华 泰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枣 庄 分 公 司开 户 银 行 : 枣 庄 市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市 中 支 行银 行 账 号 : 9040
7、104020142050005220未 按 规 定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并 到 账 者 , 其 报 价 文 件 不 予 接 收 。8 报 价 文 件 份 数正本 1 份,副本 6 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 盘)1 份。(电子文档必须注明公司名称)9 付 款 方 式合同签订前 5 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中标价额的 10%的履约保函;甲方在乙方完成项目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经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初验合格后,拨付合同价额的 50%;在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后并完成项目资料汇交后,拨付合同价额的 30%;三年质保期到期后,拨付剩余价款并同时全部返还履约保证金。(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进行调整
8、。) 10 答 疑 提 交 地 点 、时 间 、 方 式报价人若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应在 2015 年 11 月 16 日 16:00 时前递交书面质疑文件,同时发电子邮件至 ,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 截 止 时 间 : 2015 年 12 月 1 日 09 时 30 分 (北 京 时 间 ) 1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地点 及 截 止 时 间地 点 : 枣庄市政务中心第 二 开标室截 止 时 间 : 2015 年 12 月 1 日 09 时 30 分 (北 京 时 间 ) 12 开 标时 间 及 地 点地 点 : 枣庄市政务中心第 二 开标室13 评审原则 综合评标法72、投标人须知第1
9、条、概述1.1 招标项目说明1.1.1 项目名称:枣庄市地质环境监测系统和监测体系建设工程(硬件部分)1.1.2 供货地点:枣庄市国土资源局1.2 招标人及代理单位1.2.1 招标人:枣庄市国土资源局1.2.2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华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1.3 投标人的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贰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以便当场签订有关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材料原件:年检有效
10、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第2 条、项目概况和内容2.1 采购项目内容数据库服务器、虚拟化服务器、光纤交换机、指挥中心等2.2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第3 条、计划供货期:按需方要求供应计划工期: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按采购人确定的交付之日起10日内供货到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采购。第4 条、招标文件4.1 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4.1.1 招标文本一份,其中包括:(1)投标人须知;(2)投标书;(3)合同条款及格式;(4)采购项目需求与技术要求;(5)投标文件格
11、式;8(6)评标办法。4.2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3 投标单位应当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4.4 凡是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均应当对招标文件保密。4.5 投标保证金:4.5.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4.5.1
12、.1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无息),在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无息)。4.5.2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行为,经查情况属实的;(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4.6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答疑4.6.1 投标单位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送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招标单位将以书
13、面(传真)的方式答复(包括对疑问的解释,但不说明疑问的来源)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4.6.2 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第5 条、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递交的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均需胶装)、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三份、word 电子文档(U 盘)一份。5.1 投标文件的组成5.1.1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标书内);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证书;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5.2 报价表(一式三份单独封装)9(1)报价一览表;(
14、2)优惠条件。5.3 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投标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6)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7)类似项目业绩介绍;(8)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时间;(9)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条款;(10)资格审查材料;(11)政府招标廉政承诺书;(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5.4 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 系统整体深化设计方案、安装调试方案、合理化建议;(2) 投标货物描述一览表(所报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详细配置、质量、主要技术指标及性能);(3) 货物主要部件描述一览表;(4) 货物技术规格偏差表;
15、(5) 投标货物控制系统说明;(6) 投标货物安装详图(提供1套即可,可单独密封);(7) 货物维修保养协议书;(8) 货物安装水平:安装队伍的安装资质、安装业绩,并列出主要安装人员,名单及简历等;(9) 生产许可证或产品鉴定或检测报告复印件;(10) 本项目的实施组织计划(包括详细的交货进度计划和安装进度计划表);(11) 针对本项目的安装质量保证计划及质量控制措施;(13) 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设备、仪器情况;(12) 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13) 技术培训计划;(14)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10(15)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和资料。5.5 投标文件
16、的编制5.5.1 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5.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5.5.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胶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
17、字确认。5.5.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5.5.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第6 条、投标6.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分别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6.2 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6.3 所有封袋上必须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6.4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盖标志,招标人有权拒收该投标文件,并原样退还投标人。6.5 投标文件的递交6.5.1 投标人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6.5.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6.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第7 条、投标报价7.1 投标人应按第5 章“采购需求与技术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报价应不高于招标人编制的最高限价(预算控制价)。7.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相应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