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华交研2016152 号关于印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2016 年修订) 的通知各学院、各部门: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2016 年修订)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华东交通大学2016 年 12 月 30 日(此件主动公开)2华东交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 年 12 月 30 日印发3附件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2016 年修订)为鼓励学位申请者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进一步突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重视学位论文工作,健全和完善质量监控机制,努力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评选原则评选工作本着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
2、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选的论文应能代表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最高水平。第二条 评选条件1.选题应属本学科前沿,具有明显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2.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新见解,并取得重要进展,达到同类学科的较高水平,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较好的应用前景。3.体现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业知识,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数据可靠,文笔流畅,表达准确,层次分明,图表规范,学风严谨。4.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过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或学位论文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45.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评阅结果得分均在 80 分以上,答辩成绩为优秀。第三条
3、评选范围、比例和时间1.评选范围:本年度完成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2.评选比例:坚持质量第一,评选数量分别控制在本年度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总人数的 5%和18%以内。学位评定分委会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本年度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总人数的 8%和 30%。3.评选工作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第四条 评选程序1.个人申请,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后即可填写华东交通大学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表。2.指导教师推荐。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评选,确定优秀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及申请者的申请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研究生院。4.研究生院对申请者申请条件进行审查,组
4、织专家对论文进行复评,确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建议名单,并公示 7 天。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经校长批准,公布校优秀学位论文名单。第五条 对提出有异议论文的处理5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入选的论文存在剽窃、作假、失实、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问题,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研究生院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严格保密。对已批准的校优秀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
5、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院做出撤消奖励的决定并予以公布。以上情况一经核实,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六条 奖励1.校优秀学位论文经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选,择优推荐为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若获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校给予研究生奖励 3000 元,给予论文指导教师 3000 元现金奖励;若获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校给予研究生奖励 10000 元,给予论文指导教师 6000 元现金奖励。2.对获得校优秀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华东交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华交研2010104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