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科技成果鉴定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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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大连理工大学科技成果鉴定规程为加强与促进我校科技成果鉴定,规范鉴定管理工作,根据科技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和教育部、辽宁省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规程。一、鉴定范围1、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内或计划外的具有一定技术创新性和应用背景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应用技术成果。2、能直接应用于技术研究和开发的理论成果,可视同应用技术成果申请鉴定。3、科技计划内的基础性研究项目。4、已被政府部门采纳的软科学研究成果。5、以下成果无需再组织鉴定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如药品管理法和卫生部新药审批办法等规定的由专业委员会审查的科技项目,该类科技项目

2、必须经过专门审查机构审查批准后才能正式推广应用。2)已申请专利的科技成果。二、鉴定组织单位由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的属鉴定范围内的各类科技成果,在完成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内容后,按如下原则向相关鉴定组织单位提出鉴定申请。1、由省、市下达的科技计划内项目,可向相应任务下达单位提出鉴定申请;2、国家科技计划内或计划外的属应用成果类或具有一定应用背景或对实际应用研究和开发具有理论指导意义的项目可向教育部提出鉴定申请;3、科技计划内或自选的基础性研究项目可向辽宁省科技厅提出鉴定申请;4、软科学研究成果可向任务下达单位或教育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获得批准后,鉴定组织单位可直接主持鉴定。申请教育部鉴定可由

3、教育部主持或由我校科技处主持鉴定工作。5、同一科技成果只能鉴定一次,各完成单位不得重复申请鉴定。三、鉴定形式鉴定分为检测、会议和函审鉴定三种形式,三种鉴定形式具有同等效力。1、检测鉴定:凡通过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检测机构检验、测试,性能指标可以达到鉴定目的的科技成果(如计量器具、仪器仪表、新材料) ,组织鉴定单位应采用检测鉴定形式。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检测鉴定的主要依据。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应依据检测报告对检测项目作出质量和水平的评价。凭检测报告难以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作出质量水平评价时,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可以会同专业技术检测机构聘请三至五名同行

4、专家,成立检测鉴定小组,依据检测报告,提出综合评价意见。2、会议鉴定:对于需要组织同行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或演示、测试和答辩的科技成果,可采用会议形式鉴定。组织鉴定单位根据被鉴定科技成果的技术内容可由成果完成单位自行提出七至十五名同行专家,经组织鉴定单位同意后组成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必须经到会专家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才有效。不同意见应在鉴定结论中明确记载。3、函审鉴定:不需要组织同行专家到现场进行考察、测试和答辩,由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即可进行评价的科技成果,通常为理论成果,可以采用函审鉴定形式。函审鉴定由项目完成单位聘请七至九名同行专家,经组织鉴定单位认可组成函审组。提出书面函审意见的专家

5、不得少于应聘专家的五分之四,鉴定结论必须依据函审专家四分之三以上的意见形成。不同意见应在结论中明确记载。四、拟聘评审专家要求:1、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对被鉴定科技成果所属专业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状况。2、应聘同行专家应尽可能同时有教学、科研、生产三方面的专家参加。3、应聘专家人员中应有三分之一本地以外的专家参加。4、下列人员不得选聘为科技成果鉴定专家:a)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人员;b) 计划任务下达单位人员;c) 任务委托单位人员。五、鉴定程序1、鉴定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1)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表 (国家科技部制) (以下称申请表 )一式 3 份;2)工作总结报

6、告(包括课题来源、选题背景、工作过程、主要结论、应用情况和市场前景等概况) 1 份;3)技术总结报告(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征、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对社会经济和科技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 1 份;4)查新报告及收录、引用证明 1 份;5)国内外情况对比分析报告 1 份;6)应用报告或经济效益证明(需加盖应用单位财务章) ;7)检测报告(需要进行检测的项目)。8)其他证明材料。9)拟聘评审专家名单(注明:单位、职务、职称、通讯方式) 。属理论成果的项目需提交上述 1)、2)、3)、4)、8)、9) 以及任务下达单位合同书或项目批复文件及项

7、目验收报告、与成果有关的论著目录、代表性论文(不超过 10 篇)的复印件、代表性著作的封面、内容简介及版权页的复印件等材料。属软科学研究成果需提交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证书 (含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申请书)3 份,拟聘评审专家名单 1 份, 研究报告1 份、决策部门应用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先经学校科技处形式审查,再由成果完成单位(课题组)负责取得任务下达单位同意,并在申请表任务下达单位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2、鉴定步骤:组织鉴定单位收到鉴定申请后,下达对该鉴定申请批复文件,同时授权鉴定主持单位具体操作鉴定事宜。1)会议鉴定:a、会前准备:主持鉴定单位在获得组织鉴定单位的同意鉴定批复后,应当与课

8、题组一道拟定并发出鉴定会议通知,通知内容包括:鉴定申请批复文件、文号、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名称、鉴定形式、鉴定日期、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主持鉴定单位应会同课题组将鉴定材料和起草的鉴定证书寄(送)给应聘鉴定专家。主持鉴定单位应在鉴定会前召集鉴定委员会成员召开预备会,商定会议具体议程。鉴定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鉴定委员起草鉴定意见。b、鉴定会会程: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的负责人宣布鉴定会开始,宣读组织鉴定单位对鉴定的批复文件,宣读鉴定委员会成员名单,宣布由鉴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技术鉴定;在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主持下,成果完成单位、专家测试组、用户单位等分别作工作、技术总结报告、

9、测试报告、应用报告;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或观看成果演示;专家质疑;专家评议;采用成果完成单位回避形式,由鉴定委员会进行独立评议,鉴定组织或主持单位可列席;专家评议内容包括:项目计划任务或合同完成情况,技术资料是否齐备,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应用推广的条件和前景,成果达到的技术水平(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 、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没有明确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的视为无效鉴定。鉴定结论意见应根据以上专家评议内容形成。鉴定结论无疑义后,主任委员及副主任委员在定稿的鉴定意见表中相应位置签字。鉴定委员会成员在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简称鉴定证书 )中的“鉴定委员会专家名单”的“签字

10、”栏中签名。转由组织或主持鉴定单位主持会议,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宣读鉴定意见。c、评审费根据科技部及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专家的技术咨询费从课题组课题经费中支付。d、颁发鉴定证书鉴定会结束后,成果完成单位将专家签字的鉴定意见填写在鉴定证书的“鉴定意见”栏中,按国家科委制订的统一格式印刷、装订鉴定证书 (根据需要制作不超过 20 份) ,印制的鉴定证书首先由成果完成单位盖章,然后送主持鉴定单位审查盖章,再将鉴定证书寄送鉴定组织单位,由鉴定组织单位审查批准并盖章,至此鉴定证书生效。2)函审鉴定:a、组织(或主持)鉴定单位将同意鉴定的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科学技术成果函审表 (以下简称函审表 )和技术资料

11、以及起草的鉴定证书初稿寄送给函审专家审阅,函审专家收到函审材料后,按会议鉴定专家评议内容进行审查,在函审表中填写审查意见,并在相应表格上签名,在 15 日内将已填写审查意见的函审表 、技术资料、 鉴定证书初稿寄回组织(或主持)鉴定单位。b、组织(或主持)鉴定单位将各函审专家已填写审查意见的函审表送寄函审专家组正、副组长,函审正、副组长根据专家的函审意见,写出综合鉴定意见,在相应表格上签名后寄回组织(或主持)鉴定单位。c、鉴定意见经组织(或主持)鉴定单位审核后填写在鉴定证书的“鉴定意见”栏。d、专家填写的函审表及综合鉴定意见由组织(或主持)鉴定单位存档。e、 鉴定证书的颁发程序与会议鉴定相同。六

12、、鉴定宣传:为有效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对鉴定成果实行报导制,在鉴定会结束后,课题组要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电子文档:成果名称;申请单位;成果编号;鉴定日期;所属学科(1、数学;2、物理天文;3、化学;4、生物;5、地理;力学;7、土建水力;8、工程热物理;9、仪器仪表;10、机械;11、电力电机;12、化工轻纺;13、电子通讯;14、计算机;15、自控管理;16、材料;17、农林牧业;18、医药卫生) ;成果简介(1000 字以内,可公开部分) 。七、鉴定成果管理:由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技鉴定成果,课题组在取得鉴定证书后,在一周内将组织鉴定单位的鉴定批复文件、委托主持鉴定函件, 鉴定证书2份,鉴定技术资料 1 套,函审鉴定还需送交每位函审专家函审表及鉴定综合意见原件,以上材料送交校科技处。非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鉴定成果,课题组应及时送交校科技处鉴定证书2 份,以便备查和管理。八、科技成果鉴定资助:为鼓励对我校完成的科技成果实行有效评价,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对采用鉴定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的项目实行校内资助,具体按大连理工大学科技成果鉴定资助办法执行。九、附则1、本规程解释权归科技处;2、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处2003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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