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华东政法大学党务公开工作若干保障制度为深入推进学校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上海市贯彻的实施意见(沪委办201111 号)、 上海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若干保障制度(沪委办201180 号)、上海市教卫党委关于全面推进市教卫党委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沪教卫党201181 号)和华东政法大学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华政委办201141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以下工作保障制度。一、例行公开制度学校各级党组织实行党内事务例行公开制度,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在不同范围内通过适当形式向党员公开。(一) 基本要求各级党组织应制定并公开
2、党务公开目录,根据目录实施党务公开。党务公开的内容要全面真实具体,重点突出;要把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及党员关注的其他重要事项作为党务公开的重点,及时回应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需求。各级党组织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力量,确保例行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二) 公开主体各级党组织是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书记是2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三) 公开内容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内容应遵照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列入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应制订工作方案,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目录 中的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
3、终止,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四) 公开程序各级党组织应严格按照华东政法大学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制定目 录、实施公开、收集反 馈、归档管理”的程序和要求实行党务公开。(五) 公开方式各级党组织应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结合实际,明确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和载体。1.通过有关会议的方式进行公开;2.通过文件、简报的方式进行公开;3.通过宣传栏、公示牌、板报、 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公开;4.通过党务公开网站、数字化校园、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5.通过报刊、广播等媒体的方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形式应多样、便捷,党务公开顺序应先党内后党外,循序
4、渐进,讲 求实效。(六) 公开 时 限3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确保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动态内容即时公开。二、依申请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是指党员可遵照组织原则,向所在党组织申请公开党内有关事项的制度。(一) 提出申请党员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项,原则上应由正式党员填写党务公开申请表( 样表见附件)向所在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党务公开申请表应包含申请人的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所申请事项的内容描述及形式要求等内容。校内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就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党内事项提出公开申请。申请程序与党员相同。(二) 受理登记党
5、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应及时受理、登记和办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回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不能在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三) 办 理实 施申请公开的事项属于党务公开目录中公开事项的,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申请公开的事项在党务公开目录之外的,报4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后向申请人公开。申请公开的事项暂时不宜公开、不能公开或不属于本级党组织事务的,应向申 请人说明情况。(四) 归 档备 案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申请公开的事项及办理情况应
6、及时归档,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三、监督检查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由上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一) 监 督检查 内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内容为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华东政法大学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包括: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重视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是否具体到位;党务公开目录的制定是否科学合理;公开制度是否严谨完备;公开的内容是否符合公开目录要求,做到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方式是否灵活多样、便捷有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合理;公开的范围是否适当合规;公开的时限是否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做到迅速及时;提出的意见
7、和建议是否得到认真办理、及时反馈;有关台账资料是否齐全完整、便于查询等。(二) 监 督检查 方式1.定期自查。各级党组织应对照党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就党务公开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自查,原则上不少于每半年一次,并将自查情5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各级党组织可通过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形式加强自查,并为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提供必要条件。2.重点检查。上级党组织每年采取重点抽查等形式,对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做出工作评价。检查工作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等专项检查工作有机结合。(三 )监 督检查 要求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应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监督检查的情况应及时向被检查党
8、组织反馈,并按照公开目录实行公开。四、考核评价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切实增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 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工作要在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二) 实 施主体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价由各级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实施。(三) 考核方法考核工作可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适时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四) 考核 结 果运用6要充分注重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把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中,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
9、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及党建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存在偏差的,要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对不按规定公开或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或存在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力行为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五、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制度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进行反馈。(一) 意 见和建 议的收集学校各级党组织应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采取设立意见箱、 发放意见征询表、领导接待、公布监督电话、开设网络信箱等多种形式,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 意 见和建 议的处理学校各级党组织应落
10、实专人,负责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整理。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本级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报告。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办理,需转交有关方面办理的,应及 时转办并跟踪落实。(三) 意 见和建 议的反馈学校各级党组织对党员、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及时予7以采纳并落实整改。对因各种原因未予采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对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和采纳情况应及时反馈,并可在相应的党务公开项目中进行公开。(四) 归 档管理对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处理反馈情况要认真登记,及时归档。附:党务公开申请表8附 件:党 务 公 开 申 请 表编号:姓 名 性别单 位/部门政治面貌 所在党组织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通信地址及邮编 申请人 信 息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信息公开 党组织名称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所需信息的用途所 需 信 息 情 况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口 头告知邮寄 电邮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其他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办理情况已于 年 月 日,以 方式予以答复。经办人: 回 执编号:同志对我单位提出的党务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受理,我们将尽快予以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党务公开工作的支持!经办单位: (章)经 办 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