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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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0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办事指南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二、设立依据1.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 年 7月 24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第 6号公告公布)第十一条:为保障战时人员掩蔽、疏散和人民防空指挥而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属于国防基础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立项审批、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其所需的建设用地依法予以保障。 第十四条: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

2、门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统一修建。2.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河南省政府令 2013年第 159号,2013 年 11月 27日省政府第 1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 2014年 2月 1日起施行) 1 第十三条 单建人防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的防护类别、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前款所称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第十四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照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

3、建设单位应当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的,按照国家和本省的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统一就近易地建设:(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 3米,或者地下室空间净高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二)按照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小于地面建筑首层建筑面积,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三)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四)建设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五)按照规定应当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面积不足一个防护 2 单元面积要求的。第十八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

4、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人防工程建设审核手续:(一)建设单位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交项目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地质勘察报告和工程设计文件等材料。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7日内出具防空地下室建设规模、防护等级、战时功能等审核意见。(二)建设单位根据审核意见进行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和制定平战功能转换方案,并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平战功能转换方案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7日内出具人防工程建设审查批准书。建设单位应当持人防工程建设审查批准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

5、规划许可证。 3.关于在郑州市开展结合建设项目按比例配建人防工程试点的批复 (国人防(2017)203 号)和郑州市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标准(试行) (郑人防(2017)111 号)一、配建标准(一)居住用地项目、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项目、 3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项目,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 8%配建 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二)工业用地项目(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除外) 、物流仓储用地项目、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项目、公用设施用地项目、绿地与广场用地项目,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 5%配建 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三)机场用地项目、军事用地项目、安保用地项目等,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 8%配建 6

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二、不宜修建人防工程的条件(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 3米,或者地下室空间净高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二)按照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小于地面建筑首层建筑面积,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三)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四)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五)应配建人防工程面积小于一个防护单元(1000 平方米) ,且建设单位提出缴纳易地建设费申请的。对符合以上不宜修建的情形的项目征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并按照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防 4

7、2009100号)规定的6级以上(含6级)防空地下室的缴费标准征缴。三、实施主体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四、申请条件(一)防空地下室建设规模、防护等级、战时功能等审核意见1、 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申报表 ;(http:/ 下载打印填写并加盖公章、原件)2、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含经济技术指标) 、地下建筑平面图、剖面图各 1份(加盖出图章,单位公章)及电子文档(CAD、T3 格式) 。3、法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人防工程建设审查批准书1.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地下室建设申报表(http:/ 下载打印填写并加

8、盖公章、原件) ; 5 2、经规划部门认可的日照指标报告-指标计算图;( 1 套,包括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含经济技术指标) 、地下建筑平面图、剖面图,及其对应的电子文档(CAD、T3 格式,带规划部门的电子签章)刻录光盘,加盖公章、出图章, A4 规格装订成册。)3、市政府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平战转换预案、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意见;(1 套,包括建筑、结构、结排水、暖通、电气各专业施工蓝图,及其对应的电子文档(CAD、T3 格式)刻录光盘,加盖公章,出图章,审查机构章,A4 规格装订成册。 )5、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三)易地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含减免易地建设费)审批1.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申报表 ;(http:/ 下载打印填写并加盖公章、原件)2、经规划部门认可的日照指标报告-指标计算图;( 1 套,包括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含经济技术指标) 、地下建筑平面图、剖面图,及其对应的电子文档(CAD、T3 格式,带规划部门的 6 电子签章)刻录光盘,加盖公章、出图章, A4 规格装订成册。)3、市政府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五、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结六、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不包括材料预审、申报辅导等时间)七、收费标准不收费八、办理地点:市人防办行政审批窗口(地址:嵩山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 。九、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冬季)8:30-12:00 15:00-18:30(夏季)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首席代表:李保平 0371-67180691审批办公室主任:王洪恩 0371-67178393 7 审批办公室:0371-67180692十一、投诉电话单位:0371-67172798 市审改办:0371-67887372市纪委:0371-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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