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 能源水统计报表制度修订内容 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布置2021年统计年报和2021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统字202187号)的要求,结合北京市的实际状况,对2021年统计年报和2021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适当修订。 修订后的能源、水统计报表制度主要包括:年报13张报表,定报20张报表。同2021年统计年报和2021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比,新增指标5个,取消指标3个,取消报表2张。修订内容详细如下。年报统计范围调整非工业主要能源消费(105表)、非工业水消费(105-5表)的统计范围调整为非工业限额以上法人单位,在京证券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以及纳入能源统计范围的公共机构。 统计范围的调整主要为满意对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进行统计监测的需要,公共机构.经各区县核实确认后,由市局能源处统一下发。报表调整1.加工转换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B105-1表)中加工转换类别“炼油”调整为“炼油及煤制油”,补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