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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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奉节县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工作原则 .11.4 事故分级 .11.5 适用范围 .32 组织体系及职责 .42.1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42.2 应急组织体系图 .53 预防和预警 .83.1 预防 .123.2 预警 .124 应急响应 .154.1 分级响应 .154.2 基本处置程序 .154.3 信息报告 .184.4 应急发布和舆论导向 .194.5 应急终止 .195 后期处置 .205.1 善后处置 .205.2 社会救助 .205.3 保险理赔 .205.4 调查和总结 .205.5 情

2、况通报 .226 保障措施 .236.1 组织保障 .236.2 通信与交通保障 .236.3 应急装备及物资保障 .236.4 资金保障 .236.5 技术保障 .206.6 责任追究 .247 宣传培训和演习 .257.1 环境安全宣传 .257.2 培训 .257.3 演练 .258 附则 .268.1 预案制订与解释 .268.2 预案实施 .268.3 预案更新 .269 附件 .260 1 总则1.1 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危害,保护国家财产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县社会稳定;指导和规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综合防范和处置能

3、力。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长江三峡库区重庆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奉节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环境和生态保护实际,编制本预案。1.3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政府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先期处置,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市场补充、专家支持,分级负责、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科学处置的原则。1.4 事故分级按照环境污染和生态

4、破坏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事故级别划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1.4.1 特别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级): 1(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30 人以上死亡或 100 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 5 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

5、失控导致 3 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1.4.2 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级):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 1 万人以上 5 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

6、线装置失控导致 3 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4.3 较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级):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 5000 人以上 1 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 2000 万元以下的;2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

7、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10 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7)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4.4 一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级):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3 人以下死亡或 10 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 5000 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

8、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的;铀矿冶、伴生矿超标排放,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上述分级分类标准中,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特殊的事件、事故,可能演化为重特大事件、事故的,不受分级标准限制。1.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32 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奉节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政府应急委)为我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县政府应急委下设奉节县人民政

9、府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应急办),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的统筹协调工作。设立奉节县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根据处置需要,成立奉节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现场救援组、医疗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善后处理组和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工作组,具体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组成:指挥长:县政府主要领导副指挥长:县政府分管环保工作领导成员单位:县政府应急办、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交委、县公安局、县卫生计生委、县农委、县林业局、县水务局

10、、县质监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商务局、奉节海事处、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委宣传部、县食药监局、应急专家组、县人武部、武警奉节县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应急救援支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委会)、园区管委会、事发单位及主管部门。4 2.2 应急组织体系图县政府应急委(县政府应急办) 县人武部、武警奉节县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应急指挥部县政府应急办、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交委、县公安局、县卫生计生委、县农委、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质监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商务局、奉节海事处、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监察局

11、、县国土房管局、县委宣传部、县食药监局等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专家组有关应急保障机构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组:由县政府应急办牵头,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交委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委会)负责人参加。安全保卫组:县公安局牵头,武警奉节县中队、行业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委会)、园区管委会、事故发生单位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善后处理组:事故发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委会)牵头,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经济信息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组成。应急专家组应急救援队伍后勤保障组:由县政府应急办牵头组建,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委、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城

12、市管理局、县商务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委会)、园区、事故发生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县政府应急委(县政府应急办)应急监测组:县环保局牵头,县环境监测站、县环境监察大队、相关行业和企业环境监测机构负责人参加。现场救援组:由县应急指挥部根据污染事故的类别确定环保、安监、交通、水务等责任部门为牵头单位,县救援支队及社会救援力量组成。医疗救援组:县卫生计生委牵头,卫生系统有关医疗单位组成。52.3 现场指挥部职责执行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命令;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有关情况;发布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预警级别和处置指令;指挥调度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协调辖区部队共同做好应

13、急救援工作;决定实施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和对交通实行管制等强制性措施。2.4 应急工作组职责各组人员构成和工作任务如下:(1)综合协调组人员构成:由县政府应急办牵头,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及有关乡镇(街道、管委会)政府负责人参加。工作任务:负责传达现场指挥部指令,报送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组织协调有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2)应急监测组人员构成:县环保局牵头,县环境监测站、县环境监察大队、相关行业和企业环境监测机构负责人参加。工作任务:负责事故应急监测并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故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决策提出建议。(3)现场救援组人员构成:由县现场指

14、挥部根据污染事故的类别确定环保、安监、交通、水务等责任部门为牵头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交通事故、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分别由县安监局、县交委、县国土房管局、县水务局牵头),县救援支队及社会救援力量组成。工作任务:勘查事故现场,负责对事故现场调查取证,研究现场处置情况,提出事故或险情处置建议和抢险救援技术方案,调集抢险救援队伍及所需器材、物资,迅速抢险救援。及时将现场事故调查物证提交安全生产事故调查领导小组。6 (4)医疗救援组人员构成:县卫生计生委牵头,卫生系统有关医疗单位组成。工作任务: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转运救治重伤人员,并提供医疗救治中必要的技术支持。(5)安全保

15、卫组人员构成:县公安局牵头,武警奉节县中队、行业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委会)、园区管委会、事故发生单位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作任务: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疏导,组织人员有序疏散,保护现场财产安全,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抢险救护工作顺利开展。(6)善后处理组人员构成:事故发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委会)牵头,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经济信息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组成。工作任务: 负责对伤亡人员及家属实施救治、处置和安抚,做好污染损害赔付及灾民安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7)后勤保障组人员构成:由县政府应急办牵头组建,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委、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商务局、事发地乡镇(街道、管委会)、事故发生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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