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洛 阳 万 安 山 渠 滨 北 路 ( 采 石 岗 -兴 业 路 )建 设 工 程 施 工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GDHL-2018-008招 标 人:洛阳万安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日 期:二零一八年八月洛阳万安山渠滨北路(采石岗-兴业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 总则 .82. 招标文件 .93. 投标文件 .104. 投标 .135. 开标 .146. 评标 .157. 合同授予 .15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69. 纪律和监督 .
2、16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6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8评标办法前附表 .181. 评标方法 .212. 评审标准 .213. 评标程序 .21附件 A:评标详细程序 .23附件 B:废标条件 .29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30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48第六章 图 纸 .49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0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1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3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5三、授权委托书 .56四、投标保证金 .57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8六、施工组织设计 .61七、项目管理机构 .64八、其他材料 .66附件一、洛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自律承诺书 .6
3、7附件二、洛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自律告知书 .68洛阳万安山渠滨北路(采石岗-兴业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被要求单位名称) :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洛阳万安山渠滨北路(采石岗-兴业路)建设工程施工投标。请你单位于2018年8月23日08时00分至2018年8月29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四开标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
4、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招 标 人:洛阳万安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洛阳伊滨区科技大厦联 系 人:马女士电 话:0379-69691773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号楼1单元1101室联 系 人:郜先生电 话:0379-65260919 13460418669邮 箱:洛阳万安山渠滨北路(采石岗-兴业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招 标 人:洛阳万安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洛阳伊滨区科技大厦联 系 人:马女士电 话:0379-696
5、91773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1号楼1单元1101室联 系 人:郜先生电 话:0379-65260919 13460418669邮 箱:1.1.4 项目名称 洛阳万安山渠滨北路(采石岗-兴业路)建设工程施工1.1.5 建设地点 洛阳市伊滨区;1.2.1 资金来源 自筹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1.3.2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合格1.3.4 安全要求 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1.3.5 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第一标段:洛阳万安山渠滨北
6、路(采石岗-兴业路)建设工程道路工程(桩号范围K0+000-K0+420、K0+620-K1+825、K2+210-K4+505.451及K0+000-K4+505.451范围内标志标线);洛阳万安山渠滨北路(采石岗-兴业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4第二标段:洛阳万安山渠滨北路(采石岗-兴业路)建设工程(桩号范围K0+420-K0+620、K1+825-K2+210);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是通过资格预审并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踏勘现场,并结合招标图纸,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如有漏项或疑
7、问,在答疑中提出,否则视为优惠。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9 月 13 日 9:30 时(北京时间)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 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 改的
8、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为人民币壹拾万元;第二标段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本次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 。2、每个标段(包)由“洛洛阳万安山渠滨北路(采石岗-兴业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5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一个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不同标段(包)的保证金账号不同。3、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按所投标段(包)的保证金账号和金额分别单笔足额缴纳(多笔合计的无效),否则将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金缴纳信息可在线打印。4、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的名义通过转账
9、的形式于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在规定签字的地方签字,在规定盖章的地方盖章。签字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字,盖章是指盖单位公章。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一套(U盘,包括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3.7.5 装订要求可分册装订,采用软皮封面,胶装,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活页装订;编制目录,插入连续页码;在书脊处标明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电子版(U盘)单独密封递交,密封情况同投标文件密封要求。4.1.2 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施工
10、第 标段投标文件在 2018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四开标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四开标室5.2 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密封情况检查表上洛阳万安山渠滨北路(采石岗-兴业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6签字确认;(2)开标顺序: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4人;评标专
11、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5%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第一标段为人民币贰仟伍佰肆拾柒万叁仟伍佰肆拾玖元整(¥2547.3549万元);第二标段为人民币贰仟柒佰叁拾柒万贰仟壹佰伍拾壹元整(¥2737.2151万元)。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大于招标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按废标处理。10.2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
12、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3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4 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洛阳万安山渠滨北路(采石岗-兴业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10.5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
13、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6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6.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取办法依据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14、【2003】857号)文规定的60%支付,发中标通知书3日内支付。10.6.2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洛阳万安山渠滨北路(采石岗-兴业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8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
15、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工程的安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 本工程的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是通过资格预审并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自行踏勘现场的。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洛阳万安山渠滨北路(采石岗-兴业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9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
17、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 投标人应充分踏勘现场,并结合招标图纸,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如有漏项或疑问,在答疑中提出,否则视为优惠。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给予澄清。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不允许。1.12 偏离不允许。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主要条款;(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