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金融学院多媒体教学课件建设规划与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改革,促进和规范我校多媒体教学课件建设,现根据教育部和中央电化教育馆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多媒体教学课件建设规划与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一、我校多媒体教学课件建设规划在“十一五”期间,通过建设,使我校多媒体教学课件建设达到如下目标:(一)每年启动 15 门课程的多媒体教学课件建设项目,5 年内建设近 80 门课程的多媒体教学课件(包括 CAI 课件和网络课程) ,形成多媒体教学课件资源库。(二)通过多媒体教学课件的建设,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或部分课程实现网上教学、
2、答疑、仿真实验、仿真练习和考试。(三)建设一批校级、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二、我校多媒体教学课件建设实施办法(一)多媒体教学课件建设的立项1.申报范围:限于本科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2.申报要求:申报人应认真填写广东金融学院多媒体教学课件建设立项申请书 ,对项目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先进性、普适性、可升级性、预计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论证。3.申报时间:各系(部)应在每年的 11 月 10 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打印版各一份)报送教务处;逾期不报或所报材料不全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并不得补报。4.多媒体教学课件建设立项的评估和审批(1)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不合格
3、者,即时退回,不得补报。(2)经教务处审查合格的材料,提交校内外专家进行审议,通过的项目报送院务会议审批,经院务会议批准的项目即为立项项目。(3)多媒体教学课件建设立项工作在每年 11 月 20 日之前完成。(二)多媒体教学课件项目的建设和验收1.教务处负责建设项目的指导、检查与评估。教学实验中心负责多媒体教学课件建设项目的师资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2.多媒体课件建设实行项目管理。项目负责人应把握好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总体水平,保证项目建设质量。项目所在系(部)主任对项目建设负有督促、检查之责。3.多媒体教学课件的建设期为 1 年,从立项年的 11 月 20 日始至次年 11 月 20 日止。
4、4.建设期满,教务处会同教学实验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工作在结项年的 12 月底完成。(三)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要求1.多媒体课件(CAI 课件)的制作要求多媒体课件是指基于计算机技术,将图、文、声、像等媒体表现方式结合,主要用于课堂的教学软件。(1)制作要求:视像、动画、声音等均应采用通用文件格式;运行环境不低于 Windows98 操作系统;网络版应能用 Web 浏览器播放;以 CD-ROM 光盘形式报送。(2)作品设计要求:体现现代教育思想,探索新的教学模式,能发挥计算机和网络的优势;在教学设计、内容呈现、技术运用、艺术效果和创新性等方面应符合下述要求:目的性:教学对象和
5、目标明确;教学内容符合学生认知水平和特点,选材适当,逻辑层次清楚,教学重点、难点突出;教学策略合理,有助于支持自主学习、协作学习或探究式学习,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主动参与和全面发展、个性化发展。科学性:内容科学、表述准确、术语规范。内容呈现结构符合学生认知规律,满足教学要求;素材选用恰当,表现方式简捷合理。技 术 性 : 媒 体 技 术 选 用 恰 当 , 设 计 必 要 的 交 互 ,发挥计算机和网络的优势;学习进度可控,路径可选,交互参数可调;程序运行稳定,无故障,响应及时,播放流畅;操作简便、快捷,符合习惯,交互标志明显;导航、检索、帮助方便合理。艺术性:构图合理,色彩协调
6、,风格统一;语言简洁、生动;文字清晰,版式规范,字体运用恰当;视像、动画形象生动,声画同步,有感染力。创新性:立意新颖、构思独特、设计巧妙,具有想象力和个性表现力;运用新技术并使用得当。2.网络课程的制作要求网络课程是指通过网络表现的某门学科的教学内容及实施的教学活动的总和。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按一定的教学目标、教学策略组织起来的教学内容和网络支撑环境。(1)制作要求:应把教学内容以多媒体形式较好地表现在网页上, 即对教案的文字、图表、视频和音频做合理的布局和设计;应满足在因特网上运行的基本条件,如: 安全、稳定、可靠、下载方便和快捷等特点。(2)作品设计要求:应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资源共享、时
7、空不限、多向互动和便于合作的特点。应体现教育改革精神,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教育改革,做到观念更新、教法革新、内容从新、评价创新。教学系统应具备良好的交互性,连续媒体(视像、声音、动画)的播放可控,提供学习进度跟踪;导航明确,信息检索方便有效,知识点查找快捷、方便;管理功能可靠;系统运行稳定,链接正确。界面构图设计合理,色彩协调,风格统一;语言简洁、生动,文字清晰、字体恰当、版式规范;视像、动画形象生动,声画同步,有感染力;提示信息详细、准确、恰当。建立适于网络上教育的评估体系和评价方式。(四)建设经费的投入与管理1.经学校批准立项的项目,由学校投入建设经费。每项投入经费为 5000 元人民币。其中课件建设费占 90%、课件建设管理费占10%(其中,系部占 4%,教务处和教学实验中心各占 3%) 。2.建设经费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凡不合格的项目,不拨付建设经费,并取消项目所在系(部)1 年内的申报资格。3.通过验收评估的,学校颁发证书和牌匾。对获得校级“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称号的,学校另行给予奖励 1000 元,并作为推荐参加省部级和国家级多媒体教学课件竞赛的候选项目;对于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课件,学校另行奖励 3000 元。三、本办法自 2005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