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各级各类机构核心能力评价指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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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表:各级各类机构核心能力评价指标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心能力评价指标层级 省级 地市级 县级 乡级 备注核心任务1.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2.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3.动物疫病防控信息管理。4.动物防疫技术支持、技术应用研究与业务指导。5.动物防疫宣传。1.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2.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3.动物疫病防控信息管理。4.动物防疫技术支持、技术应用研究与业务指导。5.动物防疫宣传。1.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2.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3.动物疫病防控信息管理。4.动物防疫技术支持、技术应用研究与业务指导。5.动物防疫宣传。6.防疫物资的储备管理。1.组织动物强制免疫。2.动物防疫宣传

2、与指导。3.参与应急处置。4.采样与流行病学调查。5.疫情报告。能力指标1.实验室病原学(病毒学、细菌学、寄生虫学、分子生物学)血清学、病理学检测检验能力。2.实验室规范出具检验报告能力。3.疫情监测、分析和预警能力。4.应急响应和应急物资储备、运送的能力。5.参与或组织地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方案等制修订的能力。1.实验室病原学(病毒学、细菌学、寄生虫学、分子生物学)、血清学、病理学检测检验能力。2.实验室规范出具检验报告能力。3.疫情监测、分析和预警能力。4 应急响应和应急物资储备、运送的能力。5.参与或组织地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方案等制修订的能力。1.实验室病原学(病毒学、细菌学、寄生

3、虫学)、血清学检测能力。2.实验室规范出具检验报告能力。3.免疫与监测数据统计分析能力、采样能力。4.应急响应和应急物资储备、运送的能力。5县级地方防疫方案、计划等制修订能力。6.信息化管理和信息传输能力。7.科普与培训能力。1.免疫、采样、疫情报告、调查能力。2.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的人员组织和应急能力。3.科普能力。6.信息化管理和信息传输能力。7.科普与培训能力。8.科研能力。6.信息化管理和信息传输能力。7.科普与培训能力。设施设备1.实验室检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兽医实验室考核标准。2.防疫宣传培训设备(笔记本电脑、投影仪、录音笔等)。3.动物疫情信息管理系统 1 套(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

4、、电脑、应用软件等)。4.防疫应急物资(机动消毒喷雾设备、动物扑杀设备等)。1.实验室检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兽医实验室考核标准。2.防疫宣传现场培训设备(笔记本电脑、投影仪、录音笔等)。3.动物疫情信息管理系统 1 套(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电脑、应用软件等)。4.防疫应急物资(机动消毒喷雾设备、动物扑杀设备等)。1.实验室检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兽医实验室考核标准。2.防疫宣传现场培训设备(笔记本电脑、投影仪、录音笔等)。3.动物疫情信息管理系统 1 套(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电脑、应用软件等)。4.疫苗冷库和冷链运送系统。5.防疫应急物资(机动消毒喷雾设备、动物扑杀设备等)。1.采样设备。2.免

5、疫设备。3.防护设备。4.疫苗保存、运送等冷链系统。5.消毒设备。业务要求1.辖区内种畜禽场、规模商品场、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动物疫病监督抽检覆盖面达到100%。2.完成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任务,协助制定辖区内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并完成相应的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任务。1.辖区内种畜禽场、规模商品场、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动物疫病监督抽检覆盖面达到100%。2.完成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任务,协助制定辖区内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并完成相应的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任务。1.辖区内种畜禽场、规模商

6、品场、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动物疫病监测抽样工作覆盖面达到 100%。以村为单位开展散养户动物疫病监测工作,覆盖面达到 100%。2.完成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任务,协助制定辖区内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并完成相应的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任务。3.收集并及时上报辖区内疫情数据,定期开展疫情1.协助开展辖区内养殖场、户,屠宰场抽样工作。2.协助开展疫情应急响应工作。3.协助开展辖区内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3.收集并及时上报辖区内疫情数据。定期开展疫情分析、预警。4.疑似重大动物疫病、外来病的确认,其他动物疫病的确诊、复核工作。5.定期开展动物疫情应急

7、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3.收集并及时上报辖区内疫情数据。定期开展疫情分析。4.辖区疑似重大动物疫病、外来病的初步诊断、上报、样品采集,其他动物疫病的诊断。5.定期开展动物疫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分析。4.辖区疑似重大动物疫病、外来病的现场初步诊断、上报、样品采集,其他动物疫病的诊断。5.定期开展动物疫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核心能力评价指标层级 省级 地市级 县级 乡级 备注核心任务 1.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动物卫生监督工作。2.指导、协调辖区内跨地区重大、复杂动物卫生监督案件的查处。3.辖区内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的评查。4.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省级动物

8、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1.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动物卫生监督工作。2.辖区内重大、复杂动物卫生监督案件的查处。3.辖区内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的评查。4.市本级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1.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2.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3.参与重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事件处置。1.协助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2.参与重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指标 1.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执法主体资格。2.具备组织、指导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能力。3.具备组织、指导、协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能力。4.具备有效实施信息化监督的能力。1.独立法人机构,取得执法主体资格。2.具备组织

9、、指导、开展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能力。3.具备开展、指导、协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能力。4.具备有效实施信息化监督的能力。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2.具备组织、开展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能力。3.具备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案件办理的能力。4.具备监督病死动物、检疫不合格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能力。1.协助开展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能力。2.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巡查工作的能力。5.具备参与重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事件处置的能力。5.具备参与重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事件处置的能力。5.具备有效实施信息化监督的能力。6.具备参与重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事件处置的能力。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设备(

10、传真机 1台/报检点,复印机 2 台,碎纸机 2 台,信息化监管系统 1 套等)。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设备(传真机 1台/报检点,复印机 2 台,碎纸机 2 台,信息化监管系统 1 套等)。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设备(包括台式电脑 1 台 /人,打印机 1 台/2 人,笔记本电脑 1 台/2 人,便携式打印机 1 台/2 人,传真机 1 台/报检点,复印机 2台,碎纸机 2 台,信息化监管系统 1套等)。根据辖区内具体工作量配置。设施设备监督检查执法办案设备(照相机 1 台/5 人,摄像机 1 台/5 人,投影仪 1 台/10 人,录音笔 1 台/人,执法记录仪1 台 /人,笔记本电脑 1 台/5

11、人,便携式打印机 1 台/5 人,采样箱 5 个等)。监督检查执法办案设备(照相机 1 台/5 人,摄像机 1 台/5 人,投影仪 1 台/10 人,录音笔 1 台/人,执法记录仪1 台 /人,笔记本电脑 1 台/5 人,便携式打印机 1 台/5 人,采样箱 3 个等)。监督检查执法办案设备(照相机 1 台/5 人,摄像机 1 台/5 人,投影仪 1 台/10 人,录音笔 1 台/人,执法记录仪1 台 /人,笔记本电脑 1 台/5 人,便携式打印机 1 台/5 人,采样箱需满足工作需要等)。根据辖区内具体工作量配置。业务要求 1.配备履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职责所需的执法单元。应定期开展动物饲养、

12、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场点的动物卫生监督,保证每季度至少监督检查一次,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 100%。2.产地检疫申报检疫率达到 100%;屠宰检疫率 100%;检疫合格出证率 100%。3.无害化处理监督率 100%。4.公路(航空、港口、铁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应保证配备监督检查必需的执法单元,实行 24 小时工作制。动物卫生监督每个执法单元工作半径约为 5 公里,工作面积为 75 平方公里左右。每个执法单元每天巡查 5 个养殖场或 10 个养殖散养户。山区等特殊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人员。各级兽药监察机构核心能力评价指标层级 省级核心任务 1.兽药质量监督。

13、2.兽药抽样、检验。3.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抽样、检验。4.标准制修订。5.风险监测、预警、复检工作。6.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和监督抽样工作。7.质量信息汇总。8.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申报的现场核查,抽样和复核检测工作。9.GMP、GSP 检查验收工作。10.标准物质协作标定工作。11.技术指导、培训与考核工作。能力指标 1.通过资质认定。2.具备开展辖区内兽药和兽药残留监督检验、复核检验和委托检验等工作的能力。3.具备开展兽药和兽药残留质量风险监测与预警的能力。4.具备开展辖区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和监督抽样的能力。5.具备开展兽药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物质等与兽药质量分析相关研究的能力。6.具备

14、 GMP、GSP 检查验收工作的能力。7.具备指导、检查、培训和考核辖区兽药检验机构业务技术的能力。8.具备对辖区兽药生产、兽药经营和兽药使用等单位业务指导和培训的能力。9.具备收集、整理、综合上报和反馈辖区内兽药质量信息的能力。10.具备开展国家标准物质原料的初选工作,参加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的兽药标准品、对照品协作标定工作的能力。核心设施1.具备业务分样制样室、理化实验室、精密仪器室、动物实验室、微生物(无菌)实验室、抗生素效价测定实验室等,根据需要设置不同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2.实验辅助用房包括标本室、冷库、留样库、化学试剂库、危险品库、纯水制备室、气瓶室、配电室、空调机房、废弃物处

15、理用房、洗刷消毒用房、受理用房等。3.兽药残留检测实验室与兽药检测实验室应分区域设立。核心设施设备仪器设备以中国兽药典、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等国家标准为基础确定仪器的种类与范围;以实际检验工作量及实验室规模确定装备数量。鉴别、含量测定同一参数相关关键设备至少配备 2 台。配备监督抽样设备。业务要求 1.完成各类监督检测工作。包括标准制修订、标准复核、批签发、标准品标定、批准文号现场核查等工作。2.定期开展辖区内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风险监测工作。3.组织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GMP、GSP 检查、验收工作,检查覆盖面需达到 100%。4.按规定完成并上报辖区内兽药质量、兽药残留信息汇总工作。如设置市

16、、县级兽药监察机构,参照下列指标进行评价。层级 地市级 县级核心任务 1.兽药质量监督。2.兽药抽样、检验。1.兽药质量监督。2.兽药抽样、送样。3.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抽样、检验。4.风险监测工作。5.质量信息汇总。6.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工作。3.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抽样、送样、检验。4.监督检查工作。5.风险监测工作。6.质量信息汇总。能力指标 1.通过资质认定。2.具备开展辖区内兽药和兽药残留监督抽样和检验的能力。3.具备开展兽药和兽药残留质量风险监测的能力。4.具备开展本辖区兽药经营企业和兽药使用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的能力。5.具备收集、整理、综合上报和反馈本辖区内兽药质量信息的能

17、力。6.具备开展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申报的现场核查和抽样工作的能力。7.具备开展 GMP、GSP 检查验收工作的能力。1.通过资质认定。2.具备开展辖区内兽药抽样、送样,兽药残留监督抽检的能力。3.具备开展兽药残留风险监测工作能力。4.具备开展本辖区兽药经营企业和兽药使用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的工作能力。5.具备开展收集、整理、综合上报和反馈本辖区内兽药质量信息能力。6.具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申报的现场核查和抽样工作的能力。7.具备 GMP、GSP 检查验收工作的能力。核心设施 1.具备业务分样制样室、理化实验室、精密仪器室、动物实验室、微生物(无菌)实验室、抗生素效价测定实验室等,根据需要设置不同级

18、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2.实验辅助用房包括标本室、冷库、留样库、化学试剂库、危险品库、纯水制备室、气瓶室、配电室、空调机房、废弃物处理用房、洗刷消毒用房、受理用房等。3.兽药残留检测实验室与兽药检测实验室应分区域设立。核心设施设备仪器设备 以中国兽药典、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等国家标准为基础确定仪器的种类与范围;以实际检验工作量及实验室规模确定装备数量。配备监督抽样设备。业务要求 1.完成各类监督检测工作。包括标准制修订、标准复核、批签发、标准品标定、批准文号现场核查等工作。2.定期开展辖区内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风险监测工作。3.组织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GMP、GSP 检查、验收工作,检查覆盖面需达到 100%。4.按规定完成并上报辖区内兽药质量、兽药残留信息汇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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