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永修县卫计委 2016 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根据县财政局的工作要求和具体安排,我委依据县财政局下发的“2016 年县 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支出预算指 标表” 上的控制指标数, ,对我委编报的 2016 年部门预算进行了指导性修改和调整,编制出 2016 年部门预算草案。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主要职责永修县卫计委是代表永修县人民政府行使管理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制定县农村卫生、社区卫生、 妇幼卫生工作规划
2、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依法实施医疗机构、医务人 员、医 疗技 术准入和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管理,制定全县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制定全县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全县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管理继续医学教育和医学成人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医医疗、科研工作。2指导和管理全县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配合主管部门做
3、好卫生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管理卫生对外合作交流和援外医疗工作。负责县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地方病综合防治和科研监测工作。承担县爱国运动委员会等日常工作。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负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分析、运用统计资料,做好人口形势分析工作,为编制近期、远期人口规划、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做好全县人口计生网格化管理系统、全员管理系统、 “三零”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人口信息监测、分析和评估;负责整理、汇总相关部门资料(
4、公安、民政、卫生分娩及出生证等),定期反馈给乡镇核查,及时核对并收集核查结果;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场、企业集团)计生办统计人员及时准确地将“三零平台” 及全 员人口工作协查中出生信息上报全员系统;负责生育服务卡及生育证的发放工作;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二)单位情况我委现有编制人数 933 人,其中:行政编制 17 人,全额事业编制 70人(包括红十字会编制 3 人),差额事业编制 360 人。实有人数 769 人,其中:在职人员 441 人,退休人员 357 人,自聘人员 268 人,临时人员
5、24 人。(三)管理的预算经费情况县卫计委管理的预算经费范围包括:医疗卫生、其他支出。3二、2016 年部门预算草案的总体说明(一)预算收支情况2016 年卫计委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 14782.4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7116.96 万元,占收入预算的 48.14%;事 业收入 7074.38 万元,占收入预算的 47.86%;。单位其他收入 465.07 万元,占收入预算的 3.15%;上年其他资金结转 126 万,占占收入预算的 0.85%。2016 年卫计委支出预算总额为 14782.4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2.10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 71.2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6、 4317.34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4515.7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571.97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127.03 万元。项目支出 4250.31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28.75%,项目支出为乡镇卫生院基药省级补 助 391 万,县级补助 118万元, 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经费 200 万元,村卫生所建设资金 50 万元,村卫生所基药县级补助 40.58 万元,村卫生所基药中央补助资金 281 万,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 117.88 万元,乡医养老补贴 40.14 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1238.96 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30 万元,公共场所除四害经费 10 万
7、元,计生省级补助 177 万,聘计生专干社保经费 32 万,计生手术费 120 万,纯女户保险 8 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县级配套经费 7.25万,抚养费 征收非诉案件专项经费 5 万,农村税改转移支付安排的计划生育经费 72 万,二女户结扎奖励经费及社保经费县配套 60 万,计生收费安排的支出 1251.5(含二女户结扎保险补 助,另外其中 10 万元用于流动人口站“ 两非 ”案件办 案及举报奖)4(二)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情况2016 年卫计委预算支出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7116.96 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 48.14%。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情况是:1、医疗卫生管理事务行政运行财政拨款 2016
8、年县财政下达县卫计委的财政拨款为 425.88 万元,占财政支出 5.98%,其中:个人部分264.96 万元,人均公用保障经费 105.6(包括公务费、业务费、爱卫办、红会办、信息系 统维护、改水改厕专项等经费、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经费 20),养老保 险 20%部分 49.82 万元,村级联络员补助 5.5 万元。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2016 年县财政下达县卫计委的财政拨款为 1238.96 万元,占财政预算支出 17.41%。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569.6 万元,占财政预算支出 8%,其中: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价医生补助 321.58 万元, 60 岁以上村级医生养老
9、生活补助省级 29 万元、县级 11.14 万元,乡村医生补助 117.88 万元,村卫生所建设 50 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30 万元,公共场所除四害经费 10万元。4、乡镇卫生院支出 3174.77 万元。占财政预算支出 44.61%,其中:个人部分 2465.77 万元,卫生院药品零差价试点 509 万元,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200 万元。4、计生服务专项支出 1707.75 万元:占财政预算支出 24%,其中:计生收费安排的支出 1251.5(含二女户结扎保 险补助,另外其中 10 万元用5于流动人口站“两非” 案件 办案及举报奖)。 计生省级补助 177,聘计生专干社保经费 7(需政府审批,据实核算,直接支付),计生手术费 120,纯女户保险 8,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县级配套经费 7.25(其余 7.25 万元从各乡镇的农村税改转移支付中支付),抚养费征收非诉案件专项经费 5,农村税改转移支付安排的计划生育经费 72(含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经费 7.25 万元),二女户结扎奖励经费及社保经费县配套 60(需政府审批,据实核算,直接支付)。2016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