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送审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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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14 页建设工程勘察合同(送审稿)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工 程 名 称 :番禺区沙湾镇沙渡路污水管工程工 程 地 点 :广州市番禺区 合 同 编 号 :勘察证书等级:发 包 人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勘 察 人 :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 第 2 页 共 14 页发包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勘察人: 经发包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 方式,勘察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勘察人确认对工程地点地貌、环境、工作条件等已熟知及了解。现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番禺区沙湾镇沙渡路污水管工程的勘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

2、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 号) , 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流域水污染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穗水规划201671 号) , 流域水污染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导则(试行) 2016 年 8 月,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番禺区沙湾镇沙渡路污水管工程 1.2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1.3 工程规划、特征、规模:沿线及周边纳污范

3、围进行勘察测量等工作,同时,勘察内容及范围需要满足沿线 100%纳污及设计工作技术要求为准。1.4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1)工程勘察任务:与该工程设计有关联的位置进行岩土地质钻探(初勘及详勘、含水下钻探) 、工程物探(含盲探) 、工程测量(含水下测量) 、管线测量、QV 探测、CCTV 探测、水量检测、水质检测、排污口(含水质、水量、标高、位置等)测量、桥梁测量、暗涵测量、提供控制点、截污管道或河涌周边 1 公里范围污染源摸查、绘制数字化全分析 CAD 图形等;(2)技术要求:执行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CJJ56-94) 、 城市测量规范等相关现行技术规范,深度能满足相应阶段的设计

4、要求;(3)地形图的测量范围: 详见技术要求;(4)污染源摸查工作:在设计工作开展前,需要先进行河涌污染源、住宅小区、村居等的调查工作,找出全部污水排入河涌的纳污范围、位置、水量、浓度、高程、管径等技术参数;排放点技术参数、来源、范围等;编制污染源调查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1.5 承接方式:本工程实施方案需经发包人确认。对于在实际勘察过程中的超过钻探、物探及盲探、测量设计规范要求(包括不限于:深度、宽度、面积、距离等)的部分,其工程量不予确认及计量。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 ,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等文件(

5、复印件) 。2.2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第 3 页 共 14 页2.3 上述资料不齐全时,勘察人有义务主动配合和协助发包人收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质量负责。3.1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初勘及详勘的地质勘察报告、现状地形图测量成果、工程物探成果、污染源分析及探测成果报告等,相关报告需附有现场详细彩色照片)15 份(暂定份数,实际按需提供)及相应非加密且可编辑的 CAD 文件、Word 文档、Excel文档和不可编辑的 PDF 电子文件 2 份(暂定份数,具体份数根据实际需要相应增加) 。3.2 为了执行广州市水务

6、局关于水务工程建设期间加强城市地下管线保护工作的通知 (穗水建设【2015】33 号) ,勘察人应根据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 开展探测工作,出具的地下管线物探报告必须独立成册,且加盖 CMA 章。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4.1.1 本工程勘察工作的总工期为 个日历天(包含完成路政部门对勘察钻探的审批时间) ,开工日期暂定于 2018 年 月 日(具体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为准) , 勘察人在 2018 年 月 日前提交污染源摸查报告,2018 年 月 前提交初勘报告,2018 年 月 日前提交全部测量和勘察

7、成果文件等。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4.1.2 勘察人开工前 3 天,送勘察方案给发包人及设计人审核。勘察方案必须经审核并获批准方可开工,否则,因斟察人自行开工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勘察人承担。4.1.3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4.1.4 为能更好的配合施工图设计工作的开展,勘察工作必须满足设计工作的开展为前提,在设计费达到合同价或概算评审价前,勘察工作都必须配合同步开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开展勘察工作。4.2 收费标准及

8、付费方式:4.2.1 勘察费合同暂定价款(含增值税)金额:¥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XX%增值税金额:¥ 元。勘察成果必须满足设计工作开展要求,达到沿线 100%截污目标,为完成勘察工作所需的、相关的、合理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内。4.2.2 本工程勘察费最终结算价=财政评审机构审定的勘察费结算价履行合同过程中被扣除的违约金。4.2.3 若因规划调整以及方案或设计评审要求修改等多因素影响,而导致工程变更致使勘测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勘测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另第 4 页 共 14 页行支付,且本工程勘察费结算价不得高于勘察

9、费的概算财审价或招标最高限价¥ 万元(招标最高限价与概算财审价两者取较低值为准) ,其中:(1)以下各勘察单项的结算标准: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投标下浮率 %)后计算的综合单价,若地质钻探综合单价高于 250 元/米(含水下、航道测量钻探等)则按 250 元/米结算;若盲探综合单价高于 1.5 元/平方米则按 1.5元/平方米结算;若物探 8 类管线及以上的管线探测综合单价高于 3500 元/公里(含 8 类管线)则按 3500 元/公里(含 8 类管线)结算;管线物探费包括但不限于“地下管线探测费”及“地下管线测量费”等所有地下管线物

10、探费用。同时,发包人有权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下发的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 号)及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建标20111 号)计算相关费用。其余勘察内容包含在合同总价内,超出部分也包含在总价内。(2)以下各检测单项的结算标准:CCTV 检测综合单价 18 元/ 米(含提交具有 CMA 认证资质的检测报告) ;QV 检测综合单价 2500 元/ 台班(含提交具有 CMA 认证资质的检测报告) ,8 小时为1 台班,从下机开始计算时间,4 小时内(含 4 小时)的,按 0.5 台班计算;大于 4 小时,但小于8 小时的,1 台

11、班计算。(3)摸查项目的结算标准: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投标下浮率 %)后计算的总价高于预算财政评审总价的,则按预算财政评审总价结算;其中的暗渠蛙人摸查按照 3500 元/台班(8 小时 /1 台班,从蛙人下水开始计算时间,不足 8 小时按照 8 小时计算) ;污染源摸查按照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报送我市 152 条黑臭河涌污染源摸查实施方案的请示 的批示及本合同规定执行,并出具合格的污染源摸查专项报告。(4)本次勘察费用最高限价不包含吸淤费用及抽水费用,此二种费用以发包人现场签证工程量为依据按实结算。除本条款外,其余相关勘察工作均属于本合同

12、的勘察范围中,不得再单独计算。除上第(1)(4)点外的勘察项目结算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下发的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 号) 、建设部 2002 年修订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投标下浮率 %)计费。4.2.4 本工程投资限额为:建安费约 万元,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突破此限额;且施工图预算以初步设计评审的概算来进行限额设计。4.3 本工程勘察合同价款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费用:4.3.1 应包含全部实物工作及技术工作费用成本、利润、管理费、税金、风险等全部费用(其中,岩土勘察

13、实物工作收费包含岩土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岩土勘察技术工作不另外计费) 。4.3.2 应包括临时占用土地、青苗及树木赔偿费、交通工具费用、地下管线保护及影响勘察施工正常进行发生的有关费用。4.3.3 应包括负责完成占道、破路等报批、恢复工作而发生的费用及手续的办理及相关费用,第 5 页 共 14 页发包人应给予积极协助。4.3.4 应包括在勘察及地下管线探测过程中:路面障碍物清理、被覆盖检查井的开凿及清理修复后测量、河岸两侧排水口杂草清理后测量、堤岸基础清理杂物后测量、检查井内杂物清理后管径测量、桥梁涵洞暗渠基础及尺寸测量、下井下渠测量所需的安全措施(含通风、安全设备、蛙人)等一切与测量有关的设备

14、及人员措施。4.3.5 应包括在管网施工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管道需要局部调整位置时,勘察人应根据设计单位提出的条件进行补测。4.3.6 应包括在河道上进行钻探勘测时,必须与提供水上安全技术服务的单位联系所发生的费用(含登报费、报建费、水上作业费用、安全技术服务费用等) 。4.4 付款方式4.4.1 勘察人完成全部的勘察的污染源摸查、测量、物探、勘察、CCTV 工作,提交全部勘察文件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通过财政部门评审后,向发包人提交完整请款资料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15 日内,支付至勘察合同暂定价或概算评审价(以二者的较低值为准)的 70%;4.4.2 在本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合格,提

15、交截污后的水质检测报告,并完成财政评审或第三方评审机构对其勘察结算价的审核,向发包人提交完整请款资料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15 日内,支付至勘察结算价的 100%。4.4.3 若本工程为财政投资项目,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4.4.4 发包人有权根据发改委下发的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对勘察工作中的各单项勘察工作取费作出调整。4.4.5 发包人支付各期勘察费及报审结算时,以勘察人实际或应开具的、符合最新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税率相应调整。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5.1 发包人责任5.1.1

16、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审定勘察人的勘察方案,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5.1.2 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施工用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5.1.3 勘察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的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商定的金额支付增加的工作量的勘察费。5.1.4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工期顺延。5.1.5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5.2 勘察人责任5.2.1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本合同的约定和发包人

17、的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及经建设管理单位审定的勘察方案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负责。第 6 页 共 14 页5.2.2 所有岩样均应放入统一规格的岩样盒内,岩样盒上应注明钻孔编号,各岩性变化处均应标明相应深度,并现场拍照,上述图片均应附在勘察报告中。5.2.3 勘察人应加强钻探现场岩样的保护工作,未经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人员现场查验,不得自行处理。5.2.4 勘察人自行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在勘察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或有可能危及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等严重事件发生时,勘察人必须及时告知发包人。5.2.5 勘察人自行完成

18、因钻探、测量或物探工作而造成的路面、地下管线、绿化、农田、房屋等损坏的赔偿及修复工作,修复质量应满足相关权属部门的要求。勘察人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人员的安全并承担安全责任,同时应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勘察人应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若勘察人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造成人员伤亡或有可能危及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等严重事件发生时,所产生的法律及经济责任均由勘察人承担,如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应给

19、予赔偿。5.2.6 地形测量图的测量范围必须满足管线布置的设计工作需要,同时地形测量图中必须清楚正确显示与现状一致的管道沿线周边排污区域的地形地貌状况。5.2.7 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成果与实际不符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向发包人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 100%,但最高不超过本项目勘察费总额的 2 倍。5.2.8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岳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

20、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在发包人同意的前提下办理正式变更手续。5.2.9 由勘察人收集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5.2.10 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5.2.11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5.2.12 钻孔点桩位定位后需通知发包人到场确认,每一孔位开钻前及终孔时需通知发包人到场确认工程量,并以此作为支付勘察费进度款及结算的依据,否则勘察人应承担发包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六

21、条:违约责任6.1 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停、窝工,发包人应将工期按实际受影响的时间顺延,并付给勘第 7 页 共 14 页察人来回进出场费。6.2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或该勘察成果不能满足技术要求及现场施工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设计变更,工程造价增加的,按增加工程造价的比例扣减勘察设计费。如果勘察人未能按时按质提供给发包人,每延迟一天,发包人则扣除勘察合同暂定价款的 3作罚金。若勘察人在发包人指定的期限内仍不能提供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未付的勘察费用无须再付。发包人另聘他人完成相关工作的费用由勘察人承担。6.3 本工程无勘

22、察定金。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则发包人不支付任何赔偿费用;已进行勘察工作的,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向勘察人支付勘察费。6.4 勘察人应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并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勘察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暂定价款的 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结算价的 50%。6.5 勘察人不得把本项目的部分或全部勘察工作转包给第三人,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勘察人须按勘察合同暂定价款的 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的,勘察人仍须继续赔偿。6.6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

23、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已没有履行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并互不负违约责任。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7.1 本合同项下的勘察成果资料的知识产权归属发包人所有。7.2 勘察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他人。7.3 勘察人在勘察过程中发现地下不明物体及发生突发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人。7.4 发包人不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由勘察人自行解决。7.5 勘察人所提交的地形图测量等成果资料需满足规划报建、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及规划国土部门的审批要求,否则勘察人应将地形图测量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并能办理上述手续的勘察测量单位负责实施,因资料不合格而导致的返工测量、补充测量、完善资料、修改资料等工作及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24、。7.6 当项目的建设业主变更时,发包人应书面通知勘察人并且协商合同终止或变更事宜。勘察人应该接受项目建设业主的变更。工程变更管理执行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水务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水规划201428 号)和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 (番府办201424 号) 。非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变更管理参照上述“穗水规划201428 号”和“番府办201424 号”文件执行。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第 8 页 共 14 页7.7 勘察人必须经发包人同意才能开展各分项工程的勘察工作。若因规划调整或行政区域划分等行政

25、原因,导致本工程下某子项目无法正常开展或终止的,发包人有权终止该子项目未实施的勘察工作,勘察费用按实际完成量结算。7.8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7.9 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合同生效及份数8.1 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8.2 本合同一式九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中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七份,发包人执四份,勘察人执三份。当正、副本所表述的内容不一致时,

26、以正本为准。第九条:合同附件9.1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份,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如下:附件一、 勘察测量工作技术要求附件二、 本项目勘察人员分工表第 9 页 共 14 页(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内容)发包人:(公章) 勘察人:(公章)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前锋南路 151 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020-84600017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020-32507388 传真号码: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番禺富华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440015314170

27、53002020 银行账号:邮政编码:511400 邮政编码: 第 10 页 共 14 页附件一:勘察测量工作技术要求一、污染源调查报告要求为了确保工程建设的科学性,达到其技术经济指标的可行性和最大优化,现对各项目工程的污染源调查报告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总体要求:根据污水分区规划,对已建成排水管网地区开展现状排水管网和水污染源排放点的调查。水污染源包括:(1)生活污水;(2)工业废水;(3)第三产业污水;( 4)医院污水;(5)禽畜养殖业污水等。(二)目标要求:1、目标:根据污水分区规划,把镇内的已建成排水管网地区水体污染源的性质、排放情况、排水口位置及现状排水管网的布置情况。数据要求真实

28、、准确。2、工作成果要求:(1)水污染源分布图。(2)污水管网分布图。(3)排水体制分析报告。(4)排水体制划分图。(三)本项目要求:建设任务1、全面探测调查区域内的排水管网、河涌资料。2、全面调查水污染源(排水户)及排放口。3、工作目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 CJJ61以及广州市对地下管线管理的有关规定。成果归档应符合城建档案管理要求。4、工作内容(1)地下排水管线探测,包括调查区域内污水管线,雨水管线,合流管线的探测及整理成图工作,需要调查管线的连接是否完好、通畅;(2)污染源调查,包括调查区域内各污染源(排水户)的四至、属性的调查,以及分类、整理、成图工作;(3)河涌测量,包括调查区域内相关河涌的测量、调查及上图工作;(4)排放口调查,包括调查区域内排水排放口的测量、调查及上图工作;(四)提交成果资料要求1、外业摸查图(1)坐标系统采用北京坐标系和 85 黄海高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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