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市地税直属局:唐剑13874673870授课内容 契税优惠政策 营业税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契税优惠政策 1、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 4%)优惠 ( 1) 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08 24号) 契税优惠政策 ( 2)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 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 1%税率征收契税。 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
2、城乡建设部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0 94号) 契税优惠政策 2、 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比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第二款 “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的规定,免征契税。 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 (财税 2000130号) 契税优惠政策 3、 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
3、地权属转移的契税。 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04 134号) 契税优惠政策 4、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征用、占用后,被征用、占用者以交换方式依法重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其交换等值的部分免征契税;以拆迁补偿费重新购置土地、房屋的,与拆迁补偿费等值的部分免征契税。凡超过等值部分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契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酌情减征、免征。 摘自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实施 若干规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24号) 契税优惠政策 5、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
4、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05 45号) 营业税税收优惠交通运输业的税收优惠 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摘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 2008 540号)营业税税收优惠 服务业的税收优惠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取得的收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3年内免征营业税。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取得的收入,对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须达到职工总数 30以上,并与其签订 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 3年内免征营业税。 摘自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04 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