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基准方中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成都基准方中建筑设计事务所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是合伙人性质的大型设计企业。事务所以领先的商业模式,追求市场、技术、经济、文化、管理和谐发展。十年来,在中西部乃至全国市场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先后获得政府、行业颁发的各项荣誉,已成为中国西部民营设计企业第一品牌。事务所将努力发展成为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具有强大研究、咨询、设计和管理能力,服务于各类城市建设和投资商的大型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为推进高层次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成都基准方中建筑设计事务所积极回馈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特在我校设立“基准方中研究生奖学金” 。现将评选
2、办法公布如下:一、评选范围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1. 本奖学金设置期限为五年,自 2012 年开始,每年颁发 15 万元。2. 根据设立奖学金单位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奖学金的设立与划分各有侧重,将设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与优秀研究生留学基金两部分,以对优秀的研究生进行激励,并对创新型人才的深造与培养提供支持。3. 优秀研究生留学基金总额为 5.5 万元,专设于建筑学院。4.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总额为 9.5 万元,其中:2 土木工程学院奖学金总额 3.5 万元,共奖励 9 人,设一等奖1 人(10000 元/人) 、二等奖 3 人
3、(5000 元 /人) 、三等奖 5 人(2000元/ 人) 。若一等奖空缺,空缺的奖金将用于增设二等奖学金。建筑学院奖学金总额 2.5 万元,共奖励 7 人,设一等奖 1 人(10000 元/人) 、二等奖 1 人(5000 元/人) 、三等奖 5 人(2000 元/人) 。若一等奖空缺,空缺的奖金将用于增设二等奖学金。其他各学院(不含建筑学院与土木工程学院)奖学金总额 3.5万元,共奖励 9 人,设一等奖 1 人(10000 元/ 人) 、二等奖 3 人(5000 元/人) 、三等奖 5 人(2000 元/人) 。若一等奖空缺,空缺的奖金将用于增设二等奖学金。5. 此项奖学金可与学校当年的
4、“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兼得,但不能与其他企业奖助学金兼得。研究生只可在各企业奖助学金中限报一项。三、优秀研究生留学基金评定办法1. 参评研究生范围:建筑学院全日制研究生。2. 评定办法:按“公平效率”的原则,在建筑学院研究生中评定优秀研究生留学基金受资助学生。本留学基金将用于资助建筑学院选派出国学习研究生的部分学费及生活费,资助金额将依照每年派出的学生数量确定,大约核定为每名学生 5000-10000 元。3. 评定标准:(1)依申请人的专业竞赛获奖级别及等级、发表论文等级及数量进行排名。(2)申请人的专业成绩排名。(3)外语水平情况排名,根据英语六级成绩、雅思、托福成绩进行
5、排名。3(4)竞赛获奖级别排名:等同论文级别 竞赛获奖级别 竞赛UIA(国际建筑师协会)竞赛IFLA(国际景观设计师联盟)竞赛SCI 检索 国际知名竞赛获奖其它国际著名设计竞赛(威尼斯双年展)“Revit 杯”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中联杯”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指导委员会竞赛获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全国高等学校各专业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竞赛法国动态城市基金会竞赛威卢克斯明日之光竞赛EI 检索其它国际竞赛获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杂志和机构主办的国际竞赛全国高等学校各专业指导委员会主办的竞赛二等奖以下获奖其它国际竞赛中文核心期刊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国内其它竞赛一般期刊 二
6、等奖以下 国内其它竞赛(5)在以上各项指标相同及近似难以准确评判的情况下,本硕连读生及推免生优先。(6)上报名单需经建筑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并推荐。四、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道德,诚实守信,遵守学术道德规范。2.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秀。3. 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4. 创新能力强,在读期间具有一定的学术成果。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术成果以学术论文量化,论文录用通知有效。(1)申请一等奖的条件:博士研究生应至少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认定的期刊目录上发表文章 3 篇,硕士研究生应至少
7、2 篇;或者学术论文被科学引文索引 (SCI ) 、 工程索引 (EI) 、科学会议录索引 (ISTP) 、 人文社会科学索引 (SSCI) 、 人文4社会科学会议索引 (ISSHP) 、 艺术类索引 (A&HCI )等收录 1篇。(2)申请二等奖或三等奖,应至少在 CSCD 上发表文章 1 篇。核心期刊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定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核心期刊目录为准。5. 申请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与本人学位论文相关,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且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 。6. 学术成果量化办法(1)博士研究生在学
8、期间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包括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且获奖单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界定: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且排名前 5 位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一等奖且排名前 4 位的,满足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二等奖且排名在前 3 位的,相当于有 1 篇学术论文被 EI 检索或在 EI 全文收录期刊源上发表;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三等奖且排名在前 3 位的,相当于有 1 篇符合要求的 CSCD(CSSCI)学术论文。(2)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包括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且获奖单位为西安
9、建筑科技大学,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界定: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一等奖的,相当于有 1 篇学术论文已被 SCI(SCIE/SSCI/A&HCI)检索或在5SCI(SCIE/SSCI/A&HCI)全文收录期刊源上发表;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二等奖的,相当于有 1 篇学术论文被 EI 检索或在 EI 全文收录期刊源上发表;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三等奖的,相当于有 1 篇符合要求的 CSCD(CSSCI)学术论文。(3)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出版本专业著作(封面为著,非编著),本人完成不少于 8 万字,且在著作中标明著者单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相当于有 1 篇学术论文被 EI 检索或
10、在 EI 全文收录期刊源上发表;完成不少于 4 万字的,相当于有 1 篇符合要求的CSCD(CSSCI)学术论文。(4)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出版本专业著作(封面为著,非编著),本人完成不少于 4 万字,且在著作中标明著者单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相当于有 1 篇学术论文被 EI 检索或在 EI 全文收录期刊源上发表;完成不少于 3 万字的,相当于有 1 篇符合要求的CSCD(CSSCI)学术论文;完成不少于 2 万字的,相当于有 1 篇符合要求的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5)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成果相当于有 1篇学术论文被 EI 检索或在 EI 全文收录期刊源上发表。获得国家实用新
11、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成果,相当于有 1 篇符合要求的CSCD(CSSCI)学术论文。授权的专利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且本人排名为第一或第二(其导师为第一) 。考虑到专利种类较多、各学科(专业)授权获准难易程度差异较大,对专利的具体成果量化可根据评审专家的综合意见确定。(6)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竞赛奖励且获奖单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界定:6获得国际级竞赛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的,相当于有 1 篇学术论文被 SCI(SCIE/SSCI/A&HCI)检索或在 SCI(SCIE/SSCI/A&HCI)全文收录期刊源上发表;获得全国级竞赛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的,相当
12、于有 1 篇学术论文被 EI 检索或在 EI 全文收录期刊源上发表;获得省部级竞赛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的,相当于有 1 篇符合要求的 CSCD(CSSCI)学术论文。五、评选程序1. 成都基准方中建筑设计事务所委托校长办公室、研究生院共同负责并组织奖学金的评审事宜,研究生院质量评估与专业学位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2. 各学院向研究生公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基准方中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3.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由研究生本人自愿提交书面申请书,并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基准方中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表 。4. 各学院完成初评后在本学院将结果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提交推荐名单。5. 研究生院汇总推荐名单,组织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一周。6. 优秀研究生留学基金的评定由建筑学院组织进行。7. 学校发文表彰,并为获奖研究生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8. 研究生院负责将获奖名单报成都基准方中建筑设计事务所备案。六、本办法由校长办公室、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